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叫鮭魚很可愛啊,建議既然已經改了,就別浪費這一次先改回來;看媒體標題寫這麼大丶宣傳效果這麼好(是的,本來我也不知道啥壽司郎),推波助瀾,必有抄襲跟風,所以把改名機會留給下次吧,不然下次要去A別家就杯具改不了了,多”可惜”!只要合法就是個人自由,誰也管不著;只是為什麼有這些心思與時間去搞這些!?改名A人免錢既好玩又”自豪”,然後出了社會才在怪東怪西怪低薪!?難怪日本人看了大喊”不可思議”;PS:父母賦予的生命與名字...不動如山只是最基本的感恩與尊重,如何隨便去更動!?
如果利用法律可改變規則,改一改賺一點小便宜好像也無可厚非,但是站嚴肅一點來講,浪費了不少社會資源,改個名,背後的社會成本不知高不高,如果高,那真的不好。另外在一個品牌價值概念,一個名代表一個人,有點類似企業品牌,價值應該不只幾萬元吧,不值得為了優惠去改。
有那麼嚴重嗎?不是提倡自由,人家改名大家喊歹?別人吃麵,你喊燙?法律有讓人改三次名字的機會,改名的人都可以在改回來,吃好幾餐的話也是賺不少了。有人為了中統一發票,每天都要去買袋子2元的,買10次。有人為了賺那5000元,徹夜排隊NIKE店門口。有人為了那錢母,提早好幾天排隊。只是改名字,帶人一桌吃三餐的話,划算阿! 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