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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內湖環山路稍早驚傳砍殺命案,一男子持刀隨機砍殺一名2歲女童

不僅不應該廢死,更應該立法鞭刑或凌遲吧,尤其這種對幼兒下手的"動物",都已經沒有人性了,還要談甚麼人權?
若主張精神異常,為什麼可以放任這樣的炸彈在路上閒晃?憲法所保障的,我們免於恐懼的自由呢?
好棒棒的廢死聯盟是不是該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這個目睹一切的母親,未來的日子,你要怎麼過下去?在我看來,廢死不過就是一種矯情而已!

andy2000a wrote:
台北市內湖環山路稍...(恕刪)


有病的人愈來愈多了!

一會殺男童,一會殺女童!?

怎麼不去自我了斷呢!?

異鄉苦工 wrote:
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恕刪)


法官也是依據法律來判定,是誰讓法官有權力輕判?

請告訴我現在死刑執行為什麼這麼困難?難道不是主張廢死的人從中阻撓?
結果就是有教化的可能,無期徒刑定讞.
我是兩個孩子的媽.看到這種新聞 真是心如刀割.

拜託那些恐龍法官.判他們死刑吧.

支持廢死
我記得某個媽媽的吸毒男友也是把小男孩虐死
好像連無期徒刑都沒有,反正關幾年就可以假釋了
媽媽~
知道您已氣到冷靜不下來了~~
我想你要表達的是支持死刑吧...


雪泥 wrote:
我是兩個孩子的媽..拜託那些恐龍法官.判他們死刑吧.
支持廢死..(恕刪)
「如果廢死是要我們容忍暴力,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leonheat03 wrote:
加油,但是你要先過...(恕刪)


你有時間在這說風涼話,不如說說您的高見該如何解決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

現在法律規定的救濟方式就是如此,不然也可以學學大腸花來個占領立法院?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廢死本來就不能解決這類問題
基本上這種人早就不怕死
連小女孩都能動手,我相信某種程度上已經非常人思維
殺再多這種人也不能減少這類人的產生

死刑對他
反而是最大的解脫,長痛不如短痛
他更高興

這種人反而更不能用死刑對待
要讓他好好活下去
只是要怎麼活可能要大家好好想想...(恕刪)


恩,同意...

我們等他10年後(這個王嫌現在33歲,10年後假釋出來也才43歲)出來
再砍第二個,我們再來繼續討論這個議題...

假釋再犯,加重其刑1/2,反正都無期了,無期再加重就是死刑
抱歉,沒死刑,那就是無期徒刑
我們等他10年後(這時候他43歲了,10年後假釋出來也才53歲)出來
再砍第三個,我們再來繼續討論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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