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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老師,你站不站導護?

xieb wrote:

另外,如果就照燈號"協助"學童過馬路的話,承上段來看,為
何學校附近一定要老師協助,其它地方不需要?老師沒交通指
揮權,只能依燈號協助學童過馬路,如果有駕駛不願配合,老師
該如何處理?要嘛肉身擋車,要嘛背個業務過失致死,這樣合理
嗎?要人上戰場不是給把槍而是給個折凳,有絕對的義務卻沒任
何權力,做好應該打壞要賠,卻還有人認為合理?...(恕刪)


就算老師有交通指揮權,倘若指揮疏失,
該老師一樣得要背業務過失罪。

依照你文中的例子,若駕駛人不服從交通號誌因而肇事
理當追究駕駛人的刑責,怎麼可能由老師來扛業務過失致死!?

若是真有這種事情,
麻煩你提供可信的資料。
結論:
要做的會找出一百個理由說服自己
不做的會找出一百個理由說服自己

mich3591 wrote:
要做的會找出一百個理由說服自己
不做的會找出一百個理由說服自己...(恕刪)


修改一下

不做的會找一百個理由說服自己

要人家做的會找一百個理由強迫別人

學生在有導護老師的校門口發生事故,我覺得找導護老師負責很合理!

學生要到學校應該要過很多紅綠燈,過那些紅綠燈都沒事情,

偏偏在有導護老師的校門口發生事故,不找導護老師負責,找誰呢?

也許導護老師可以說 [我根本沒看到這位同學!] [是那位同學,不聽指揮(不看號誌)而發生事情!]

導護老師應該是有[因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 (瓜田李下,百口莫辨)


既然是老師 [知其不可而為之] !


紅綠燈才是維護行人安全.

交通警察是維護車行順暢.

老師是教書的.

老師為什麼要站導護呢?
站了出事不管原因都是老師要負責
明明學生上學前過那麼多個路口都沒有老師在
學生又不是沒老師就不會過馬路
出了事情當然是造事者自己負責
反正在台灣死者/傷者最大
家屬只要找到人負責就好,根本不管事情跟那個人有沒有關
Bemo_Du wrote:
老師為什麼要站導護...(恕刪)



導護老師算什麼身份? (還是只是老師的身份,但在導護時間上發生事故,就是負責人身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條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
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
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修改一下不做的會找一...(恕刪)

哈哈哈,這樣也通啦!
不過,我是那個不用人家強迫就去做的笨蛋!
我到覺得,公司上下班也很危險,老闆應該叫員工出來站一下路口

服務業的話就更好說,路上的行人都會是你的客人,應該也要負責你們店附近的路口

不要說啥壓榨,你要想想你是在替客人服務,以客為尊

老闆也要想想,你的員工在路口替人導護,也是在做廣告,免費的活動廣告,何樂而不為


台灣的路口將會成為全世界最安全的路口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修改一下

不做的會找一百個理由說服自己

要人家做的會找一百個理由強迫別人
..(恕刪)


應該是
100個理由還是說服不了自己去做

叫別人去做只要一個理由就足夠了
中和小黃 wrote:
應該是100個理由還...(恕刪)

我是那個自己做的笨蛋…不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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