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這種事情, 主要的責任在主辦單位未做好安全控管我相信大多數去參加活動的年輕人, 都不知道粉塵會爆炸燃燒, 也不知道當天的粉塵濃度居然會高到能引發爆炸, 更不知道主辦單位沒做好安全控管大面積的燒燙傷, 要付出的代價, 是會跟隨一輩子的雖然我也覺得粉塵趴很蠢(吸粉塵到肺部太傷身了吧)但是因此而指責這些年輕人, 就未免過於冷血這些年輕人所犯的錯誤, 有大到需要用他們的生命或是一輩子來償還嗎??大家對於這些傷者還是多些關愛同情, 少些批評指責吧!!
chen1970 wrote:個人覺得那些被燒傷的人多數人都不知道有這種危險性存在...這跟吸毒的情形不能相比 我的意思不只是指塵爆還有指空氣污染的情形很多人都對粉塵避之都唯恐不及了難道他們會不知道吸這些粉塵不好嗎?還不是因為這樣很炫、很酷、很潮和流行嗎...我也不想指責什麼畢竟都這樣了只能希望大家能記取教訓還有希望業者要有擔當一些...
內政部、消防署應該出來負責。其業務範圍包含防火管理,對於可燃性微細粉末這種危險物品本應該禁止,卻未見積極作為,於事情發生後,29日始發布行政命令禁止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為失職。內政部強調,今日已通報各地方政府即日起禁止民眾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並將儘速邀集相關單位研訂管理規範。另外,這次受傷名單中已知有部分陸籍、港籍及外籍旅客,移民署也將配合傷患家屬的需求,協助加快來台入關事宜。
joizli wrote:內政部、消防署應該...(恕刪) 這部份有糢糊地帶。小的在工廠負責管理SDS文件,目前只知勞動有危險品的管理權責。如果被認定是危險品,在運輸、使用就有法令上的規定來規範。但勞動部的業務重點是在勞工作業場所的安全。玉米粉這種粉狀食用材料,可能勞動部管不到或是根本沒想到要去注意,變成一個三不管地帶。這確實是一大漏洞,但不見得內政部、消防署有失職。
幾年前去KTV被燒傷請大家捐錢同情!1.沒收入,盡情享樂2.收入差,盡情享樂3.1or2,很缺德,品德差3.辛勤工作,不得享樂4.辛勤工作,盡情享樂5.辛勤工作,活在貧窮線哪個自作孽?捐款給他們卻排擠到更多人,我對前三者只有心稍微同情,沒有捐款行動。捐款要給願意向上的人。P.S國高中生不懂事值得同情,大學生算了吧!
其實不懂這常識的人或國家政府蠻多的去YOUTUBE打一下color run或color party會出來世界的一堆影片....遺憾的是這次台灣作了世界最大的室外粉塵爆炸實驗成了範例教材開始讓世界注意到color run此類活動的危險性香港大陸泰國日本此事件後都開始說要檢討此類活動的核准了
七國山醫院 wrote:因為玩樂或缺乏常識...(恕刪) 不是這樣嗎?你不知道很多尋求刺激的遊戲是有風險的嗎?不知道飆車很危險嗎?出了事警察抓跑的時候摔車怪警察出車禍了怪對方或是怪道路設計不良不知道鞭炮很危險嗎?有多少被鞭炮炸傷的例子在來去夜店喝個爛醉被人撿屍了拍片上網在來哭嗎?如果中愛滋的話那要怪誰?能不能避免可以不飆車不玩危險鞭炮或正確的玩很多玩水鴛鴦的喜歡拿在手上放久點在丟炸傷自己的大部分都是未能正確使用鞭炮去夜店玩也沒問題但不要讓自己喝到不醒人事這些都是可避免的只是自己要自制但現在有多少人年輕人做的到玩的時候比誰都瘋出了事比誰都會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