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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事件,「因玩樂而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

發生這種事情, 主要的責任在主辦單位未做好安全控管

我相信大多數去參加活動的年輕人, 都不知道粉塵會爆炸燃燒, 也不知道當天的粉塵濃度居然會高到能引發爆炸, 更不知道主辦單位沒做好安全控管

大面積的燒燙傷, 要付出的代價, 是會跟隨一輩子的

雖然我也覺得粉塵趴很蠢(吸粉塵到肺部太傷身了吧)

但是因此而指責這些年輕人, 就未免過於冷血

這些年輕人所犯的錯誤, 有大到需要用他們的生命或是一輩子來償還嗎??

大家對於這些傷者還是多些關愛同情, 少些批評指責吧!!
chen1970 wrote:
個人覺得那些被燒傷的人
多數人都不知道有這種危險性存在...
這跟吸毒的情形不能相比


我的意思不只是指塵爆
還有指空氣污染的情形
很多人都對粉塵避之都唯恐不及了
難道他們會不知道吸這些粉塵不好嗎?
還不是因為這樣很炫、很酷、很潮和流行嗎...

我也不想指責什麼
畢竟都這樣了
只能希望大家能記取教訓
還有希望業者要有擔當一些...


內政部、消防署應該出來負責。

其業務範圍包含防火管理,對於可燃性微細粉末這種危險物品本應該禁止,卻未見積極作為,
於事情發生後,29日始發布行政命令禁止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為失職。

內政部強調,今日已通報各地方政府即日起禁止民眾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並將儘速邀集相關單位研訂管理規範。另外,這次受傷名單中已知有部分陸籍、港籍及外籍旅客,移民署也將配合傷患家屬的需求,協助加快來台入關事宜。

01978 wrote:沒辦法,有些人認為小學,國中,高中......(恕刪)

好奇請教一下,是哪一章節有教到這個課程?

joizli wrote:
內政部、消防署應該...(恕刪)

這部份有糢糊地帶。
小的在工廠負責管理SDS文件,目前只知勞動有危險品的管理權責。如果被認定是危險品,在運輸、使用就有法令上的規定來規範。但勞動部的業務重點是在勞工作業場所的安全。玉米粉這種粉狀食用材料,可能勞動部管不到或是根本沒想到要去注意,變成一個三不管地帶。這確實是一大漏洞,但不見得內政部、消防署有失職。
幾年前去KTV被燒傷請大家捐錢同情!
1.沒收入,盡情享樂
2.收入差,盡情享樂
3.1or2,很缺德,品德差
3.辛勤工作,不得享樂
4.辛勤工作,盡情享樂
5.辛勤工作,活在貧窮線
哪個自作孽?捐款給他們卻排擠到更多人,我對前三者只有心稍微同情,沒有捐款行動。捐款要給願意向上的人。
P.S國高中生不懂事值得同情,大學生算了吧!
其實不懂這常識的人或國家政府蠻多的
去YOUTUBE打一下color run或color party
會出來世界的一堆影片....


遺憾的是這次台灣作了世界最大的室外粉塵爆炸實驗
成了範例教材
開始讓世界注意到color run此類活動的危險性
香港大陸泰國日本此事件後都開始說要檢討此類活動的核准了
因為玩樂或缺乏常識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
那是不是有一天換講這些話的人出去玩 因沒相關知識而發生意外 那也不需要同情

七國山醫院 wrote:
因為玩樂或缺乏常識...(恕刪)


不是這樣嗎?
你不知道很多尋求刺激的遊戲是有風險的嗎?
不知道飆車很危險嗎?
出了事警察抓跑的時候摔車怪警察
出車禍了怪對方或是怪道路設計不良
不知道鞭炮很危險嗎?
有多少被鞭炮炸傷的例子
在來去夜店喝個爛醉
被人撿屍了拍片上網
在來哭嗎?
如果中愛滋的話那要怪誰?
能不能避免可以
不飆車
不玩危險鞭炮或正確的玩
很多玩水鴛鴦的喜歡拿在手上放久點在丟
炸傷自己的大部分都是未能正確使用鞭炮
去夜店玩也沒問題
但不要讓自己喝到不醒人事
這些都是可避免的
只是自己要自制但現在有多少人年輕人做的到
玩的時候比誰都瘋出了事比誰都會哀
marco2702000 wrote:
不是這樣嗎?你不知...(恕刪)


乾脆出家就都不用擔心了

結果出家了還要擔心山上的土石流什麼時候跑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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