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elung wrote:我覺得假設孟先生家有6~8萬的月收入這些花費還好,像買門票,買手機又不是每月支出~況且之前又沒有小孩~只能說孟先生家很會花錢,是個月光族家庭而已~剛上面不是有大大說新聞說它們每月9成以上的薪水都花光了... 韓國出生的那個是他的第2胎了~~
f051770 wrote:孟先生也說會還,人家李英愛都說轉作公益了,如果現在馬上立刻捐一百萬給台灣慈濟我絕對不會說他們兩夫妻吃相難看這樣還正收益是三百萬又可以平息鄉民~ 你少算一百多萬了,除了慈濟與李英愛之外,還有他同事共同募捐的一百多萬。
SwordDog wrote:為何就不敢告飯店???? 韓國打官司恐怕也不便宜, 又要多付一條..."不慎在韓國飯店廁所滑倒而早產"想告贏人家得有實證說明廁所設計不當, 或者有人肥皂忘了撿害她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