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了那麼多,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不能用官方身份去澄清。
假設一個網友說了一個不實的謠言,另一個網友去澄清,你還是不能確定誰說的是真的。所以澄清的效果會有多好?
但如果你用官方身份去澄清,或許人民不信,但是這是一個政府立場的表態。日後政府如果行為有差異,人民可以拿出來當證據指責政府背信。 <--- 這是最重要的。
不要因為是針對你不喜歡的人,就都不會想清楚.....
Leykis 101 Grad wrote:
監控不實謠言我是可以理解的。不過跟一般民眾有互動卻不表明身份,這行為有點像間諜...用這種暗地裡來的方式對自己人民.....
看了那麼多,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不能用官方身份去澄清。
jht567 wrote:
說實在的看他那副嘴臉...(恕刪)
miamivice wrote:
而且只要現今做法沒有牴觸法律也無妨礙正常勤務之下
道德高度之要求若只拘束於一方
無視現存亂像放任不理不睬
在因應新型態載體無有效良方預防"犯罪行為"下
採用取巧變通方式處理非啥大惡
真到會痛時自會加以限制
yuffany wrote:
真妙,保二發明的寫手團制度就是有隱匿發言、防止被找出證據的效果,
但是卻有人要我找出證據證明保二有做壞事,否則就不可以反對保二這個制度,
這不是很妙嗎?
我反對的是一個不良的制度,
這個不良的制度會造成罪惡的孳生,
至於罪惡是否已經孳生,
並非反對此制度的必要條件。
就好像你將酒精放在火爐旁邊,
我們都會說這樣放很危險,反對,
難道要等到已經有酒精起火的事實發生,才可以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