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
就算是體育老師教邏輯(恕刪)
體育老師很無辜,改改吧!!!!
樓主應該是川普教出來的!
phS00313 wrote:
..這麼簡單的道理為(恕刪)我的邏輯論述 簡述如下 :
1.在野黨 先監督 執政黨
2.人民 先監督 在野黨, 後監督 執政黨
3-1.在野黨有長進的話(對執政黨 對的政策說對並支持; 錯的政策說錯並反對, 同時提出一套解決辦法)
4.人民看到 在野黨 有長進, 漸漸的便會轉而支持
5.執政黨看到 在野黨 有長進 & 得到人民支持, 如果想要繼續執政就不要做壞事
6.執政黨.在野黨 互相競爭,做有益人民福祉的事
現在台灣狀況就是
3-2.在野黨沒有長進的話(在等執政黨出大包看有沒有機會上位)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