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尚未休完之特別休假如係勞工應休能休而不休者,則非屬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雇主可不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所稱「勞工應休能休而不休者」,係指勞工拋棄特別休假之權利而言,勞工既然拋棄特別休假之權利,則雇主可不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
也就是說,勞工你自己不休特休假,是你自已的事
今年度過去了,你沒休完,那就算了
老闆願意讓你延到明年休,那就是福利了啊
咱偉大的公務員,自已不休假,還要人家逼你休
可以不用給的特休假未休工資,還要人家折換成錢給你
還有人說,我14天薪資不只16000,所以是變相減薪
靠腰
這是勞委會說的哦
特休假沒休完,不用給錢哦
要嘛你就休完啊
又沒人逼你不要休
公務體系有請特休假被為難的情形嗎
就算有,也不會比私人企業難請假吧
唉,算了
反正勞委會是管勞工的
不是管公務員的
勞工特休假沒休完,是你自已不休
但是工務員沒休完,政府應該想辦法給予補貼
官啊
公務員拿16000在國內消費
所以有很多商家受益,可以刺激經濟
好啊
全國國民再發一次消費券,也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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