tgdlyg wrote:
衛福部發給合格證書是針對進口的原料油抽驗合格證明,
可不是證明大幸福是越南合格生產廠商,
別混在一起了.
那就是說頂新對於原料供應商都不查廠?
都不看製造許可?
量那麼大可能嗎?
去問問看食品廠的原料採購人員吧!
...(恕刪)
好棒棒,快把你的重大發現告訴檢察官吧,用你找到的證據將頂新明正典刑,為鄉民伸張正義就靠你了

teddy6313 wrote:
大幸福也還在越南開業,頂新敢不敢帶媒體或第三方公正人士去當面採樣回台測成分。這個不難吧!
peterboulong wrote:
看了第一個他們自作檢驗
結果酸價是0.93,這不是合格嗎?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解釋,台灣主要參考聯合國,聯合國CODEX的食用豬油標準是1.3
那其實檢方要做的很簡單
應該是去越南找出這些油裝筒前的樣子
那在法院上就會比較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