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災鞅 wrote:
挖 看新聞總共派六千...(恕刪)
king_hsueh2007 wrote:
非各陣營指派監票人員不得在投票所內逗留,
而且中選會各候選人指派的監票人員是有配額的,4位候選人的配額是該瑄舉區的所有投票所除以4
,也就是有1/4自己的監票員,另外3/4是其他候選人的監票人員,如果另外兩位候選人不派監票人員,該投票所就沒有監票人員。
...(恕刪)
小弟認為......
現在監視攝影設備已經非常純熟
監票人員不得在投票所內逗留是因為要避免這些人反而出了弊案
全程錄影監控有以下好處
1. 杜絕人員代領重複投票 (因為會留下影片與影像可以指認是否是本人)
2. 若人數與票數統計有爭議.....可以由投票後來進行回查與計算
3. 這樣就不用監票人員......因為全程錄影錄音(各黨還是可派人或是志工進行監督)
4. 有影片有真相!!!法律並未規定不可以全程錄影錄音
5. 若有現場人員故意破壞選票乾淨與否也有錄影錄音舉證
全程錄影監控有以下壞處
1. 不可以有亮票危機.....妨害秘密
(以前立法院都有故意亮票的作法....這樣是不符合規定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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