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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管中閩是因為寫稿領太多變成兼職

yurue wrote:
Q: 記者領取報社的報酬,要算薪資還是稿費?

A: 按件或是按字數計酬的算稿費,
每月領固定報酬的算薪資

這是 y 大的法令嗎?
位階會不會比國稅局高?
國稅局的所得稅報稅規定有這樣寫嗎?
管爺分一點稿費給那姓陳或許就沒屎了。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以前都說是去大陸兼職...(恕刪)

yurue wrote:
監察院找到的事證,是管每月固定領5萬,若管無法提出具體事證,來證明是因為每月固定篇數,所以才會每月領固定5萬,那依現有證據,算薪資。

明明就是有時候五萬
有時候七萬五
再凹嘛
就已經講得很清楚
兩周一篇
一篇兩萬五
所以才會有大小月
不過有顏色的人是不講道理的
不認同我的看法,那你認為記者的收入算薪資還是稿費?
roachc wrote:
這是 y 大的法令...(恕刪)
yurue wrote:
不認同我的看法,那你認為記者的收入算薪資還是稿費?

想請問Y大,記者跟報社的關係,是雇傭?承攬?委任?出版?還是......?
法律關係不搞清楚,就可任意將報酬定義為稿費還是薪資,真是佩服。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以前都說是去大陸兼職,
最後怎麼變成幫週刊 寫稿 造成兼職,
其實有沒有違法,只要定義清楚就好,
不要因人而異,解釋一直變

真的想看到管爺被激的出來參加2020大選嗎?
當個配角(財經背景的副總統)可以加到分吧!
yurue wrote:
你認為記者的收入算薪資還是稿費?
不是我怎麼認為,
也不是您怎麼認為。

yurue wrote:
每月領固定5萬,那依現有證據,算薪資。

您不會去看記者「扣繳憑單」是寫「薪資」or「稿費」嗎?
您認為「扣繳憑單」亂寫,國稅局會放過嗎?
您知道『用人頭虛報薪資』除了補稅、罰款外,還有刑事責任嗎?
同樣的「扣繳憑單」把薪資寫成稿費政府可以放過不查清楚嗎?
PS:把薪資寫成稿費,還包括雇主規避勞健保、退撫等責任。

您的邏輯有夠差,否則就是故意硬凹!

1589 wrote:
法律關係不搞清楚,就可任意將報酬定義為稿費還是薪資,真是佩服。

現在事實就是「管(根據扣繳憑單)申報的是稿費」
監察院硬要扭曲成是『兼職』!


然後綠粉越盲目護航,中間選票喪失越多!

去年是邱議瑩及吳音寧當韓國瑜的最佳助選員,
看來今年換成陳師孟及口譯哥當2020的最佳助選員。
依你的回應,你看過管的扣繳憑單,請貼出照片來支持你的說法?

roachc wrote:
不是我怎麼認為,也...(恕刪)
現在事實就是「管(根據扣繳憑單)申報的是稿費」
監察院硬要扭曲成是『兼職』!

yurue wrote:
依你的回應,你看過管的扣繳憑單,請貼出照片來支持你的說法?


那依你的回應,你看過管的扣繳憑單嗎? 請貼出照片來支持你的說法!
yurue wrote:
不認同我的看法,那你認為記者的收入算薪資還是稿費?


你連會計科目是什麼都不知,你怎麼那麼有勇氣上來跟人嘴? 梁靜茹給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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