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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二寫手團 - 政府迴避監督是罪惡的滋生

政府人員替自己澄清,若是公開為之,我們自然可以檢驗是否合乎政府該有的規範。
但是若政府人員隱藏身分來澄清,我們就無法檢驗他是否合乎規範,
而且,你連政府人員是不是在澄清,還是在攻訐異己,你都不知道。
那麼,政府可以公開為之的事,卻要隱藏身分為之,為的是什麼?
就好像現在有陽光法案,官員應該申報財產,若有官員隱匿財產,你不會懷疑他就是有鬼?

用官方身分發言,網友就不聽,用個人身分發言,網友就比較會聽。
這種說法有根據嗎?
若只是澄清,那就是舉出事實,舉出事實之後若網友砲轟,砲轟得有沒有理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但是官方提出的言論本來就要經得起社會大眾的檢驗,砲轟只是檢驗的形式之一。
不用官方身分發言,只是多了「不用被社會大眾檢驗」這個好處,
(精確地說,是會減少社會大眾的注目程度,就算被檢驗不合格,因為不知是官方發言,所以官方也可以躲掉責任)
至於是否真的不用官方身分發言就比較有說服力,
這點我存疑,不然你們去說服ptt那些人看看,
不行吧!那麼,非官方身份豈會比較有說服力?
其實只是減少注目度,減少被檢驗的頻率罷了。
既然沒有確實的好處,但是卻有嚴重的壞處(迴避檢驗),這種方法當然是不行。

我再舉個例子,說明政府做事本應光明磊落,
如果有歹徒隨意挾持人質,警察可不可以挾持歹徒的妻子,
用他妻子的性命威脅歹徒放了人質呢?
當然不行。
為什麼歹徒可以這樣做,警察不可以這樣做呢?
因為他是歹徒,你是警察啊!
縱使拿歹徒的妻子來威脅歹徒,對於警方追捕歹徒有很大的利益,
但是相比其弊端後,這種方式萬萬不可。
對比回來,
讓政府可以隱藏身分發言,其利益非常不明顯,
但是它可以迴避監督的弊端卻非常明顯,
所以,政府不能做這種事。

至於警政署沒有制止保二,這正是讓人詬病之處,我前面有提過。
警政署並非永遠是對的,如果政府永遠是對的,那麼根本不需要有任何監督政府的機制。
我不會去包圍警政署,
我認為社會大眾的民主觀念是需要教育的,
若社會大眾都有良好的民主觀念,政府甚至政黨就不敢恣意而為。

政府的制度不能因顏色而改變。
今天也許有人認為政府是可以信任的,所以政府可以隱藏身分發言,沒有問題。
但是若明天政府換了你不信任的那個黨執政呢?
你還認為政府可以隱藏身分發言嗎?
其實保二意圖組織寫手團,在實質面的影響根本不大。
我加上了意圖兩個字,因為我相信保二推不動這個政策。
勤務已經夠忙了,還要員警在上班時間用自己的帳號上網去跟網友鬥嘴,根本就是找員警的碴。
執行率一定很低。
而且,我相信保二的本意也不在迴避監督,只是某個異想天開的幕僚搞出了這個天才政策。
但是影響力是一回事,原始意圖也是一回事,
寫手團的體制卻是嚴重違反政府該有的行為規範。
如果今天保二這個走偏的政策沒有被糾正、被譴責,
明天就會有更多政府單位堂而皇之要底下的公務員做寫手部隊,
為政府的政策、政績美容,為首長累積政治資本。
許多縣市政府已經做過「花公帑買廣告,將廣告偽裝為新聞來宣揚政績」這檔醜事,
如果社會大眾默認政府可以組織寫手團,這些縣市政府一定很高興,
這個政策甚至還不用花太多公帑,給這些公務員一些獎金、記功就可以。
想想看,台北市、高雄市,各縣市政府都來組寫手團,
那會是什麼狀況?

正因為沒有任何政府是一定可靠的,
所以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則就是政府一定要接受人民的監督,
而政府非必要的迴避監督,就是一種罪惡。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另外,正因為有保二組織寫手團這件事,
將使網友間的互信更蕩然無存。
以前你去ptt發表不同意見,人家也許只認為你是個意見不同的網友,
現在人家可能會說「他一定是保二的,不要理他」,
結果,網友之間的猜疑增加了,保二甚至還背了更多黑鍋,
這只會進一步激化網友與網友間,以及網友與保二間的不信任感。
一個不光明正大的政府單位,只會增加人民更多的猜疑,此種政策有害無益。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PTT有沒保二網軍根本沒差多少好嗎wwwwww
單純意見不同的鄉民都可以被某些人用黨工五毛之類的字眼在罵了
舉PTT當例子超好笑的
BTW我很好奇樓主對那些造謠生事的人有何高見?
理想與現實是有差距的
要求好人只走正道固然沒錯
但壞人可就沒這麼多顧忌
這就是現實
若只有信念口號正義必勝
那...就有可能只是鄉愿

大原則下有此顧慮要求政府公開身份避免後患
不得不說是長遠正確地行為
可是如同小偷搬入夜不閉戶村落
全村夜不安眠卻只有他自個夜夜香甜
這就說不過去了

而且只要現今做法沒有牴觸法律也無妨礙正常勤務之下
道德高度之要求若只拘束於一方
無視現存亂像放任不理不睬
在因應新型態載體無有效良方預防"犯罪行為"下
採用取巧變通方式處理非啥大惡
真到會痛時自會加以限制
畢竟公務部門也非一黨專利
言論自由也非毫無界限
非事實少量無多大作用
而多量謊言也包不住火
太快上綱不是庸人自擾
就是實則是在擔心別的...

公務員在政令宣導時應表明職務身份, 我尊重這個理想.
就實務上,個人認為沒啥差別,因為就算是普通的網友,意見不同也會被當成黨工,特務,國民黨的臥底,圓仔...
這一點在圍中正一事件,鴿派與鷹派網友互指對方才是黨工.很明顯

政令宣導沒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就好了,公務身份公布與否不重要.

nopal wrote:
政令宣導沒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就好了,公務身份公布與否不重要.


同意+1

yuffany wrote:
政府人員替自己澄清,...(恕刪)


覺得很奇怪的一點

人民有事沒事總喜歡把監察院該做的事攬在自己身上

跟吃飽沒事幹一樣
喊著要革命的人,規則是只准我打警察,不准警察打我;現在還要加上網路上只准我嘴砲,不准你嘴砲

怕打不過就算了,連嘴砲都怕砲不過別人?

myron0319 wrote:
他講得沒錯啊難道你希...(恕刪)


說實在的看他那副嘴臉我還真想給他敲下去
你的意思是暴民來監督政府?別把暴民美化成社會監督,那些學生整天無所事事,也沒繳稅,憑什麼要聽他們的?為什麼暴民可以代表民意?


yuffany wrote:5/6補充:
警政署對保二網軍門的評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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