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1593544 wrote:
因為我比較了解lol...(恕刪)
電子競技不單只有動手指,還有動腳動身體的(跳舞機、打鼓),也有國際比賽。
這些電子競技頂尖玩家可不可以服電競替代役?
JasonQ wrote:
"但是你的論述有一半是明顯有問題的,因為你不能用選手練得很辛苦而且職業生涯會中斷這個理由來支持他們應該享有替代役的特權,這兩者是沒有辦法有關連的,照這樣比較很多職業都應該享有同等權利。"
這是問題的根本!
每一個義務役男在入伍之前都有自己的生涯規劃、求學規劃或是就業規劃,替代役是考量到對某些產業、職業或是專業人士來說,服替代役對國家的幫助大於服兵役,才會衍生出來的規劃。
電競選手的職業生涯會中斷,同樣的其他義務役男也會有相同的狀況,為何電競職業選手可以用替代役取代?
況且,若25歲是電競選手的平均年齡上限,兼顧的方法也可以讓對方延役,26歲再入伍服兵役。何必專開一個替代役讓少數10人可以享有新的免兵役管道?
jack1593544 wrote:
義務義務是誰規定的?...(恕刪)
VICCHEN2006 wrote:
電子競技不單只有動手指,還有動腳動身體的(跳舞機、打鼓),也有國際比賽。
這些電子競技頂尖玩家可不可以服電競替代役?
b108463 wrote:
依照你的論點,每個行業每個人,只要有正常工作,都可以申請替代役,比如美容美髮,廚師,汽修...等他們也都很辛苦,從小就在社會當學徒,薪資少工時長,不就是為了學一個技術,而他們對社會的貢獻遠比電競選手來的多,如果你說這些電競選手是玩某個台灣遊戲在世界征戰,幫忙推廣台灣出產遊戲,我還覺得你說替代役還情有可原,可是事實相反,這些電競選手是在幫忙推廣國外遊戲,轉自己荷包的錢,不太懂對台灣貢獻是什麼? 也許有一點貢獻就是如果拿到獎金在台灣消費,不過依次論點,我認為每個只要有工作的人都可申請替代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