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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都不獨了,有什麼必要去中國化?

四輪贏兩輪 wrote:
人家叫什麼甘憲法什麼事? 人家叫你豬、你就變成豬了嗎?


對,簡稱無需法律規範,乃約定成俗之事物,只要不涉人身攻擊,社會有共識就可以!
人家叫習近平是習大大、維尼,叫劉德華華仔,林志穎小旋風,叫加拿大幣Loonie,叫澳幣Ausie,叫紐幣Kiwi, 叫美國 Uncel Sam,寫個哪條法律裡了?
全世界都這麼叫你,你就是那個東西~~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
前面說過了,自已去爬...(恕刪)


果然大大提中非共和國,中非共和國簡稱中非,你認為中華民國簡稱什麼?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
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美國,中非共和國你認為簡稱是什麼?


我說過了,自已去爬~~~ 乖
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
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美國,中非共和國為什麼簡稱中非?

我愛叫中非共和國是中國,不行嗎?
法律有規定? 翻一下給我看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
對,簡稱無需法律規範...(恕刪)

所以叫中國台灣省是正解,又合法無誤
早餐一塊錢 wrote:
果然大大提中非共和國,中非共和國簡稱中非,你認為中華民國簡稱什麼


你直接稱為民國就對了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四輪贏兩輪 wrote:
所以叫中國台灣省是正...(恕刪)


抱歉,除了中國, 國際主流媒體和台灣政治人物都沒有"中國台灣省"的共識!!!
國際或台灣媒體,台灣政治人物都叫中華民國為台灣而非中國或中國台灣省。連國民黨三民主義 國父遺教的徒子徒孫 都稱中華民國為台灣
連國民黨辦的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也違了你的憲了






我真的救不了你
我今天已經提了應該十張國內外媒體,台灣跨黨派政治人物全都把中華民國叫台灣的例子了。不論藍綠白都叫中華民國為台灣,google"台灣"會出現"中華民國"所以台灣為中華民國的簡稱台是最大公約數!

你呢?說有法源舉不出法條,說共識舉不出國際媒體,台灣跨政黨人物的報導證明中華民國=中國,到底你認為哪來的共識!!!
真的太有趣了!!!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
抱歉,除了中國, 國...(恕刪)


再多、有聯合國多嗎?






四輪贏兩輪 wrote:
台獨不獨、並承認中華民國,為何還要去中國化?
另外歷史課程是否也應該回溯中華,並把日本侵略全世界及國民黨抗日建國時期,回歸歷史課本?

實際上 就是中華民國台灣 融為一體 了, 所以才不需要獨立
早已獨立,並無獨立二次的必要。「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或曰, 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它的領土範圍在臺澎金馬。

中華民國 就只是 台灣 的國家名稱 , 台灣荷蘭時期稱之為 Formosa福爾摩沙, 近年還有 「中國」、「台灣」、「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台北」、「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等等名稱

去中國化? 1972年之前, 聯合國的中國就是台灣, 台灣如何去自己?
您是說民國第一共和時期? 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中華民國第一共和時期 的去中國化?
由於新文化運動的影響,興起了廢除本民族漢字,主張採用本民族語的表音文字的運動,其中劉半農、魯迅等提倡尤甚。
魯迅、胡適喊出「漢字不滅,中國必亡」的口號。
錢玄同「漢字的罪惡,如難識、難寫、妨礙教育的普及、知識的傳播」,「改用拼音是治本的辦法,減省現行漢字筆畫是治標的辦法……治標的辦法實是目前最切要的辦法」,「廢孔學,不可不先廢漢文;欲驅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蠻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廢漢文」。
陳獨秀說:「……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
瞿秋白說:「漢字真正是世界上最齷齪最惡劣最混蛋的中世紀的茅坑。」
毛澤東說:「世界的大國多半瓦解了。……全世界風起雲湧,民族自決高唱入雲,在歷史上湖南一直『受中國之累』,得不到發展,湖南人應該站起來爭取獨立,脫離中國,建立『湖南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的去中國化?
1960年代,中國文化大革命。黨媒《人民日報》社論《橫掃一切牛鬼蛇神》,提出「破除幾千年來一切剝削階級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的口號。
全面否定中國的傳統思想和文化,大肆宣揚破四舊,摧毀許多中國文物、古蹟及藝術品,並展開了批林批孔的活動,對孔子思想進行批判。 在共產黨改革開放前,中國的儒家文化、道教文化、佛教文化遭到毀滅性打擊。
對於孔子、岳飛、包拯的墳墓更遭到嚴重破壞。參加祭祖大典、祭祀軒轅黃帝、祭孔活動都會被認為是「封建活動」而被停止甚至破壞,炎帝陵被焚被掘墓
教育 ? 率先衝入搗毀曲阜孔廟的, 正是為人師表的 北京師範大學 200餘名師生

台灣? 台灣從來沒有去中國化, 甚至在日本時期, 台灣人仍然在私塾學習台灣漢文 ?
否則 , 108課綱 建議的這篇文言文 : 洪棄生〈鹿港乘桴記〉是如何寫出來的 ?
這是一篇反日文章, 該文 內容之 『望之黯然可傷者,非猶夫以學校聚奴隸者也,海關之吏猛於虎豹,人民之日即離散,則割臺後之飛甍鱗次數百家燬於丙申兵火者』 全篇以漢文書寫批評日本當局 。

洪繻 (洪棄生)為清末秀才,日本治理台灣時期仍堅持留辮,被強制剪辮後披髮,是超級愛中國的「"清"粉」。 〈鹿港乘桴記〉文中將鹿港淤積海運沒落 ,日本卻蓋鐵路帶走鹿港的人氣? 淤積而蓋鹽田說會導至水患? 批台灣海關嚴格查驗貨物導致華(中國)貨難尋? 文中將罪責歸於日本, 其反日親中立場與當今人士可謂同聲一氣, 該文卻被今日同一主張"中國化"者反對?批判不該列入108課綱? 洪繻 (洪棄生)地下有知 , 應對天長嘆 , 此實為絕大之諷刺 !

中國化當然在當今的台灣存在! 君不見北一女中文老師,咄咄逼人,要求文言文才能知廉恥,此種乃強迫為之, 對於對征服者攻城掠地的武力統一認同? 這就是當今之中國化 !
這絕對不是台灣承繼之漢文化的王道行仁道, 漢文化吸引日本遣唐使前來長安,自動自發迎南宋高僧東渡教授禪學,那樣心悅誠服, 全無半點威脅
對比即知
中國元朝忽必烈對日本投送要求臣服的招降國書,並以戰爭相威脅。當時日本的「執權」北條時宗認為書狀無禮決定不投降,此"禮制"正是來自漢文化 。
1281年,元軍入侵日本,東渡之南宋臨濟宗高僧"無學祖元"書「莫煩惱」三字贈予弟子北條時宗,鼓勵他抵抗元軍。1282年,無學建立圓覺寺以超度抵抗元軍的戰死者
中國元朝忽必烈所代表的就是中國化 , 南宋無學祖元所代表的是漢文化 , 並傳播到日本

回歸歷史課本?
1945年 , 國軍接受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塞的第一號命令, 由美國登陸艦載來接收台灣, 於是自稱"台灣回歸"?然而,軍事佔領或非法軍事戒嚴統治均不等於領土主權移轉。
依國際法實踐及學理,戰爭所導致的領土主權移轉需經正式國際和約或條約承認規範才能合法決定確立,而二戰後從無任何國際規約將臺灣領土移轉給任何中國政權

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華民國將領 只是代表同盟國接受在臺日軍投降。臺北公會堂受降典禮台上掛有同盟國英、中、美、蘇四國同等大小的國旗,以及聯合國旗(四國國旗的前面上端,未呈現於畫面)
日本是對 同盟國 受降 , 不是單獨對著中華民國

二戰終了,中華民國部隊在戰時盟軍的同意之下進駐「托管 台灣」 (還是美國登陸艦LST-847載來的);從此以後,國民黨宣稱台灣「回歸中國」(即中華民國)。
但是,實際上,中華民國行憲的1947年及 軍隊進駐1945年-1952年,台灣當時仍屬於日本主權管轄範圍,直到7年後的1952年4月28日,日本所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生效日,宣佈放棄對於台灣主權為止。

《中日和約》第二條,依照《舊金山和約》的措詞,只寫明「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郡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卻完全沒提「臺灣、澎湖列島等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事實上,這兩個和約才是經過各國憲法程序批准的具有拘束力的國際條約,《舊金山和約》至今依然有效。
也就是 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之前 , 台灣仍屬於日本主權管轄範圍當時台灣600萬人的國籍仍為 "日本"

1946年8月31日英國外交部更致函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 補充說明同盟國該項宣言之意: 關於臺灣島之移轉中國事,英國政府以為仍應按照1943年12月1日之開羅宣言。
又說, 同盟國該項宣言之意不能自身將臺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應候與日本訂立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正式外交手續而後可。因此,臺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臺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因此, 發生於1947年之二二八事件, 可視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對於住在台灣的600萬日本國籍人民,進行武裝軍事鎮壓 。

為此,當時的蔣委員長連續由南京發電報指示陳誠治台的方針,『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

電文特別批評陳誠「台灣是剿共最後的堡壘與民族復興之基地」的說法,因為「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要求陳誠改正,陳誠並將蔣介石的指示記入日記。
蔣委員長說了,1952之前台灣的主權並沒有立刻移轉給中華民國,法律地位仍待將來處理。蔣還責備陳誠,沒有中外一般「常識」— 沒有簽訂和平條約如何能移轉主權。都還不是我們的領土?怎麼當剿共最後之堡壘?

1964年2月29日,日本首相池田勇人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答詢:「就《舊金山和約》的字面上來看,法律上的解釋是,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日本已經放棄台灣,其歸屬是應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日本既已放棄,因而無立場認定臺灣歸屬 。
這一點
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答覆當年立法院的全文內容如下:福爾摩沙跟澎湖群島,先前是中國領土,當日本放棄對台主權時,只有中國有權接手。實質上,我們(中華民國)現在已經掌控這2塊領土;然而微妙棘手的國際現狀顯示,福爾摩沙、澎湖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日本也無權單方面,將這些土地主權轉移給我們,即使我們抱持這類(主觀)期望。「中日和約」內容條款表明,包括法人在內的福爾摩沙、澎湖住民是中國漢人,卻不意味著這些土地必須歸給我們(中華民國)
簡單說, 台灣這棟房屋,前任屋主日本國放棄了, 中華民國並沒有房屋權狀, 只是目前佔用了這間房子。

葉公超的陳述表明,台灣並不屬於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一方;另外,國史館2017年年初公布, 1949年1月間的蔣介石書信檔案顯示,開羅宣言並沒有賦予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
1952年5月1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議定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總報告書》(民國41年5月13日),第11面左頁,外交部「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台北:國家檔案局。 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載明:「查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歷史有如實記載嗎 ?

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 ,人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是指「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但是, 1996年 開始 ,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在臺灣之公民直接選舉與罷免選舉 , 此自由決定台灣人民的政治地位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規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決權」
《聯合國土著人民權利宣言》規定「土著人民行使其自決權時,在涉及其內部和地方事務的事項上,以及在如何籌集經費以行使自治職能的問題上,享有自主權或自治權」。
在1993年簽署的《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強調「考慮到受殖民統治或其他形式外來統治或外國占領的人民的特殊情況,世界人權會議承認各民族有權依照《聯合國憲章》採取合法行動,實現他們不可讓與的自決權利」

由於 1996年台灣地區全民直選 , 表示了不可讓與的自決權 ; 此乃 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 ,人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 李登輝才能在當選第一次以直選產生的總統之後, 數度表示:「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它的領土範圍在臺澎金馬」。

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之文膽阮銘表示「辛亥革命誕生的中華民國第一共和,在大陸不在台灣;96年後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在台灣不在大陸。」

這引發中國共產黨的恐慌 , 3度試射飛彈恫嚇,引發96台海危機 。
柯林頓總統卻派2艘航空母艦暗中協防臺灣;從台灣總統直選,住民表達自決的那天開始之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在台灣重新建立,在事實及法理上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領土範圍依國際條約及住民自決重新定義在『臺澎金馬』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 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美國前國務卿龐培歐稱「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 就是依據 國際條約及國際法 說明 台灣 目前的事實現況 。
四輪贏兩輪 wrote:
再多、有聯合國多嗎?...(恕刪)


你怎麼會那麼有創意? 太有才了。
說聯合國不認台灣,但哥/姐~~! 現在的聯合國連中華民國都不認,你拿他來說想證明什麼??
中華民國不存在世界上嗎?
herblee wrote:
實際上 就是中華民國...(恕刪)


台灣是島、是中華民國的其中一個省。
herblee

是的,這樣的說法彰顯了,不遵重當地文化! 強迫為之的就是中國化! 心悅誠服的才是王道行仁政的漢文化! 一黨獨大專制集權對比於人民自決自由民主,一目瞭然

2023-12-1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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