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如果製造食用油一定要指定哪個部位才能給人食用、還要規定如何製作、還要規定如何報關、還要規定所有的原料都要先經過認證、檢驗,那也可以。
甚至於 也許可以以藥物的標準來檢驗認證
政府也可以規定現在市售的所有食品一律都要經過動物試驗、再加上人體十年的試驗以後,對人體無任何問題與副作用才可以販售。要這樣規定也是無所謂。
但是如果政府要要求企業如何又如何,先把遊戲規則做好,不要訂一堆冠勉堂皇的規定,但是企業做不到,然後在鑽漏洞,然後平時睜一支眼閉一支眼,等到選舉到了被對手攻擊,在雷厲風行的趕盡殺絕。
我現在唯一不信任的就是所謂的媒體
台灣的媒體不是在做報導新聞,而是在編劇
採訪只是收集戲劇原料罷了
加油添醋 只知道一昧的迎合觀眾的喜好
這種新聞品質跟餿水油、回收油唯一的差別在於 我們明明知道這些新聞媒體是餿水
但我們每天都還是會去吃..............
重點是貨號
報關看的是貨號品名
南橋用工業用油貨號不需要檢查
南橋用食用油貨號就要存關檢驗
就這麼簡單
誰會管你後面英文或中文寫什麼
後面洋洋灑灑的一堆英文或中文解釋
實務上除非是特殊貨或有問題的貨才會去多看兩眼
畢竟報關不實就是違法 被罰只是剛好
不過某些台灣人見到老外就矮一截 澳洲人說的就是真理
南僑若採食用油貨號,就要有食品輸入證明文件,否則海關不會放行;且如果南僑知道這些油是食用油,何不用食用油貨號報關?甚至被海關當成非食用油放行後,應主動抗議才對,但南僑並沒抗議。此外,許銘能說,日前在立院出示的文件,其中一張中文的報關單,南僑也指這些油非食用油,也突顯現在說明英文解釋不具意義。
2014年 10月 19日 13:55
桃園縣衛生局表示,南僑以工業用途報關自澳洲進口5批牛油與自菲律賓進口22批椰子油、3批棕櫚核仁油,共30批製成123項食用油品一事,經過抽驗原料油,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在今(19)日上午約10時,由衛福部通知其結果:「合格」。
另南僑提出原料油輸出國發布之官方安全證明,經衛生福利部確認南僑公司提具之澳洲及菲律賓官方安全證明皆屬實,其油品經「加工後即可供人類食用」,故本局同意123項油品上架販售。並於今日上午已同步派員解封被封存油槽。
For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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