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yiu wrote:往貨車的方向(也就是跟您的箭頭垂直的方向)也是路,為甚麼您執著在損害其他人權益最多的方向呢?(恕刪) 原來您說的是往汀洲路方向往340巷方向距離10.8m影響三戶往汀洲路方向距離略大只影響一戶以最小距離是往巷子開路往汀洲路開就少一個店面雖然影響戶少但是那戶只12坪12坪開路以後那戶土地就沒了建商/該地地主會氣瘋掉吧幾戶共同分攤可行性還大一點怎樣是損害其他人權益最多?
Saint Iki wrote:以前不搬叫居住正義現在不搬叫釘子戶這些人腦子不會錯亂嗎?人格分裂?? 這根本是兩批人好不好!文林苑時不是已經作成決議,要全部地主同意才能發拆照?市府是不是該公佈建商送達的同意書,看看哪邊出問題?真的80戶都簽名同意了嗎?
kuoyuan1 wrote:這根本是兩批人好不好! 我是不曉得是不是兩批人啦,不過...北市議員童仲彥陪同其他住戶到場向市府投訴,該都更案2005年啟動,今年元月成案,79戶已在今年5月搬遷。今天童仲彥挺其他住戶,文林院卻挺王家,無視其他住戶...總不會有第二個童仲彥吧...
jiunyiu wrote:那是同一棟.照片只...(恕刪) 依照地圖來看這戶門口前面不是也有一條既有的巷弄嗎那這樣是不是都更後要把這條路給取消?還有就是都更後汀州路一段340巷還會在嗎?目前感覺連汀州路一段340巷都快不見了只剩下一大片的空地
技術性米蟲 wrote:依照地圖來看這戶門口前面不是也有一條既有的巷弄嗎...(恕刪) 那就奇怪了,既然這戶門口有巷弄,那就不應該是袋地呀從網上查到的裡地:道路邊線稱為「街線」,街線往內 (遠離道路方向) 固定距離 (視各縣市而異,一般定為十八公尺) 的線條稱為「裡地線」,裡地線以內的土地稱為「裡地」。袋地:不臨道路,且未達裡地標準之土地稱為「袋地」。盲地:不臨道路的土地。這三種地,都有一個前題:不臨道路!不臨道路!不臨道路!如果這個羅家有鄰道路,那為什麼叫做袋地呀?
shadowjon wrote:那就奇怪了,既然這戶門口有巷弄,那就不應該是袋地呀(恕刪) 因為340巷2弄只是鄰近每塊地各讓一點空間出來2弄沒有分割獨立地籍、也沒有被市政府徵收四周土地改建就沒有2弄了
技術性米蟲 wrote:可是長期作為道路使...(恕刪) 還未被徵收, 所以如果建商整塊買下來, 路就可以拿掉.如果那戶還留著, 勢必要留路, 或新開路.如果有路, 要考慮很多問題.以上說過的建築間距, 見築退線(都要讓土地).還有之後的消防道, 光照權.在一段時間後會變成剩地.這時建商就不會吃下, 因為建築物已經蓋好, 中間這塊最多只會變中庭,不可能會蓋房子.所以留著這戶 - 經濟體沒達到最大化, 浪費土地, 住戶權益受打擊,大概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