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owmew5 wrote:
開放之後,假如我是一位住在福建省某二級城市的居民,我口袋裡不用多,只要有美金3萬元(約新台幣90萬元),我的家產不用多,只要有一棟10幾坪的房產,我有一份在當地月入約美金800元(約新台幣2萬4千元)的職業收入,銀行就可以貸給我25年期、近美金20萬元(約新台幣600萬元)的資金。
這立論一開始就有問題,首先是這房子要沒貸款,銀行才可能拿抵押放貸給這居民。拿目前北京新成屋每坪35萬台幣來說,算20坪,總價是700萬台幣,但是大陸放貸成數不高,算7成吧,最多也只有490萬台幣約16.3萬美金,加上原有3萬美金,免強到20萬。所以立論一開始這位居民必須本身就有20萬美金的資產,無論是動產或不動產。一個二級城市10幾坪地產要找銀行湊20萬是很難辦到的。
meowmew5 wrote:
我可能是一名理髮師,有了這筆資金,我可以在新北市永和區找一間約新台幣1000萬元10坪大的小店面,因必須資金到位符合服貿規範,所以我就將600萬元投入這間店面,400萬元的空缺,沒關係,我可以將店面設定抵押給銀行,甚至可以借到800萬元也不是問題。
這裡提到跟台灣的銀行貸款400萬台幣補空缺,可是來的大陸人是沒有身分的,哪家銀行會貸款? 就算有抵押物也要法條允許,台灣開放對大陸人民放款業務了嗎?所以他跟銀行是借不到錢的。再說以大陸人的個性,真借到錢,他也不待台灣了,拿了錢躲回大陸花不是更爽。我想銀行不是呆子吧。
既然一開始就一堆錯,餘下就不值得看了,商業運作一點都不懂,胡推一通無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