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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的幾頁細目財報,可以看出多少事?


dynalin wrote:
這就是問題了,我說...(恕刪)


dynalin大大,說真的,要挑人毛病不是難事,但對事不對人會比較有建設性。您不反對購入土地再變更我覺得很好,至少沒有將變更土地一事妖魔化,我們應該審視現實條件,台灣的都市計畫裡"沒有社福專用地",如果法令完備了,您提的問題自然不是問題,法令是人訂的,隨時間與環境變遷應做適當調整,惕除不需要的或改善現有法規,有些法令修改是容許回溯的,將過去不足的部份修正也就合法了。若依您邏輯,台灣具備您認為的問題者太多,此外還有民間普遍存在的違建問題;我沒有想要說服誰,只是,您持續在這問題打轉而不能將現實狀況納入考量,最辛苦的人肯定是您。
dynalin wrote:法令不完備就可以不守法,可以亂來。慈濟可...(恕刪)


哪裡違法???
違的是法,還是酸民的酸

dynalin wrote:
法令不完備就可以不守...(恕刪)


這點我同意網友的看法,
不應該法令不完備當作你違法的理由.

但其實也不需要慈濟去推.
佛法其實還是說[隨緣而不攀緣],
真正想做善事,
十方大眾都會想辦法促成,
因此才有花蓮慈濟醫院.

攀緣而為,把事做壞的機會比較高呀.
其實這個內湖保護區案子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dynalin wrote:
法令不完備就可以不...(恕刪)


慈濟沒有違法喔,一切合乎現有法令,擅自定罪非負責任的做法,違法指的是有法規規定不得如此(事實上沒有),政府有發給合格的使用執照,這不能模糊;另外,慈濟如果有特權與力量,一個案子不會拖18年還過不了(內湖園區),他們也是依現有法令合法送件,這是真正的情形。您有不喜歡慈濟的權力,這點小弟絕無意見。祝福您
dynalin wrote:
我不反對因慈濟價格去買工業用地,但,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認為應該變更地目完後,再蓋建築物才對,還是先蓋建築物再變更地目才對,中和靜思堂,他是以工廠興建,但他是工廠嗎?花蓮靜思堂是以倉庫興建,但他是倉庫嗎?而是應該先變更地目完後再去蓋嗎?
慈濟有多少都蓋完後才去變更地目的。如果政府不准變更,慈濟要拆靜思堂嗎?還是你認為:只要是慈濟想做的,違點法沒有關系?元氣大鎮也是爭議,因為他是蓋完後,大家進駐後,居民才想由工業用地轉成住宅用地!你可以去問非慈濟人,靜思堂是有公共用途,就像問非教徒:教堂具有公共用途嗎?你可以試試!
我說過:IKEA只是一個範例廠商。就算是IKEA,IKEA日本也有,難道IKEA在短期內,湊不到1萬件。就算不是IKEA, 臺灣有多少的針織廠、圍巾工廠、毛巾,要不要去問,做個1萬條要多久的時間。也不要說什麼在商言商。好像把臺灣說的只有慈濟會做善事似的,這些臺灣的老闆都是在商言商,我想,一定會有些老闆會以成本價就出售的。有些長期的物資募集或許會有難度,我想一次性的應該不難。舉例來說,慈濟如果去跟統一說,我要買10萬包泡麵去日本賑災,能不能算便宜一點,快點給我,大家如果統一的老闆,大家會怎麼辦?


第一點,我已經貼慈濟的官方說明。

對於我來講,若是沒有違法,先改後蓋或先蓋後改,其實無妨,有差的就是你說的社會觀感,但這不是大眾的意見,

裡面包含很多為反而反的意見。

還有慈濟沒有違法,也不是違點法就可以,說別人違法是很嚴重的指控,請想清楚再說。

你說的元氣大鎮,就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建商蓋之前不知道工業用地能不能轉住宅用地嗎?即使是蓋完後,可以轉嗎?

社福用地跟住宅用地完全不同,一直拿來比有什麼意義?

非慈濟人不知道靜思堂有公共用途又如何?這表示靜思堂就失去其做公共用途的功能嗎?

第二點,物資的問題,很多有實務經驗的網友已給你解答了,你講的純粹只是你自已所想像。

慈濟跟統一說要10萬包泡麵賑災,算便宜一點。統一也有食安問題,慈濟怎麼可以跟統一買東西?

那如果統一裡面也有人在慈濟當個什麼職位的話,那不就網友又會說右手出、左手進?

太多為反而反的例子了,事情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Peace & Love wrote:
慈濟沒有違法喔,一...(恕刪)


這裡有段新聞

東森新聞 – 2015年4月2日 下午5:45
你能想像去趟醫院也是種奢望嗎?一名家住桃園大溪的章老先生,和妻子、女兒,一家三口住在不到五坪大的房子裡,家境相當貧困,平常只靠微薄的補助過生活,幾天前因為肚子餓,想煮碗粥,卻不小心把粥灑到身上,造成全身百分之七十的燙傷,不過沒錢負擔醫藥費,讓他只能默默忍痛,但妻子長期臥病在床,還得要照顧才高一的女兒,未來的日子,章老先生只能努力的過一天算一天。
努力想要講些什麼,但臉部、唇部的燙傷,讓這件簡單的事情變得好難,肚子好餓,但冰箱打開只剩罐頭,想煮碗粥,卻因為失明的左眼影響視線,不小心把滾燙的粥灑到身上,造成臉部、手臂、胸前百分之七十的燙傷,您可能好奇怎麼不去醫院?因為這對章老先生來說是種奢望。
和老婆、女兒,一家三口住在磚頭堆砌的屋子,大小不到五坪,裡頭斑駁的牆,家徒四壁,就連燈光也都是靠小到不行的燈泡,日常用水就是用鐵盆收集來的雨水,但即使困苦,章老先生愛女心切,家庭狀況對外守口如瓶,就怕才高一的女兒在學校遭受異樣眼光。章老先生眼神摻雜無奈和無助,老婆長期臥病在床,家中只靠微薄的身心障礙補助過活,但是女兒還在就學,日子就算難捱,也要咬著牙度過,但未來還能撐多久,他真的毫無頭緒。
相關愛心捐助請聯絡議員楊朝偉電話:03-3078585請大家幫幫忙!


慈濟能幫的就幫一下

Peace & Love wrote:
慈濟沒有違法喔,一...(恕刪)

所以現在的慈濟是以不違法當做最高的處事標準囉… 唉…阿彌陀佛…

nanomt wrote:
所以現在的慈濟是以...(恕刪)


蓋一個建築物,若無違反相關法令,那還要怎樣?

難道要所有人都同意?

把自肥、違法跟社會觀感不佳劃上等號,是不是也是無中生有,

怎麼不見有人出來道歉?
狼0226 wrote:
這裡有段新聞

東森新聞 – 2015年4月2日 下午5:45
你能想像去趟醫院也是種奢望嗎?一名家住桃園大溪的章老先生,和妻子、女兒,一家三口住在不到五坪大的房子裡,家境相當貧困,平常只靠微薄的補助過生活,幾天前因為肚子餓,想煮碗粥,卻不小心把粥灑到身上,造成全身百分之七十的燙傷,不過沒錢負擔醫藥費,讓他只能默默忍痛,但妻子長期臥病在床,還得要照顧才高一的女兒,未來的日子,章老先生只能努力的過一天算一天。
努力想要講些什麼,但臉部、唇部的燙傷,讓這件簡單的事情變得好難,肚子好餓,但冰箱打開只剩罐頭,想煮碗粥,卻因為失明的左眼影響視線,不小心把滾燙的粥灑到身上,造成臉部、手臂、胸前百分之七十的燙傷,您可能好奇怎麼不去醫院?因為這對章老先生來說是種奢望。
和老婆、女兒,一家三口住在磚頭堆砌的屋子,大小不到五坪,裡頭斑駁的牆,家徒四壁,就連燈光也都是靠小到不行的燈泡,日常用水就是用鐵盆收集來的雨水,但即使困苦,章老先生愛女心切,家庭狀況對外守口如瓶,就怕才高一的女兒在學校遭受異樣眼光。章老先生眼神摻雜無奈和無助,老婆長期臥病在床,家中只靠微薄的身心障礙補助過活,但是女兒還在就學,日子就算難捱,也要咬著牙度過,但未來還能撐多久,他真的毫無頭緒。
相關愛心捐助請聯絡議員楊朝偉電話:03-3078585請大家幫幫忙!


慈濟能幫的就幫一下


那麼可憐
只是我想說
這樣的事情,不是應該先通報政府的社福單位嗎?怎麼反過來要求民間團體先去幫忙呢?



nanomt wrote:
所以現在的慈濟是以不違法當做最高的處事標準囉… 唉…阿彌陀佛…

所以現在的社會觀感不佳當作最高的處是標準囉....哀...

台灣人憲法第一條是否該改為

社會觀感不佳的團體、公司、財團、行號、法人、社區....等等等
只要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者,都該被批鬥、謾罵、汙衊,誰叫他們,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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