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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酒駕屬私領域而不予以回應 , 黃偉哲表示沒誤事不須撤換


nslmobile01 wrote:
一個自稱謙卑的政府至少也要比照相同的標準來處理。


我很謙卑!!所以老百姓請閉嘴!!<---政府大概就是這種謙卑法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早上頭腦比較清楚

原來江先生是故意的

心中想的是日本代表

卻給個新加坡

又不好推

只好出這招
hn1271n wrote:
形象?對外交而言實質...(恕刪)

他根本沒有上任
也不是新加坡"指定"要他
何來 外交利益or成績 拿出來說嘴?

砍警的傢伙曾為台灣拿金牌
法院要不要從輕發落?

伊魯米 wrote:
新上任的駐新加坡代...(恕刪)


所以攤販砍警察也只是他們之前的私領域糾紛了,
難怪法官不願意羈押 ,

話說警察半夜一兩點急著把江代表的案子移送檢察官說是為民服務,
讓江代表第二天一早可以出門辦事....
可是一般百姓要在警察局等到第二天早上九點才能移送耶!
為什麼我一直在本大樓看到某人不停的在幫江春男辨護呢?是在打工嗎?還是我眼睛業障太重?
假如是藍執政時代,
我想應該會被砲轟到地獄去吧...
爛菜根政府的雙重標準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

jenyijen wrote:
為什麼我一直在本大樓看到某人不停的在幫江春男辨護呢?是在打工嗎?還是我眼睛業障太重?


因為是傳說中的hn啊!

我不小心 wrote:
我很謙卑!!所以老...(恕刪)


謙卑,謙卑,再謙卑.

歐不,是你們聽錯了!

千杯,千杯,再千杯.

你們這些人聽錯了,不關菜總統的事....

阿吽哇丟凍蒜阿,哩希麥安怎?

hn1271n wrote:
形象?對外交而言實質利益與成果才是最重要的

江的外交才能跟經歷是...?

之前冒出個張景森
如果拿對付郭冠英的標準也早該處理了
沒處理也就算了,至少張在相關領域的經歷還拿的出來
現在又冒個江春男,捅了更大的婁子
不處理!? 才能? 經歷?

實質利益指的是江與新政府之間不可告人的利益嗎?

imhung wrote:
因為是傳說中的hn...(恕刪)



該不會這位酒駕的新加坡代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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