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
再說一次,你紅色部分...(恕刪)
所以不就是要尋找香港的證人,看陳嫌是不是在香港就疑似有計畫犯行了
Dwing wrote:
這港府早就做了,在港...(恕刪)
leonheat03 wrote:
你的問題又回到了 司法互助的問題點了
港台不簽司法互助協議,要怎麼互相給對方證據呢?
還是你同意任何的調查案子,只要港/台政府需要 就可以不依法源給予?
那乾脆證據放FB/IG供人下載觀看不就好了
leonheat03 wrote:
還是你同意任何的調查案子,只要港/台政府需要 就可以不依法源給予?
leonheat03 wrote:
那就回到某一樓討論的
你怎麼知道陳嫌的自白書都一樣?
不會為了自保只講有利的部分嗎?
不會為了模糊案情亂說一通嗎?
需不需要香港警方的配合協助調查?
leonheat03 wrote:
不會為了模糊案情亂說一通嗎?
leonheat03 wrote:
需不需要香港警方的配合協助調查?
Dwing wrote:
送中條例就被擋了,還...(恕刪)
Dwing wrote:
既然如此,這次台灣政府是在考北什麼?
港府都避開政治層面,讓嫌犯來台投案,也讓台灣可處理這件事.
台灣卻硬要把事件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