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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Day 610 過一年了唷 - 期待中 鄉民號稱要經司法邀我見面!

年關將至個人防護要做好。

分享反經其中一小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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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是曰)孔子曰:“惡訐惡以為直。”

(非曰)管子曰:“惡隱惡以為仁者。”魏曹羲《至公論》曰:“夫世人所謂掩惡揚善者,君子之大義;保明同好者,朋友之至交。斯言之作,蓋閭閻之臼談。所以救愛憎之相謗,非篤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議也。世士不料其數,而系其言,故善惡不分,以覆過為宏也。朋友忽義,以雷同為美也。善惡不分,亂實由之。朋友雷同,敗必從焉。談論以當實為情,不以過難為貴;相知以等分為交,不以雷同為固。是以達者存其義,不察於文;識其心,不求於言。”

譯文

[正方:]孔子說:“敢憎恨那些揭發別人陰私的人,才是正直無私的人。”

[反方:]管子說:“敢憎恨那些隱瞞別人惡行的人,才是有仁愛之心的人。”三國時魏國的大臣曹羲說:“世人所說的替別人掩蓋惡行、宏揚善舉,是君子最高的行為準則;保護、宣傳共同的愛好,是朋友之間最深摯的情誼。

這種說法,不過是市井俗人的胡說罷了。其目的在於把愛憎相同的人互相詆毀對方當作有共同語言。所以這類集中起來的街談巷議根本就不是誠實公正的真理。世上的讀書人不琢磨其中的道理,只依據隻言片語來下結論,因此善惡不分,是非不辨,世道人心之混亂往往是這樣造成的。朋友之間不分是非,什麼事都一味的隨聲附和,這樣一來,失敗的種子就必定會從中萌發。

當然,對任何事情,不管是發表看法,還是評論得失,都要以求實的精神為準則,大可不必相互苛求,相互指責。相知的朋友要以平等不欺的態度作為交往的前提,而不要把是非不分、隨聲附和當作是友情牢固。因此豁達明志的人,只要大的原則一致,並不追求形式的好看。只要心靈相通,並不在乎言語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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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這樣的 - 網(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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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天!!!星期五

時間過的其快,沒消息就是沒消息!但是沒有人有任何消息,就繼續等唄!
被持續打臉半年

仍然不改本色

這是幽默啦

tommy_kang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2-01-22 11:42
88young77 wrote:
年關將至個人防護要做(恕刪)

有一些人是看不懂文言文意思的
tommy_ka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2-01-22 11:42
sbx700a wrote:
有時侯....人生就...(恕刪)
真的要開偵查庭了嗎??🤔
a0980000056 wrote:
有一些人是看不懂文言文意思的


你怎麼會有這種幻想,他們會懂前人的智慧?

他們如果懂,就不會以發廢文為樂。被打臉還能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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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人之福

原文

《孟子》: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

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

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

譯文

齊國有一個人,家裏有一妻一妾。那丈夫每次出門,必定是吃得飽飽地,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他妻子問他一道吃喝的是些什麼人,據他説來全都是些有錢有勢的人。他妻子告訴他的妾説: “丈夫出門,總是酒醉肉飽地回來;問他和些什麼人一道吃喝,據他説來全都是些有錢有勢的人,但我們卻從來沒見到什麼有錢有勢的人物到家裏面來過,我打算悄悄地看看他到底去些什麼地方。”

第二天早上起來,她便尾隨在丈夫的後面,走遍全城,沒有看到一個人站下來和她丈夫説過話。最後他走到了東郊的墓地,向祭掃墳墓的人要些剩餘的祭品吃;不夠,又東張西望地到別處去乞討--這就是他酒醉肉飽的辦法。

他的妻子回到家裏,告訴他的妾説:“丈夫,是我們仰望而終身依靠的人,現在他竟然是這樣的!--”二人在庭院中咒罵着, 哭泣着,而丈夫還不知道,得意洋洋地從外面回來,在他的兩個女人面前擺威風。

在君子看來,人們用來求取升官發財的方法,能夠不使他們的妻妾引以為恥而共同哭泣的,是很少的!
疫情又起,大家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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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這樣的 - 網(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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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天!!!星期六

時間過的其快,距離農曆新年大概剩下一個禮拜而已了!但是沒消息就是沒消息!但是沒有人有任何消息,就繼續等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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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這樣的 - 網(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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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天!!!星期天

時間過的其快,不知道其他去叫他去做筆錄的網友們,有任何的消息嗎?但是我沒消息就是沒消息!但是沒有人有任何消息,就繼續等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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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的其快,不知道其他去叫他去做筆錄的網友們,有任何的消息嗎?但是我沒消息就是沒消息!但是沒有人有任何消息,就繼續等唄!


我是目前也沒有接到任何通知。(這帳號是使用我女兒手機門號註冊的)

告訴乃論期限六個月。

先不管他當時有沒有真正向你提告。(2021-07-19)
我看你之後好像就沒有跟他交集。(如有持續交集,時間遞延)

換句話說。。。他必須在2022-01-19前向你提告。
你再等三個月走流程。

也就是270天,就可以無視這件事。

看過你也真正走過法院,把手上資料準備好。
準沒錯。


我說你是指標性人物。
因為你是明確當時被告的人,而且有天天更新紀錄。
不要受外界他人挑撥言語去回文。


270天(9個月海水就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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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列單13名,我估算至少有6名以上目前還沒有收到通知。

我是難得有上法院的機會,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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