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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批唐鳳每周二天遠距上班 對比勞工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小弟對VR、AR、MR都不熟,看完以上幾頁只有3點想說:
1.行政院各位政務委員,如果也想學唐委員遠距上班,請向老闆提出需求;就看你們老闆願不願意。
2.覺得別人可以遠距上班不用打卡就不爽的網友,不妨明日向自己老闆提出需求,看看能不能說服老闆。
向你老闆證明遠距上班更有效率。
3.今天有政府人員願意測試遠距上班是否更有效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不是台灣勞動環境轉型的一個開始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大家頂多退回原點。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禮誠工作室 wrote:
唉..... 說啥又有啥用 呢? 光是 01 的顏色 就知這兒一堆 綠衛兵 反正政府說什麼、做什麼都 好棒棒 ! 當出問題時,這一些人就全不見了!

等等...有人才說這邊最圈圈叉叉的,您怎麼會這麼認為呢?


唐鳳怎麼上班我沒意見,但是請尊重制度。有力,就去改變他,不然不遵守制度,
還可以洋洋得意的說我行、你不行,那天下就大亂了。

制度面,到底政務委員上班可否用遠距?決定權是否在院長?
如果制度面沒規定,全部由院長決定即可,那我就沒意見。
如果制度面有規定,那請唐委員(我知道你也許有機會看到這篇)尊重制度,或是想辦法去改變它,
不是拿著制度來說嘴。

也許,唐委員的確是個不世出的天才,但尊重制度並執行之,這應該是一個法治國家基本
的原則道理吧?
要跟別人不同 , 是有作出成績了嗎 ?!
彭懷南也是世界級的啊 , 作出的成績又是有目共賭 ,
人家就沒那麼多問題 !!


katsumi wrote:


等等...有人才...(恕刪)

制度沒規定這種的吧,正如同制度沒規定總統一定要進總統府,打卡一樣。
katsumi wrote:
你不行,那天下就大亂了。
制度面,到底政務委員上班可否用遠距?決定權是否在院長?
如果制度面沒規定,全部由院長決定即可,那我就沒意見。


政府是一個大機器,所以都有 文件 的書面資料! 所以若是有這樣可以自已爽就以 遠距 的規定! 就明白公佈出來供 全國公務人員 申請!

而不是用 特權 自創一個出來,再來 劃靶 給 特權 用呀!

若是無這樣的東西,就請 唐XX 依法規規定吧! 但是 駭客 本來就是不管 規定 是什麼鳥啦!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第一輪競演 wrote:
我真的懷疑一些人沒...(恕刪)


首先 我要說我認為一個禮拜兩天在家工作是好的 我也認為唐鳳在寫程式上是很厲害的

但是 當年 朱雲鵬和周韻采也是個人才 才會被延攬到政府工作 那個時候 現在的執政黨有好像也沒有尊敬過這兩位人才吧 呵呵

用同一個標準來看待事情是有這麼難嗎?

朱雲鵬
周韻采



StefanL wrote:
首先 我要說我認為...(恕刪)



我可以,你不行!
我可以,你不行!
我可以,你不行!



很重要,所以要說 3 次!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StefanL wrote:
首先 我要說我認為一...(恕刪)


吳寶春想進新加坡大學EMBA,規定要有「正規大學本科學位」,但新加坡大學還是為了他親自飛來台灣跟他面試,放寬制度
因為他們認為吳寶春值得
台灣一片惋惜聲,輿論認為僵化制度流失人才,後來不知道改了規定沒

翹班是沒有經過主管事先同意
沒請假主管覺得你翹班,你就是翹班
那兩位剛好就是沒請假,或是大老闆不挺

唐鳳用過去不平凡的經歷爭取到不用全時待辦公室的自由
這是講好的工作條件
他能不能維持這個自由,也要看他之後夠不夠格
是特權沒錯,但這是自己爭取的,又不是攀親帶故
那是他個人的"價值",沒有公不公平,除非你也有這樣的價值,不然也只能羨慕的份了



按樓上說法
應該就是台灣每位政務官事務官立法委員全體所有公務員
全都上班的這八小時都應該關在辦公室不要出門
最好都不要在外洽公 因為在外洽公全都是混水摸魚....不符合"公平" "公正" "公開"...
然後就準時打卡 下了班完全不用辦公 如果下班之後接到公務電話 應該全部掛斷拒接不受理
這樣才合公務員制度標準就對了.....

這樣的話 是不是駐外使節也都要每天飛回來總統府打卡上下班啊....不然就是在混喔..."喔...沒每天打卡上下班...走後面...不公平喔..."下班時間 駐外使節接到民眾在國外深夜緊急求助也應該回說...喔...我已經打卡下班了..然後掛電話呢?

國立大學教授應該是公務員吧 不過好像也沒有打卡 也常可自主出國研習或到處參加演講 ...這樣也算"走後面喔....不公平 不公開 不公正"喔...." 應該要每天都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都回去學校打卡機前打卡一次 一律只能在教室內進行教學 不在教室內的討論 都不算是教學 就是特權 就是混 然後超過下午五點就應該停 止一切研究和與學生的討論教學 趕快回家洗洗睡 對嗎?

如果真要按制度看
我也真看不出唐鳳按制度走哪裡有問題耶....

發文字號: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01.14.局考字第1000021834號
公(發)布日: 100.01.14



要  旨:
政府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調整機關內特定職務人員之辦公時間
本  文:
主旨:請各機關斟酌業務特性及時代需求或國際接軌之必要,就所屬特
定職務人員之工作時間加以調整,以因應工作型態的改變,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查有關公務人員之辦公時間,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 2條
已有明定,公務人員每日上班時數 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為40
小時。各機關(構)得視業務實際需要,在不影響民眾洽公、不
降低行政效率、不變更每週上班日數及每日上班時數之原則下,
彈性調整辦公時間。據此,不必每一屬員皆固定時間上下班。
二、茲因網路社會資訊發達及全球化影響,政府機關須掌握國內外重
大訊息,例如網路普及,為即時回應民意需求,須保持政府正常
運作。針對機關內此類特殊工作需求之人員,請各機關視實際需
要,在不違上開規定原則之下,調整其辦公時間。另經長官核准
,為執行特定職務或奉派出差者,得離開辦公處所,至適當處所
執行公務。

三、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
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
相當之補償。爰公務人員經指派工作,執行特定職務,需要於上
班時間以外處理公務者,各機關應依前開規定,給予合理之補償

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直轄市政府
、省諮議會、各縣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議會、全國政府
機關電子公布欄
副本: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
監察院秘書長、銓敘部



ps.我不是公家機關的 只是看這整棟樓一直講制度制度的 然後沒有一篇是有寫到真正制度內容...好奇之下 花了點時間查查看...還真的有制度喔...就放上來給大家看看...

只是覺得替這位--中央社記者--感到可惜,新聞人不該只是跟風起舞,搧動群眾,引起紛擾,淪為傳聲筒跟網頁copy打字員,記者查證的功夫,卻一點都不做,好歹也先google一下實際人事行政制度再來報嘛,往人身上倒狗血,看到引起眾人議論衝高收看率就好棒棒真開心,浪費大家的時間在一個失焦的點上面打轉,真是浪費眾人的生命看戲...我還真寧可這位大記者繼續追蹤報導,看後續唐鳳是否真在做事還是在混,來個追蹤採訪都比現在報導完射後不理來得好....




sometime0924 wrote:
針對機關內此類特殊工作需求之人員,請各機關視實際需
要,在不違上開規定原則之下,調整其辦公時間。另經長官核准
,為執行特定職務或奉派出差者,得離開辦公處所,至適當處所
執行公務。


所以 適當處所 就可以移到家中 自已愛去的地方! 真的是好棒棒哦!

不知是否有 「申請」 呢? 還是 自已要就可以 ? 不知 台灣有多少 公務員 可以有這樣的 臨幸 這福利呢? 可能很多吧!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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