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另外,如果就照燈號"協助"學童過馬路的話,承上段來看,為
何學校附近一定要老師協助,其它地方不需要?老師沒交通指
揮權,只能依燈號協助學童過馬路,如果有駕駛不願配合,老師
該如何處理?要嘛肉身擋車,要嘛背個業務過失致死,這樣合理
嗎?要人上戰場不是給把槍而是給個折凳,有絕對的義務卻沒任
何權力,做好應該打壞要賠,卻還有人認為合理?...(恕刪)
就算老師有交通指揮權,倘若指揮疏失,
該老師一樣得要背業務過失罪。
依照你文中的例子,若駕駛人不服從交通號誌因而肇事
理當追究駕駛人的刑責,怎麼可能由老師來扛業務過失致死!?
若是真有這種事情,
麻煩你提供可信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