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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顯示嫌犯"沒"打孕婦 為何蔡阿嘎謊稱"有"打孕婦

蔡阿嘎長期說謊成性...台灣渣男
攻擊著只是警告..非要渣男得命
不然直接拿刀就好.或送花生
這罪不會重的
有沒有打孕婦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就讓檢察官去確認吧
大家都好像名偵探摳男的毛利小五郎一樣厲害
人都抓到了就讓警方處理吧
事情鬧這麼大 相信最後也會公布一下 安撫觀眾
這邊講太多 等等都被警方打臉....



18631119 wrote:
我沒幫嫌犯說話我依據(恕刪)
因爲嫌犯跳出來,還打了駕駛,孕婦坐後座,因機車不穩動了胎氣,導致需住院安胎,有因果關係,且嫌犯有犯意故意傷人,這如果無罪還可說別人誣告,這就太誇張了。
18631119 wrote:
我沒幫嫌犯說話我依據(恕刪)

都你講就好
我可沒那個本事藐視法律
我只知道法律是人訂的
要鑽當事人話語漏洞的話 幾千幾百種的話都可以講
很多噁心的"訟棍"不就是靠此討生活的嗎
如果以一個"訟棍"的立場
應該還會說出 "鐵鎚只是個問好的禮物, 僅是嫌犯現場展示給蔡姓夫婦其強大功能罷了, 揮那兩下只是嫌犯天真無邪、毫無保留的讓鐵鎚發揮正常功能,嫌犯無傷人意圖,純屬蔡姓夫婦誣告嫌犯"
或許這種話也能被吐出來吧


所以我說 有心人要講什麼 黑的講成白的 白的講成黑的 真的都是現實中在發生的事
不然訟棍靠什麼撈錢

所以我說 法官跟律師之間要怎麼認定 跟中間會扯出什麼天花亂墜的推論 (嫌犯沒有打人意圖?孕婦誣告?) 嘴巴跟定案真的是在他們身上 真的不干你我的事了....
巽天風 wrote:
蔡阿嘎可沒有說二伯被(恕刪)


個人覺得歹徒既然已經被逮,那就用證據說明一切,由法官公平公正地懲處定罪就好
大家唾棄這個歹徒的同時,也不用對蔡阿嘎太過譴責
雖然這個影片看起來,歹徒的動作比較像是攻擊了兩次,而方向與部位是以蔡阿嘎的腿為主
不確定蔡阿嘎為何要說先打了蔡太太一拳,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情急誤會
因為我對蔡阿嘎這個人與他的影片不熟悉,所以無法斷定他這個人如何
但真的受不了睜眼說瞎話的人
光看這個影片,蔡太太哪裡有抱著肚子站不住?!
看起來是緊張彎下腰去碰蔡阿嘎被打的部位,擔心蔡阿嘎的傷勢,而不是抱著自己的肚子
每個人各有立場與堅持沒關係,像是這篇討論串的眾人,雖然有不少偏頗的論點
但硬要說影片中蔡太太很明顯已經抱著肚子快站不住
我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真的很糟糕!
生命自有平衡之道
我只看到 有幾個人 看不得別人比他成功 or 有錢

想法可以那麼偏差 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

被打 還要被網路檢討 可憐呀 !
出來混的遲早都要還

如果說謊遲早也要還

只是網紅可不是總統


18631119 wrote:
依據三立提供的畫面影(恕刪)


鍵盤柯南在辦案????

檢討被害人??????
惡魔推銷員 wrote:
我當然沒說過法院該依據"某人覺得"來判,你這個辯論方式想直接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塞到對方嘴裡,這很誇張。


你不能這樣詭辯 別栽贓我

你一開始這段話就是在幫蔡的老婆判斷"嫌犯打她肚子" 且根據是她"覺得且認為"是嫌犯所為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38935&p=12&p=12#76733664
惡魔推銷員 wrote:
機車雙載,兩人擠在一起,被打時轉身、跳車、閃躲、揮手阻擋,我覺得搞不好是蔡阿嘎自己揮到老婆肚子也說不定,但是那種極度驚恐的一瞬間,他老婆覺得就是被打到了,當然會認為是對方打的。


我因此反問你: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38935&p=12&p=12#76733856
18631119 wrote:
你不認為這樣判斷很牽強?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 不是"覺得"


你回答不牽強 且繼續著依據"覺得且認為"來判斷嫌犯有打她: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38935&p=13&p=13#76734232
惡魔推銷員 wrote:
我不認為這樣很牽強可能二伯就是覺得有東西打到她肚子,是兇手的錘子,還是兇手的手臂,還是兇手非持武器的另一隻手,甚至是自己人蔡阿嘎驚恐時想要阻擋的手,在極度驚恐的兩秒間,本來就很難100%精確,搞不好她忙著轉頭避開,根本沒看到什麼東西打到她肚子。
但是對她來說,有人攻擊我,當然會認為是對方打的。


我因此依據你的邏輯得出: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38935&p=13&p=13#76735185
18631119 wrote:
這樣子還不認為遷強?

那以後法院都不要依據證據和事實了 法官就依據"某人覺得"來判就好了


你卻詭辯說我把這話"法官就依據某人覺得來判就好了"塞你嘴裡: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38935&p=13&p=13#76735444
惡魔推銷員 wrote:
我當然沒說過法院該依據"某人覺得"來判,你這個辯論方式想直接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塞到對方嘴裡,這很誇張。


你這樣詭辯不但誇張且矛盾

你一直認為這樣判斷不遷強 且依據是的是你判斷"她覺得且認為" 而不是依據"證據"

卻反過來詭辯指稱是我把你沒說的話塞在你嘴裡?

你一方面不斷發言重複敘述你判斷她"覺得且認為"嫌犯有打她 完全不管證據是什麼

一方面你又不承認你"覺得且認為"的意思就是我所說的那句"那以後法院都不要依據證據和事實了 法官就依據"某人覺得"來判就好了"

"覺得且認為"是你一直主張的判斷依據 你怎麼反而說是我塞你嘴裡?

你這樣詭辯 這樣邏輯矛盾 你真的OK?
sometime0924 wrote:
如果以一個"訟棍"的立場
應該還會說出
"鐵鎚只是個問好的禮物, 僅是嫌犯現場展示給蔡姓夫婦其強大功能罷了, 揮那兩下只是嫌犯天真無邪、毫無保留的讓鐵鎚發揮正常功能,嫌犯無傷人意圖,純屬蔡姓夫婦誣告嫌犯"
或許這種話也能被吐出來吧




看來你確實說出這種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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