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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16分鐘.VS.被抿滅的良知

finepupil wrote:
錯了,物證人證都有,法院也重判,當然有罪
貪污犯扯16分就要證明,不然貪污犯說的沒人買單

人蠢真的不要出來秀下限
誰會貪466元的?
她早就在庭上提出證據了,就連薪資也佐證是內含勞健保變外加
不過綠腦看不懂這些不意外啦
畢竟你們就是把台灣推向變共產黨的推手之一啊
正常民主國家的人民看到司法有如此重大瑕疵,早就該出來表示了
只有被黨滋養的網軍會護航黨如此無恥的作為
suyisan wrote:
人蠢真的不要出來秀下限
誰會貪466元的?
她早就在庭上提出證據了,就連薪資也佐證是內含勞健保變外加
不過綠腦看不懂這些不意外啦
畢竟你們就是把台灣推向變共產黨的推手之一啊
正常民主國家的人民看到司法有如此重大瑕疵,早就該出來表示了
只有被黨滋養的網軍會護航黨如此無恥的作為 ...(恕刪)


錯了,貪污犯以為貪污小錢不會被抓、不會被重判,確實蠻蠢的
貪污犯狡辯貪污小錢沒有犯意所以無罪,應該沒有人會蠢到相信吧
finepupil wrote:
錯了,貪污犯以為貪污...(恕刪)

人蠢真的不要出來秀下限+1
finepupil wrote:
貪污犯以為貪污小錢不會被抓、不會被重判,確實蠻蠢的

真希望你能夠好好查查判例
但是 從頭到尾好像也沒看你舉出任何相似 或者是相同的例子
finepupil wrote:
錯了,貪污犯以為貪污...(恕刪)

員工將臉書粉專營利匯私人帳戶達三年僅記大過 公視:難證明故意侵占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24年8月10日 週六 下午2:47
公共電視傳出有員工將臉書粉專「公視台語台」、「公視+」的營利匯入私人帳戶,且時間長達3年,直到今年7月初才返還帳款,而公視則是發現事實隔1個月之後才公告懲處記大過1次。公視今天回應說明:「難以證明其有侵占公款之故意,故大過1支作為懲戒」。
dgame

這個檢察官應該要主動調查的~(關鍵是有無公視內部人員涉案?)

2024-08-1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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