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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知道柯文哲連郭台銘合法的錢都不收嗎?

小樊 wrote:
就個人開庭經驗而言

無論在法、檢面前不管你是被告、原告、證人等

庭上會在告知開庭事由後宣讀當事人的權利

---- 可以保持沈默,不用違背自己的意思而作陳述 ----等等

接下來其中重要是

庭上會告知

依照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你以上明不明白

不然又或者請你簽署一份證人具結文件(宣誓自己所言為真而此份簽署代表即刻生效)

你說的具結我都知道,就是證人證明自己在法庭上所述為真

我指的是"如果庭內具結是一種說詞,但庭外面對其他人又是一種說詞"這樣算不算偽證?

意思就是,證人在庭內具結,向檢察官.法官掛保證所述為真,但庭外的人,證人並沒有向他們掛包證,所以不見得要向外人說實話

要是檢察官.法官發現,證人在庭外對別人講的話,跟在庭上講的不太一樣,這樣容不容易構成偽證罪?
一堆人都沒想過一個問題
京華城案 郝龍斌也有經手
如果沒問題 郝龍斌為什麼要擋?
不只是擋 還一直打官司

郝龍斌大可以 順手推舟賣個人情給小沈
結交個富豪 對郝龍斌而言 不會是個壞事

難道郝龍斌是笨蛋

大家可以討厭塔綠班
但是柯文哲都真的沒問題?

選市長時一副站在人民這邊
對抗財團的人設 高喊五大弊案

選完總統後卻是 跟大財團的老闆在全台灣
最貴的陶朱隱園 唱歌

另外 給監察院的財產申報還不老實

記得第一次選市長時
還嗆 連勝文 憑什麼跟他說清廉

現在看來 天下烏鴉一般黑
垃圾不分藍綠白
LIKE-SEIKO

如果 如果郝龍斌有索賄,一樣要查,屬實就關關起來。

2024-09-17 18:36
eshu0329

不可能查的,他對賴清德已經沒有威脅了,他不像柯有三百萬的選票。

2024-09-17 21:36
路跑一哥 wrote:
好吧,我發現這裡有很多對法律見解蠻有概念的人

所以我這法盲提出一個媒體曾提到的問題好了,那就是偽證罪

我昨天晚上無聊,有稍微去找一下法律說法,就是具結什麼的,以證明自己在法庭無虛偽陳述


然後我看到一個問題就是

在法庭內跟法官.檢察官講的 與 在法庭外跟一般人講的,說法不同,到底容不容易成不成立偽證罪?

意思就是說,法庭內的說法可能需具結.保證,但法庭外的人,沒跟他們簽具結

所以若對法庭外的人沒吐實,是不是等於在法院也沒吐實?


希望這題,各位能先拋下政治立場,單純以法律分享看法,因為我實在搞不太懂

我所瞭解的是
偽證罪是指庭上陳述與事實不符

無論在外面講是不是跟庭上一樣
只要在庭上陳述的是事實
就無偽證罪
不是事實
就是偽證罪

如果是傳聞證據
對方講的確實跟你說的一樣
就無偽證罪
若跟你說的不一樣
那就要看採信誰的說法
sasamisami wrote:
我所瞭解的是
偽證罪是指庭上陳述與事實不符

無論在外面講是不是跟庭上一樣
只要在庭上陳述的是事實
就無偽證罪
不是事實
就是偽證罪

如果是傳聞證據
對方講的確實跟你說的一樣
就無偽證罪
若跟你說的不一樣
那就要看採信誰的說法

原來是這樣

那意思是不是,關鍵是證人在法院內的說詞必須是真實,至於對外人要怎麼說,甚至是對外人吹牛也不犯法?


假設

法庭上的法官.檢察官問我,A當天去哪?我說A在家,並簽名掛了保證

但出了法庭,同事.朋友問我,A去哪,我說A當天去百貨公司逛街


像我假設的這情況,法庭上.出了法庭講的話不一樣,容不容易構成偽證罪?
sasamisami

出了偵查庭、法庭就跟一般人一樣,說謊不算偽證

2024-09-17 22:56
路跑一哥 wrote:
我指的是"如果庭內具結是一種說詞,但庭外面對其他人又是一種說詞"這樣算不算偽證?

意思就是,證人在庭內具結,向檢察官.法官掛保證所述為真,但庭外的人,證人並沒有向他們掛包證,所以不見得要向外人說實話

要是檢察官.法官發現,證人在庭外對別人講的話,跟在庭上講的不太一樣,這樣容不容易構成偽證罪?








但如果當事人在庭外所做的不一陳述被側錄下來

是否可作為證據?那就另當別論而有待進一步了解
就問一件事,選舉補助款柯拿去買房變私產,就算沒有犯法也看出這個人不會多清廉。副總統是一起選舉的,都不用分給吳欣盈,補助款自己獨吞嗎?一般正常的做法是正副候選人都會捐出給黨或做公益所以沒有拿錢問題不是嗎?
limited edition

目前沒看到柯有貪污的證據都是繪聲繪影而已,但是選舉補助款和競總木可的爛帳是事實,柯已經出局了。

2024-09-17 19:35
他們確實不知,也不感興趣。他們只對他犯的錯有興趣。合法的事不在他們的職責範圍,他們的工作是懲罰,不是獎勵。
之前有網友以「觀感」來推論「貪凟」,以「合法」的行為來推論「不法」的可能,這樣說得通嗎?這種思考方向和北檢的放話調查,有何差別?
當時真的有2億美嗎?
2億美耶~~阿北真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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