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經濟日報報導:大陸...(恕刪)
應該不會刪文吧, 只是討論對案法律與全世界為了防制洗錢所推出的措施而已, 跟政治又沒關係!
更何況, 期限內沒處理掉又不是餘額就不見了, 只是要你補正身分證明才能再動用而已, 就好像之前FB被停權要求實名才能恢復一樣, 根本沒有任何損失!
diba.qiu wrote:
三年前你來我餐廳辦理會員並付了一千塊訂金預定要來用餐後來沒來, 我說沒關係你下次來可以用, 三年過去了你都沒來消費過!
日前接獲政府通知為了防範洗錢與保障消費者權益, 所有會員儲值或退費都必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我趕快通知你:
1.趕快來消費把錢用掉吧 - 你說最近不想消費
2.不然帶身分證明文件來我退錢給你 - 你說你身分證掉了不想補辦
3.那政府規定以後要動用這筆儲值要看身分證喔 - 你大發雷霆說以前不用為什麼現在要
哈哈哈, 遇到這樣的消費者我也是醉了大笑
e36coupe wrote:
我兩三年前用信用卡...(恕刪)

diba.qiu wrote:
然而我對支付寶只用email通知10天內必需處理的方式與期限有意見。
diba.qiu wrote:
掏寶的退款一直是回到支付寶這個第三方支付帳戶沒錯,既然不認同這個規定,大可不使用掏寶這個平台購物吧,還是說你是被逼的?
diba.qiu wrote:
新規定是要求你完成身分認證,不是吃掉你的錢
diba.qiu wrote:
既然現在沒有消費需求,那就等你有了消費需求之後再去認證阿,錢會還在
diba.qiu wrote:
你今天才發現原來中國只認台胞證?你過去在中國工作的時候不是用台胞證?你知道中國人要來台灣也要先辦入台證否則不能自由進出嗎?不願意遵守對方的法律卻只想從對方的生意人手上買到便宜的東西?
diba.qiu worte:
請一定要堅持下去喔!千萬不要補辦台胞證,千萬不要完成掏寶實名認證,千萬不能屈服於如此無良企業之下,我們台灣人的骨氣豈是這區區一千塊所能買到的? 加油加油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