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
再者,這個看法也沒經過 會議投票通過。











yurue wrote:
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說法,這會產生新的爭議,何謂 " 明確或嚴重的問題" ?
再者,這個看法也沒經過 會議投票通過。
sophy0621 wrote:
欸~樓主似乎沒有想回...(恕刪)
yurue wrote:
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說法,這會產生新的爭議,何謂 " 明確或嚴重的問題" ?
再者,這個看法也沒經過會議投票通過。
Dwing wrote:
12時12分張顏暉教授要求大會在實質討論此議案或相關遴選議案時,應先議決是否就此案展開討論或將議案直接退回:此提案要求我們做的是一件非常不尋常的事情,也就是在選舉結果公布前就先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我們都知道,選舉是實現民主的重要制度,而選後依法公布結果是此一制度的基石,台灣民主化以來的選舉,不管選舉期間有多少紛擾,中委會一定依法立刻公布選舉結果,選舉期間的紛擾,只能公布結果後依法嚴辦,不可以因有疑慮而不公布結果,因為如果不公布結果,那會引起各方的抗爭,讓社會動盪不安,而且會敗壞選舉的公信力,破壞整個選舉制度,因而使得民主的實踐變為不可能,因此在選舉結果未公布前,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或是否應組成一個調查委員會,都是一個極為違反民主制度的做法,此例一開以後臺大任何選舉都有人可以援例聲稱,在某些事未獲得澄清前不得宣布選舉結果,那臺大校園以後將抗爭不斷永無寧日。所有選舉間的質疑有無違法都可以在公布當選人後加以調查,有嚴重違法缺失可發動不信任投票要求當選人去職,但所有人都不宜在選舉結果公布前說三道四,以免破壞選舉制度的公信力,如此校園民主才有發展的空間,大學自治才有實踐的可能,因為此案要求我們做的是一件極不尋常的事情,因此我要求在實質討論以前我們應該要議決,我們是真的要討論這個案子嗎?還是應該把它退回,直到校長當選人公布以後再議,我希望大家可以好好考慮這個問題,我希望我們應該把所有這些議案全部退回,等校長當選人宣布以後我們再來討論如何檢討,因為我們不應該破壞選舉制度。
12時29分張顏暉教授提擱置動議(擱置理由如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