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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警開槍打死通緝犯遭判刑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pk-king- wrote:
大家聲援一下~~~...(恕刪)


鬼島畜牲法官太多,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法官耶, 了不起的職業呢, 就是亂判怎樣? 我有自由心證我有裁量權, 咬我阿笨蛋~
警察如果沒有廣大民意在背後支撐時
真的什麼危險刑案都不用辦了
至於少數人會擔心的挾公權力之名動私刑
那個也不用想太多
全民都在看

這個案例警員如果已經在順利逮人之後才開槍
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贊聲了
最好是讓社會風氣知道
犯了錯遇到攔查時盡量配合才是正確的保命之道
這不是很天經地義嗎
難道還要一直教育大家犯了錯就拼命的逃,有逃才有機會...
有法律背後撐腰,替你保護權益?
讓嫌犯存有太多僥倖的心態
天啊
竟然還有這種想法
是犯罪同路人嗎?


流川 風 wrote:
警察如果沒有廣大民...(恕刪)


現在強烈懷疑那位仁兄是否是從事...需要躲避警察的職業

一般正常人不會有這麼強烈要保護拒捕犯罪嫌疑人的想法


iijima_ai wrote:
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嫌犯持刀、持槍攻擊警察,警察一槍爆嫌犯的頭我都支持。
但是對於一個要逃跑的嫌犯,近距離對大腿開三槍這種情況,我覺得有執法過當的情形。

開三槍對方都不停,那算執法過當嗎?

會判定執法過當的理由是事發後嫌犯死了
在開槍的當下如何認定執法過當呢?

我前面有舉例過
開十槍結果對方還是跑了,也沒有死
那算不算執法過當?
開一槍結果對方就死了
那又算不算執法過當?
如果單論用槍時機,當時警員並無過失
現實中的實務就是這麼充滿不確定性
結果法官只是用最馬後砲的立場來認定執法過當


MUS wrote:
真要對人用槍部位以四肢非致命區域是對的.

你這句就打臉法官的判決內容了

判決書指出,「葉驥受過員警專業訓練,應該知道人體腿部遍布動、
靜脈血管,受到槍擊血管破裂、大量出血時,仍有致命之虞」

所以法官的想法應該是不可以打腳

不過我認為法官太天真了
實務中如果面對現行犯而有開槍之必要時機時
打腿部使其失去行動力也是選項之一
法官該不會以為拘補嫌犯跟打靶射擊訓練一樣吧
嫌犯還會站著不動讓警方瞄準目標之後再射擊...

常識大家都知道應該要打哪些部位
但實務是~那是個移動中的軀體~那是個移動中的軀體~那是個移動中的軀體~


討論到最後
或許社會氛圍會漸漸發現到
警察還不算可怕
真正可怕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

MUS wrote:
更奇怪的是真的一票人不看判決書, 而是看媒體自己腦捕說衝撞警員.......(恕刪)


判決書當然看了

任職於永安派出所之警員吳南翔於本院證稱:其103年2月19日之職務報告屬實等語(見本院卷二第30頁),查該職務報告係記載其於102年10月4日值勤時發現竊盜現行犯,當場竊盜共犯駕駛一車與警車阻撓碰撞,而被害人為車主之TV-2701號車高速逃逸等情,有該職務報告可稽(見本院卷一第148頁),惟吳南翔本件職務報告是於本件案發後始製作,是其雖證稱:其於102年10月4日返回派出所後,有與同仁討論所經歷之事,且在派出所公佈欄張貼羅文昌可能拒捕逃逸等語

如果證人陳述為虛擬情節,大可將證人以偽證起訴,
法官僅認為不足採信。


MUS wrote:
我不知道支持這位警察開槍的人, 你們是否也支持警察開槍擊斃超商偷東西吃逃逸的小偷? .......(恕刪)

判決書提到:「客觀而言,以當時被害人急於駕車逃離,不理被告鳴槍,而被告站於駕駛座旁開啟之車門邊,情況緊急自屬緊急,被告復具逮捕通緝犯之責任,其因此開槍,並無明顯不合理之處

簡單講,承審法管認為葉員在事發當下確屬緊急,
而你舉例『超商偷東西吃逃逸的小偷』符合上述狀況嗎?
大馬1251 wrote:
判決書提到:「客觀而言,以當時被害人急於駕車逃離,不理被告鳴槍,而被告站於駕駛座旁開啟之車門邊,情況緊急自屬緊急,被告復具逮捕通緝犯之責任,其因此開槍,並無明顯不合理之處」

整個案件越來越清楚
開槍時機是正確的,沒有過失

至於執法過當
則是用結果論來判定
這樣的判決理由對當事員警並不公平
因為開幾槍跟執法過不過當沒有必然關係
有些圍補狀況是開了十幾槍以上,但嫌犯還是跑了
這樣也不構成執法過當的問題

這案例員警在執法過程雖朝嫌犯腿部開了三槍
但是嫌犯仍在移動中
員警也無法在第一時間就能馬上確認開槍是否全都有擊中嫌犯
又如何能在當下自行判斷自己是否執法過當呢?

法官真當警察是神,但警察可不是神啊

法匠啊法匠
人民不想養這種法官


乾脆以後硬性規定開槍時機
每槍間隔時間不得少於幾秒鐘或幾分鐘
這樣就能杜絕這類短短時間就開三槍執法過當的問題了

以後開第一槍
然後開始計時
超過法定容許間隔時間後才可以再開第二槍
依此類推

犯人都開心的跑了
警察也不用擔心執法過當
大家都HAPPY
MUS wrote:
你講的都只有片面,...(恕刪)


19年是能開過幾次槍遇過幾次這種狀況??

一直說別人腦補,你自己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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