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on wrote:防衛性醫療,防衛性施救受害的只是被施救對象而已。...(恕刪) 不防衛性醫療,不防衛性施救,受害的會是施救者而已。這都不對,不過社會氛圍就是如此,悲哀.thron wrote:親戚有包紅包給阿伯啦...(恕刪) 幸好沒事,若是有事又遇到兇猛的家屬,想不開,阿伯家屬可能就要拿白包了.紅包跟白包,還是不要進這賭場好了,太拼了.大陸那邊好像有類似案例.現況就是大部分人能力不足,能力尚可的,錢財不足.完美救人,世上能幾人呢?
kf211434 wrote:當然會改變,只是大...有一天,一個台灣人被洪水困住,一個義消划著小艇過去救人,只是人還沒上船義消先拿出個小紙片念著(恕刪) 哪需要這麼麻煩,現在運動微型攝影機很普遍,再不然把機車用行車記錄器戴在頭上也行。用不著這麼忿忿不平,出了人命的事情大半的人都不會就簡簡單單不計較,因此為了釐清真相,留個証據很重要。小的之前說過了,法院是講証據的,不然法官事發當時也沒在現場,不肯穿救生衣也是救難人員講的,沒有進一步証據要如何採信?自由心証嗎?這邊就很多人希望法官一定要採信救難人員說詞;那後一件張博崴國賠卻一堆人抨擊法官不了解現場,只用自由心証判定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如果各位還是堅持救難有過失都不該追究,遇災難也要不顧一切去救難,那我也沒話說,個人理念不同,祝好運。
POOH1205 wrote:現今臺灣出了太多「...(恕刪) 這種事也不是現在才有,路邊救人被反咬一口,以前常聽說,看到需要救助者,幫他打電話求救,如今對許多路人而言,算是做到仁至義盡了.寒蟬效應..
壓力鍋 wrote:哪需要這麼麻煩,現...(恕刪) 我能不忿忿不平嗎?我家的人天生智商低,一個跑去當產房護士,一個嫁給了消防員對你來說這陣子的新聞不過就是茶餘飯後打打嘴砲的話題但對我們這些衝第一線的家人來說,每一個案件的發展都會實際影響到我們先是鬧出同業護士死胎的告同業,現在又是消防員沒救到還得挨告本來有熱誠的,現在都灰心意冷只求能夠安穩退休那恭喜老爺,賀喜老爺現在遇到災難,至少多了兩個人再行動之前,會思考一下該不該不顧一切的去救了這不就是你想要的?有過失,檢討改進合情合理那至少就比例原則,一個救失敗了陪判200萬,那救回來一個也得賞個200萬不是?所幸這幾個案件並沒有因讓救難人員涉險而殉職不然是不是我們也該找受難者的家屬來追究一下不是嗎?要記住一件事情,也許你才是那個需要好運的人。因為一樣出了事情,我至少多兩個人願意不顧一切得下去救我但你沒有。
壓力鍋 wrote:哪需要這麼麻煩,現在運動微型攝影機很普遍,再不然把機車用行車記錄器戴在頭上也行。用不著這麼忿忿不平,出了人命的事情大半的人都不會就簡簡單單不計較,因此為了釐清真相,留個証據很重要。...(恕刪) 哪需要這麼麻煩,在旁邊看等人去救就好了,冒著危險救人還要自己錄影存證自保以防被告賠錢不去救就什麼事情都不用做也不用花錢買錄影設備啦,還管會不會出人命幹嘛追究制度、設備、方法等系統面的問題,會讓救難作業更精進追究救難人員不盡責有過失,只會讓人心更冷漠在危急情況下為了確保自己安全,就算把待救對象拋著先跑都不能算是過失...
這讓我想到上次有個新聞是女的喊搶劫.結果有個義消奮力抓人撂倒在地.結果是女的開玩笑.那男的是男朋友.結果義消被告傷害....要救人的團體真的要多加注意..因為一不小心好心會沒好報..台灣人這就是你們要的嗎??請自己救自己吧...kf211434 wrote:我能不忿忿不平嗎?我家的人天生智商低,一個跑去當產房護士,一個嫁給了消防員對你來說這陣子的新聞不過就是茶餘飯後打打嘴砲的話題但對我們這些衝第一線的家人來說,每一個案件的發展都會實際影響到我們先是鬧出同業護士死胎的告同業,現在又是消防員沒救到還得挨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