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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林歧視同志帶來的社會影響

evil_dick2 wrote:
不懂~對喜歡裸體出門...(恕刪)


Jaryn Huang wrote:




你知道嗎...,我現在談的 是 性頃向問題....
我認為,性頃向問題,沒什麼,正常OR 不正常的問題...許多進步的民主社會中,這個問題早已不存在....若硬要套上,正常OR 不正常,我只能說, 兩個都是正常的....(恕刪)

好,我們就來討論性傾向的問題~

您認為同性戀也是正常,但若真是正常,還會有現今的爭議嗎?教育部對"正常"一詞的解釋為"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我不敢說同性戀全不符合以上解釋,因為是否是缺陷我不能下定論,但您敢說同性戀完全符合以上解釋,是"正常"嗎?

西風東漸,當初是洋人比較反同恐同,反倒我們民族還好(但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就怕別人不知道)。現在歐美一些國家(佔全世界比例還是很低)稍微接受度提高了,同性戀支持者就要搞的好像支持同性戀才是民主進步的像徵〜夠了沒,難道歐美怎樣我們就要跟隨嗎?再說,您有無去了解,你所謂不存在此問題的民主進步社會,真的不存在這個問題?
evil_dick2 wrote:
好,我們就來討論性傾...(恕刪)


現今的爭議,在於 先前提過得,長期生活再傳統一男一女的觀念下。

既然解釋為"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第一,確實不特殊,你敢說,你沒碰過同性戀朋友嗎?? 之所以認為特殊,這也是傳統觀念下的產物。

第二, 無缺陷, 例如,某人愛他OR她的同性伴侶,對他OR她的愛,一定比異性伴侶來的少??

Perhaps,你是要說,"無法生育"的問題, 但這樣會 威脅到 國家根基嗎? 恐怕未必,

別人在床上做的事,為何 會威脅到國家根基?

還是你要說, "生理構造不匹配"? 我只能說,他們是匹配的,如果發現沒辦法,換種方式不就行的通了?

或許,當談到異性戀的問題,極度廣泛,而談到同性戀問題,是否只會把焦點放在"性"上?

而由各種不對等的對比,即便是用字遣詞,都影響到 我們對於問題本身的看法。

例如:談到 異性戀 說是"關係" 同性戀說是"性關係"

第三, 合於一般常規,這當然也合於一般常規, 若是 異性戀能夠了解同性戀,

自然會發現,擁有相同的 希望 理想 害怕及挑戰。

人仇視,以異樣眼光看待他人, 只因為 他們愛上了"誰"

站在他人角度想想,根據他們有沒有去愛, 而不是 他們愛了誰 來評價他人。

這是我的想法,感謝您仔細審閱-/////-

OH~ SORRY~ 忘了堤道,我並沒有針對"歐美"國家 做為審核標準。

我想, 若同志人權 能與異性戀平起平坐,當然也是 代表民主進步了,不是嗎??

人民可直接投票,你說是 代表民主進步, 女權地位 提升,你也說 代表民主進步,

但同志人權問題,你卻是"無聊,夠了沒" 沒有人希望自己不備尊重。

站在別人的角度想想吧?? 今天熱衷於丟石頭的那群人,如果哪一刻換成自己被圍起來丟石頭,你的想法是什麼?

evil_dick2 wrote:
不懂~對喜歡裸體出門的人,裸體出門是正常的,甚至在公眾場合做愛也是正常的;用句您的標準,您認為這正不正常?您接不接受??搞不好他也是天生什麼奇怪原因造成穿衣服出門就渾身難受呢~


我還以為這樓已經沉下去了咧,想不到還在蓋??

"邪惡的老二兄" 對性向問題特別想興趣,

不如,你蓋一樓來,我們過去談好了,

至於,你個人特殊喜好,喜歡的話就去做丫,

我們都會在電視機前看到你前衛大膽的示範的...

"邪惡老二" go go go...去吧,加油了....

TimSmith wrote:
我還以為這樓已經沉下...(恕刪)


不好意思-////- TimSmith 大人,

因為我也有我自己的"執念" 不好意思....

讓它沉了吧, 在這裡講那麼多,真的沒有意義..。

TimSmith wrote:
我還以為這樓已經沉下...(恕刪)

為何小春麗兄這麼希望我再開一棟樓呢??您不是也有手有腳,想開自己開啊,悉聽尊便~

每次在01與不同朋友有意見不同時,總是有些品行高尚的朋友喜歡拿我在01上的名稱做文章,
此等風雅行為,實在令人敬佩敬佩!!(也順便謝謝幫我取此名稱的二技同學,讓文人雅士能因此名稱充分展現對小弟的厚愛~)

我沒有裸體出門的習慣與癖好,如您對之前文意有所誤會,建議您多閱讀幾次,再不行,麻煩請洽您的國文老師~喔對了,如真有此等崇尚自然、熱愛裸身的朋友要爭取當眾裸身的權力時,還望小春麗兄鼎力相助喔~在此讓我先對您偉大的情操至上無限的敬意!!


just4funtw wrote:
歐洲已開始提倡「亂倫...(恕刪)

近親結合很高機率會基因異常
這不證明了亂倫是逆天而行
大自然都給予生體缺陷作為警告了

同樣的我也不看好同性戀
除非大自然的法則也支持同性戀
否則同性戀還沒聽說過有什麼好事的
加上看過文章寫過
有不少人是假性的同性戀
越是鼓吹同性戀
就越多心理稍有障礙的人被拉入同性戀圈裡

spdunmmy2002 wrote:
庾澄慶(哈林)前晚在台北市府跨年場表演,他台上說:「今天有誰一對一對來的?我要看一男一女,不要給我看2個男的或2個女的怎麼樣。」遭讀者抗議他歧視同志,認為他應該道歉,跟阿妹支持同志比起來,哈林的言論,令現場民眾都很傻眼。

其實這個問題不應該窄化到只有個別同志私人的感受而已,來跨年的不只有大人,應該有國中生、國小小朋友,難保他們不會解讀成: 連偶像都帶頭嘲笑同性戀了,看來同性戀真的不好, 同性戀果然是"不正常"、"變態"偶像都可以嘲笑同性戀,我為什麼不可以?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就在於如果沒人挺身去遏止名人輕率排斥同性戀的言行,還以為他這樣無關痛癢,同性戀者不應該自己對號入坐,這樣的認知其實是有問題的,你覺得同性戀的人, 甚至是同性戀的孩子都該被接受這樣"磨練"嗎?就此事件,哈林應該自己出面跟社會大眾道歉,而非推經記人擋箭,做為公眾人物他理當如此,假設當天蔡康永有到現場,哈林肯定不敢此話脫口而出吧,設身處地去想廣大同志們的感受、同志們的未來和群體價值, 並停止用異性戀的心態來教育同性戀才是。


我支持哈林啦 讚讚
evil_dick2 wrote:
好,我們就來討論性傾...您認為同性戀也是正常,但若真是正常,還會有現今的爭議嗎?教育部對"正常"一詞的解釋為"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恕刪)


教育部對於新好女人的解釋:以家庭為生活重心、愛慕先生、照顧子女,盡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和諧。

我們的教育部,您真的相信嗎?

再說,「正常」「不正常」並不能作為道德判斷的依據吧?您的膽固醇值正常嗎?您的血壓?BMI指數?01鄉民的正常長度據說是30公分(笑).......

No day but today!

ChanSP1970 wrote:
教育部對於新好女人的...(恕刪)


每個人都有喜好厭惡,

為什麼不可以不喜歡同性戀?

這是歧視?

同性戀就可以不喜歡異性戀?

這就不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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