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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男同學霸凌…新北高三女怒潑滾水反擊

finepupil wrote:
Panchrotal wrote: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恕刪)

錯了,法文都寫「視為」,當然有前科

"視為未曾"
當作沒發生過這回事
所有紀錄一律銷除
18年台干

終於知道他的語文程度了,難怪天天在那邊"你錯了",原來他和正常人想的不同

2023-04-15 17:13
悟宇道

18年台干 哈哈!你完全說中他的特色![^++^][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3-04-16 4:21
Panchrotal wrote:
"視為未曾"
當作沒發生過這回事
所有紀錄一律銷除

你真的有法律證書的?還是吹牛唬爛?

當初法官跟我說的沒錯,當初如果我沒跟霸凌我兒的學生和解,紀錄是終身保存的,只要他日後再犯,此紀錄會被再度調閱出來的當作日後審案的參考,並非紀錄一律銷除。

悟宇道

所以呢?原始紀錄一定會留存的沒錯啊!但你怎麼不想想怎麼會有「塗銷」這個規定存在呢?

2023-04-16 7:06
bbvvccjojotv

悟宇道,塗銷是在警政系統查無犯案資料,但在法院系統裡,還是有的,兩套系統不一樣,律師已說明清楚了。

2023-04-16 10:03
finepupil wrote:
錯了,本案女方特意去裝熱水回來潑男方臉部,就不是當場了

這個當場,指的應該是沒有預謀,而不是未離開現場

意思就是對方做出某些行為,觸發行為人當下起意去做這件事(兩者是有關聯的)

而不是預謀已久 或 非經由事件觸發而為(意思就是,本來就預謀要行兇,不管對方當下有沒有惹行為人,行為人都會行兇,這就不叫當場)

我舉個例子,甲賞了乙一巴掌,乙跑到隔壁巷的豬肉攤奪了一把刀回來砍甲,乙算不算當場?

這裡有沒有懂法律的,我這樣解釋有沒有問題?
bbvvccjojotv

就別再雞蛋裡挑骨頭了,女生特意跑去裝滾燙開水潑人,就已算是預謀了,難道...她手上剛好有一杯滾燙開水?跟人吵架後跑去買刀子殺人,不是故意預謀?你怎知道女生是否已在心裡想過,只要他再惹我,就潑他一身滾水?

2023-04-15 17:42
路跑一哥

法律是無罪推定,臆測不足以當成證據,要說預謀,就必須證明行為人事先預謀,無論有無被觸發都會行兇,否則每個人都可以莫名其妙被說是預謀犯,目前客觀看起來,就是踢桌子這舉動觸發潑水的行為,這就叫當場[囧]

2023-04-15 18:57
bbvvccjojotv wrote:
就別再雞蛋裡挑骨頭了,女生特意跑去裝滾燙開水潑人,就已算是預謀了,難道...她手上剛好有一杯滾燙開水?跟人吵架後跑去買刀子殺人,不是故意預謀?你怎知道女生是否已在心裡想過,只要他再惹我,就潑他一身滾水?

法不誅心
就算心中想100次殺人
沒有在事件發生前的預備行為都不能叫預謀
路跑一哥

沒有人合理化傷人,這區(135F)是在討論有無預謀,所以我把報導中踢桌子.潑水有無連結關係點出來,你到底要討論有無預謀,還是要討論有無合理化呀?搞的我好亂呀[囧]

2023-04-15 19:35
悟宇道

bbvvccjojotv 踢桌子(還有其他搔擾行為)在之前就有了,女學生有向老師反映,老師與兩人懇談勸誡男學生,才暫時平靜一陣子,現在男學生又再犯!這都是已經揭露的事實,你都一直挑你要的講而已?

2023-04-16 18:38
bbvvccjojotv wrote:
你真的有法律證書的?還是吹牛唬爛?

當初法官跟我說的沒錯,當初如果我沒跟霸凌我兒的學生和解,紀錄是終身保存的,只要他日後再犯,此紀錄會被再度調閱出來的當作日後審案的參考,並非紀錄一律銷除。

高等法院只有"前案紀錄表"
任何人任何案件都有紀錄
並不是專為前科紀錄
和解也會紀錄和解
從你提告那天對方就有紀錄
不會因為你和解對方就沒前案
這份紀錄也不影響申請良民證
而判刑紀錄在成年後就會銷除
悟宇道

bbvvccjojotv 不敢相信!你說你當年為了不想讓對方留下紀錄,原諒了放過了霸凌你兒子的同學,上面你積極反駁還找法條,為的就是「紀錄」這件事,現在又說不是?

2023-04-16 18:29
悟宇道

bbvvccjojotv 再者怎麼?提醒你你才記起兩人過去有嫌隙啦?那男學生長期騷擾女這次再犯又被你無視,只拿這次壓倒女學生最後一根稻草,忍受不了而反擊,來指她討天大罪嗎?很好奇當年到是誰原諒誰啊?

2023-04-16 18:34
bbvvccjojotv wrote:
別一時激憤也成施暴者...(恕刪)

你自己激憤都能罵網友瞎了眼還丟人現眼
你不知道這犯法了嗎!?

卻在這一直扯不能反擊
bbvvccjojotv wrote:
目前初步調查,是因兩...(恕刪)

霸凌不一定只是單方向的行為才叫作霸凌,你不要搞錯了,請你自己查霸凌的定義。新聞當中的男學生的行為已經符合霸凌的定義了,有監視器影片為證。
難道你認為一定要送交教育局霸凌程序調查定案才叫做霸凌嗎?
有正常社會經驗、具理解能力的人都知道絕大多數校園霸凌事件是不會送交到教育局霸凌程序調查的。

我理解你反對以暴制暴的立場,但是你就連對此事件是否為霸凌你都不敢表態,這也難怪在這棟樓討論的時候,你的不到多數人的共鳴。
垃圾不分顏色

我的判斷也是霸凌,這人觀點與多數人不同,應該是人間一股清流.........[汗]

2023-04-18 8:53
悟宇道

垃圾不分顏色 報導就有寫,之前兩人就有這樣的情況,老師也有介入,男學生也有收斂,結果現在又故態復萌,才會讓女學生再也忍受不了...,男學生是「再犯」,某人卻選擇性無視,只對女學生批判?[嘖]

2023-04-1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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