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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人!海鮮餐廳點12道菜要2萬4千元


米高鹽 wrote:
當事人是說... 整群人進餐廳後, 請小姐幫忙做"建議"... 小姐就劈哩啪啦的推薦一堆... 然後就是買單時的爽歪歪...
這讓我想起上次跟朋友去溪湖吃羊肉... 也是劉姥姥進大觀園請小姐幫忙做"建議"... 結帳時才知道十個人沒吃到什麼碗糕... 竟然也是近萬元!...
從那次後... 發誓以後再也不幹這種蠢事了~~~


之前的工作每星期都要出差.南北到處跑
很多鄉下地方.明明是產地.吃起來卻比市區吃還貴

很奇怪
前幾樓圖片也有了
標價也有了
怎麼還有人在跳針大小份的問題呢
宅男女神快要比宅男孩多了..
李利蒔 wrote:
剛剛看了新聞有位網友...(恕刪)

改天我也來PO一篇帳單,說去鼎泰豐吃小籠包吃了8000...
不說有24人一人吃了一籠.....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可能店家誤以為是對岸來的

要乘十對侍....


豆豉英 wrote:
改天我也來PO一篇帳單,說去鼎泰豐吃小籠包吃了8000...
不說有24人一人吃了一籠.....

改什麼天!選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去吃吧,等您PO帳單喔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rexjian wrote:
你認為桌菜10人份羊...(恕刪)



關於你的說明
我當然知道!

市售的炒飯1份,通常2人份量
10人份又一桌菜,點炒飯或許就是來個2份吧(4人份量)

芋丸1份可能也2~4條,通常也是2人份量
但點芋丸這道菜,當你10個人在一桌,通常是安排1人1條吧(我是指正常1人可吃的1條)
我當然知道~10人份絕對不是1人份的10倍~但某些菜色10人1桌就是10個,10條,10塊,10尾...


為何我會舉例駱記熱炒(PS:炒的真的很有味.好吃.)
駱記的1份真的是1份,有吃過的就知道,小小的份量不大,但1人吃真的剛好,2人吃也不嫌少
我之前說駱記1份 for 2人,細想還真的見仁見智...
我每次2人去就是1份螺肉 1份羊肉 1份海瓜子~還可以續吃臨江街其他小吃或冰品
駱記的5份,可能還沒有事件上那盤熱炒羊肉大喔!

事件這家店不便宜,但也不至於貴到黑巴巴的要上新聞!
這事件..點菜時真的可能溝通雙向不良吧!或許有些事並無完全呈現!


正確作法應是點完菜,秤完重量,就告知全部金額

也許麻煩點

但也是避免糾紛



kaots wrote:
不貴....你去點個...(恕刪)


咦~
駱記?
花蓮永豐?
我有說駱記貴嗎?我有說花蓮永豐便宜嗎?價位合不合理見仁見智..吧...
先弄清楚價格在點餐吧
沒有弄清楚價格就點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rollins wrote:
之前的工作每星期都要出差.南北到處跑
很多鄉下地方.明明是產地.吃起來卻比市區吃還貴
)


曾經在桃園鄉下路邊攤吃炒飯,份量比台北市小一半卻還賣70元??
早知道乾脆吃7-11還較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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