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錯了,物證人證都有,法院也重判,當然有罪貪污犯扯16分就要證明,不然貪污犯說的沒人買單 人蠢真的不要出來秀下限誰會貪466元的?她早就在庭上提出證據了,就連薪資也佐證是內含勞健保變外加不過綠腦看不懂這些不意外啦畢竟你們就是把台灣推向變共產黨的推手之一啊正常民主國家的人民看到司法有如此重大瑕疵,早就該出來表示了只有被黨滋養的網軍會護航黨如此無恥的作為
suyisan wrote:人蠢真的不要出來秀下限誰會貪466元的?她早就在庭上提出證據了,就連薪資也佐證是內含勞健保變外加不過綠腦看不懂這些不意外啦畢竟你們就是把台灣推向變共產黨的推手之一啊正常民主國家的人民看到司法有如此重大瑕疵,早就該出來表示了只有被黨滋養的網軍會護航黨如此無恥的作為 ...(恕刪) 錯了,貪污犯以為貪污小錢不會被抓、不會被重判,確實蠻蠢的貪污犯狡辯貪污小錢沒有犯意所以無罪,應該沒有人會蠢到相信吧
finepupil wrote:錯了,貪污犯以為貪污...(恕刪) 員工將臉書粉專營利匯私人帳戶達三年僅記大過 公視:難證明故意侵占Yahoo奇摩(即時新聞)2024年8月10日 週六 下午2:47公共電視傳出有員工將臉書粉專「公視台語台」、「公視+」的營利匯入私人帳戶,且時間長達3年,直到今年7月初才返還帳款,而公視則是發現事實隔1個月之後才公告懲處記大過1次。公視今天回應說明:「難以證明其有侵占公款之故意,故大過1支作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