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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再度走上街頭~聲援洪仲丘


esthetica wrote:
倒退車嗎...還是說...(恕刪)


版面很熱鬧,中途加入博個人氣
順便回一下如果再遊行的可能訴求。
你們要走上街頭訴求是什麼?要的是什麼?不爽刑期太輕?那.....你們何謂為重何謂輕..還是你們要他們判多久直接寫出來..直接宣判你們就爽了嗎?
你家小孩是個小胖子,BMI超過31.5原本不用入伍

體檢官不鳥這規定長官也無視反加重訓練,過沒幾天你家小胖真給累死

希望以後有這案例的不要抓體檢這種小辮子長官要負責啥的

請怪麥當勞和怪你家兒子自己體能不上進

另外以後各行各業也別設體檢增加大家麻煩

這樣就能避免有把柄反而告來告去
上街頭 提訴求 你們要去立院找人才是
法是誰修的?

部份立委的專業就是吸引選民和加入話題 下次選立委記得投愛做秀的
像你們這種需求 來參加的立委樂歪了 你們也多了力量 真正是魚幫水 水幫魚
tomsha2005 wrote:
上法院講證據. 你要應說人家有犯意, 故意操死...舉證啊...


國防布怎麼來的?, 不就是一開始一些關鍵證據都毀滅了嗎?
單說送禁閉流程就跟一般人不同了
要說沒有特意要整人,何必趕在人家剩三天就退伍前送進去?
再說體檢報告證明他就不適合送禁閉,這就是一開始的犯意了!

顯然你從媒體讀到的訊息而產生的自我推論在法庭上是不被接受的...如果你要打贏官司,記得多看看判例,多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tpda wrote:
國防布怎麼來的?, ...(恕刪)

藻蟹王 wrote:
你家小孩是個小胖子,...(恕刪)


洪仲丘是入伍後才肥的呀,

這我就不懂了,這種入伍後肥的該如何處理才好呢?

一旦BMI值超過就立即驗退?

esthetica wrote:
就是因為對方不提供證...(恕刪)



奇怪了,不是你們叫人家不要軍審的嗎? 我是被告, 我幹嗎提供對我不利的證據? 還是你覺得每個犯人(我也認為這些軍事官是犯人)都會受到神的啟示?
tpda wrote:
依你的意思身體吃到發...(恕刪)


我退伍都超過十年了,我很難想像現在軍中伙食有那麼好,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可以一年內胖這樣。
身體髪膚受之父母,可以這樣糟蹋自己身體嗎?不會讓父母擔心嗎?洪下士絕對不是孝順的兒子。
別說在軍中,就算在外面,這樣的身體也會出事,更不要說才做點運動就不行。
自己的身體要自己負責,你永遠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所以平常要管理自己的身體,
總不能一出事都要找別人為自己身體負責吧。


fgasfgasg wrote:
可以好奇的問一句,遊行的訴求是什麼呢?


當然是反核擁仲秋+要公義挺大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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