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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擱置議題不表決,就是表示 "不予置評" 的立場


yurue wrote:
再者,這個看法也沒經過 會議投票通過。


sophy0621 wrote:
只想問樓主一句.......

不論是先前的遴選委員會或是到現在執意加開的臨時校務會議
其結果都是一人一票投出來的.....

您接不接受投票結果?!

不管您喜不喜歡,您接不接受?!


欸~
樓主似乎沒有想回答我的問題......

直球對決,豈不快哉?!
想閃躲那就讓這樓和您的其他樓都沉了吧......
yurue wrote:
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說法,這會產生新的爭議,何謂 " 明確或嚴重的問題" ?
再者,這個看法也沒經過 會議投票通過。

台大臨時校務會議紀錄上網 擱置理由全曝光

攸關台大校長人事案的台大臨時校務會議24日舉行,物理系教授張顏暉提議「5提案全部擱置」的發言說明也全都詳實記錄下來。張顏暉表示,不該在選舉結果公布前就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台灣民主化以來的選舉,不管選舉期間多少紛擾,中委會一定依法立刻公布選舉結果,否則會引起各方抗爭,社會動盪不安。」

會議紀錄已可上網查詢(http://host.cc.ntu.edu.tw/sec/administration/校務會議/106-2-1p.htm)。

根據會議紀錄,24日中午12時12分,張顏暉要求大會在實質討論此議案或相關遴選議案時,應先議決是否就此案展開討論或將議案直接退回;「此提案要求我們做的是一件非常不尋常的事情,也就是在選舉結果公布前就先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

張顏暉說,我們都知道,選舉是實現民主的重要制度,而選後依法公布結果是此一制度的基石,台灣民主化以來的選舉,不管選舉期間有多少紛擾,中委會一定依法立刻公布選舉結果,選舉期間的紛擾,只能公布結果後依法嚴辦,不可以因有疑慮而不公布結果,因為如果不公布結果,那會引起各方的抗爭,讓社會動盪不安,而且會敗壞選舉的公信力,破壞整個選舉制度,因而使得民主的實踐變為不可能。

他表示,因此在選舉結果未公布前,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或是否應組成一個調查委員會,都是一個極為違反民主制度的做法,此例一開以後台大任何選舉都有人可以援例聲稱,在某些事未獲得澄清前不得宣布選舉結果,那台大校園以後將抗爭不斷永無寧日。

張顏暉說,所有選舉間的質疑有無違法都可以在公布當選人後加以調查,有嚴重違法缺失可發動不信任投票要求當選人去職,但所有人都不宜在選舉結果公布前說三道四,以免破壞選舉制度的公信力,如此校園民主才有發展的空間,大學自治才有實踐的可能。因此他要求在實質討論以前應該要議決:我們是真的要討論這個案子嗎?還是應該把它退回,直到校長當選人公布以後再議?

張顏暉說,希望大家可以好好考慮這個問題,並把所有這些議案全部退回,等校長當選人宣布以後再來討論如何檢討,「因為我們不應該破壞選舉制度。」

張顏暉發言之後獲得滿堂彩,其後每項提案他都提出擱置動議,並都獲得壓倒性贊成票數。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表示這個結果很清楚顯示,台大校務會議認為無權過問校長遴選結果。
我接受,未經加油添醋,或被曲解的投票結果,因為這是真的發生過的 "事實" 。

但是,如果投票過程有爭議,或是有弊端,我會質疑投票結果的 "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sophy0621 wrote:
欸~樓主似乎沒有想回...(恕刪)
yurue wrote:
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說法,這會產生新的爭議,何謂 " 明確或嚴重的問題" ?
再者,這個看法也沒經過會議投票通過。



這個看法是有經過會議投票通過的


Dwing wrote:
12時12分張顏暉教授要求大會在實質討論此議案或相關遴選議案時,應先議決是否就此案展開討論或將議案直接退回:此提案要求我們做的是一件非常不尋常的事情,也就是在選舉結果公布前就先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我們都知道,選舉是實現民主的重要制度,而選後依法公布結果是此一制度的基石,台灣民主化以來的選舉,不管選舉期間有多少紛擾,中委會一定依法立刻公布選舉結果,選舉期間的紛擾,只能公布結果後依法嚴辦,不可以因有疑慮而不公布結果,因為如果不公布結果,那會引起各方的抗爭,讓社會動盪不安,而且會敗壞選舉的公信力,破壞整個選舉制度,因而使得民主的實踐變為不可能,因此在選舉結果未公布前,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或是否應組成一個調查委員會,都是一個極為違反民主制度的做法,此例一開以後臺大任何選舉都有人可以援例聲稱,在某些事未獲得澄清前不得宣布選舉結果,那臺大校園以後將抗爭不斷永無寧日。所有選舉間的質疑有無違法都可以在公布當選人後加以調查,有嚴重違法缺失可發動不信任投票要求當選人去職,但所有人都不宜在選舉結果公布前說三道四,以免破壞選舉制度的公信力,如此校園民主才有發展的空間,大學自治才有實踐的可能,因為此案要求我們做的是一件極不尋常的事情,因此我要求在實質討論以前我們應該要議決,我們是真的要討論這個案子嗎?還是應該把它退回,直到校長當選人公布以後再議,我希望大家可以好好考慮這個問題,我希望我們應該把所有這些議案全部退回,等校長當選人宣布以後我們再來討論如何檢討,因為我們不應該破壞選舉制度。
12時29分張顏暉教授提擱置動議(擱置理由如前述)。


會議記錄都寫了校長遴選有關的案子擱置的理由是選舉過程不應該干涉,應該是在公布當選人後加以調查。
並且會議已經針對這擱置理由表決通過,不知道有什麼好爭論的。
yurue wrote:
我接受,未經加油添醋,或被曲解的投票結果,因為這是真的發生過的 "事實" 。

但是,如果投票過程有爭議,或是有弊端,我會質疑投票結果的 "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什麼?!
樓主,您快別鬧了~~~~~
"未經加油添醋,或被曲解的投票結果"
在您的理解裡,這次投票結果應該不是您所謂的"未經加油添醋,或被曲解的投票結果"吧....
所以您就是不接受投票結果囉?!

不接受就說不接受~
一直兜著圈子講些似是而非的話,未免也太辛苦了吧~





sophy0621 wrote:
什麼?!樓主,您快別...(恕刪)


我突然覺得對岸推動網路實名制果然有需要...

當虛擬網路帳號沒辦法跟真實人生連結在一起時,就會有人不珍惜帳號名聲,胡言亂語...


樓主念茲在茲認為無法接受別人曲解會議結論,但是實際上真正在曲解會議結論的卻是樓主。
JasonQ wrote:
我突然覺得對岸推動網路實名制果然有需要...
當虛擬網路帳號沒辦法跟真實人生連結在一起時,就會有人不珍惜帳號名聲,胡言亂語...
樓主念茲在茲認為無法接受別人曲解會議結論,但是實際上真正在曲解會議結論的卻是樓主。...(恕刪)

堅持不要臉的無賴沒在怕~
校務會議通過的是 [擱置動議] ,獲半數支持的只有 [本案擱置]。請不要加油添醋,曲解表決結果。
摘自會議紀錄 :
主席宣布:各提案分別處理,分案表決。
擱置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90票、反對58票、空白票2票、廢票1票,擱置動議通過,本案擱置。

CHLEEEE wrote:
這個看法是有經過會議...(恕刪)
[本案擱置]是 "未經加油添醋,或被曲解的投票結果" ,我就接受。
像是CHLEEEE加油添醋後,把提案人說的理由,也當成決議一部分的投票結果,我就不接受。


CHLEEEE wrote:
這個看法是有經過會議投票通過的

會議記錄都寫了校長遴選有關的案子擱置的理由是選舉過程不應該干涉,應該是在公布當選人後加以調查。
並且會議已經針對這擱置理由表決通過,不知道有什麼好爭論的。


sophy0621 wrote:
什麼?!樓主,您快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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