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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測洪案對日後國軍的重要影響


TimSmith wrote:
以石兄如此精忠報國,他肯定會去吃,順便問問有沒有尿可以配??

就跟禁閉士一樣

有些人心軟幹不下去

有些人幹得可開心了

這些人如果不是禁閉士

說不定早晚也得進禁閉室

他只是找到了一個可以發洩的地方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是不是機車違規然而汽...(恕刪)

你答錯了,難道你沒有駕照嗎?

石梯有夢 wrote:
你答錯了,難道你沒有...(恕刪)

有啊

那大大的意思是
鐵包肉有金鐘罩護身的汽車是志願役
而肉包鐵的機車就是義務役

兩者相鬥
責任尚未清
機車騎士已送了命?
ansonhsu wrote:


石梯有夢 wrote:
1.造成志願役與義務役對立

志願役至少都是士官以上,義務役大多是兵,志願役不惡搞義務役,老兵不欺負新兵,哪來的對立?



石梯有夢 wrote:
2.明哲保身,日後阿兵哥犯錯一律送軍法處置,省時又省力

軍法罰則清楚,總比給人惡搞好!



石梯有夢 wrote:
3.更難募兵,因為義務役不作事也沒他皮條(不敢送禁閉了),菜的志願役只能作到死

義務役不做事沒皮條?想太多,合理的要求不做就是抗命,抗命就送軍法啊!



石梯有夢 wrote:
4.義務役拿到免死金牌,早晚出亂子

不懂何謂免死金牌?會出甚麼亂子?



石梯有夢 wrote:
5.爛的志願役還是擺爛,因為他只要打好關係就好了,有能力的志願役離開軍中

所以國軍才要趁這次好好改革,汰弱留強,讓那些想擺爛的志願役,提早回家吃自己。



石梯有夢 wrote:
6.國軍戰力持續弱化,以後可能連跑3000都要打國防部申訴

強將無弱兵,不會帶兵的志願役軍士官根本就不適任,早點回家吃自己吧!只想在軍中混吃,惡搞義務役,等領退休俸。這也太爽了吧!恕刪)


+1

練兵與虐兵,不一樣.
練兵按規定,帶兵要紀律嚴明,更要帶心.

虐兵如何能夠帶心?被虐的兵,懷恨在心,他們真正到戰時會聽指揮?
想看[曹檢]掛電話請直接從2分44秒開始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nnFzrDjD1E&list=UU0Ck-HH_e64pZuBqQ-mk-XA
高階將領退休後
領高額月退俸
到對岸搖尾乞憐
與共軍把酒言歡
稱兄道弟

不知我們
民族救星
世界燈塔
偉大蔣總統
地下有知作何感想


當過兵都知道
那些人除了沒事找事整你
整天叫你折棉被
整天叫你蛙跳 開合跳 伏地挺身
整天罵三字經

還能幹嘛
靠這個作戰嗎?

國軍早就應該解散了



前題:沒有哪一個職業軍人(軍、士官)會笨到拿一個「流水的兵(役期不到一年)」賭上自己的前途與錢途,與「過水的兵」有何深仇大恨?
移送單位與執行單位不同?是移送單位操死洪員?
整死洪員對誰?軍團、旅部有何好處?會增加薪資或晉級機會?
簡單的「不當體罰致死」!(操過頭,沒想到會如此嚴重),可以讓媒體耍個十幾天?
台灣媒體! 捨我其誰?媽媽嘴、友寄隆暉、X美人....,時時報,天天播,疲勞轟炸,至少炒上兩個禮拜才甘休!
世界上發生什麼大事與我無關!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視察警備釣魚島的最前線的部隊...他家的事! ..........

◎部分鄉民的邏輯:
整死洪員-國軍早就應該解散了!
警查貪汙酒駕撞死人-警政署早就應該解散了!
狼師性侵女童-教育部、學校早就應該解散了!
醫院醫死病患-醫院早就應該解散了!
救火延誤無方-消防隊早就應該解散了!
河川整治弊案-
土石流水患-
薪資所得低、失業-
政府無能-
國家軟弱沒尊嚴-

稍息後!全部通通解散!

Nicholas0016 wrote:
前題:沒有哪一個職業...(恕刪)


好一個不當體罰致死

承平時期連一個子弟兵命都保不住,戰爭時你還能期望他能保家衛國?
建議國防部以後有兵死於非命直接燒一燒,把骨灰交給家屬,死無對證又不會造成社會對立!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piwu0531 wrote:
是有這種可能性沒錯 ...(恕刪)




也不想想 洪姐所說的十下 是早上的第一個十下 還是連續操沒休息後的下一個十下!

你嘛幫幫忙 沒當過兵嗎? 都如此地步了 還如此說! 台灣有你真可悲
國軍過去幾十年來,從大陸到台灣,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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