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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幫手 之一嗎? 一個國道收費員的死

GDC1 wrote:這種討論遠通電收ETC的討論串,到最後都

不管討論什麼,到最後永遠是罰款繳了沒? 是工讀生。。。
持續回數票中

不爽那個刺眼的藍光
不爽噓噓東的鹹貴就不要買
不爽他都不用付罰款


milo0327 wrote:
一開門就把跟你反對意見扣上工讀生,你可以說害他們失業,也可以說遠通跟高公局說謊不負責任,但是害他們自殺?那台灣真的很多人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或改變做法而失業,所以他們自殺我們都是幫兇?



我不知道 "我們" 是不是幫兇,不過我承認 "我" 是幫兇。


雖然我不裝 OBU 不貼 etag 不搞裸奔 (不過我是只反遠通,ETC本身是一個中性的概念沒啥好反對的),但是當初高公局在推動 ETC 時推出的輔導收費員就業的說帖我一看就知道是在畫大餅,可惜我沒有能力去改變它而是眼睜睜的看著它發生。


企業經營不善或轉型時本來就會有人倒楣被裁員這也沒錯 (畢竟一般的企業經營哪有穩賺不賠的),但是現在有一家全民是股東的公司卻公開宣稱他們轉型時不會裁員會好好安置這些員工,結果所謂的好好安置卻也只是比自生自滅好一點,而這些股東眼睜睜的看著這些事情發生然後回頭說啊這些員工抗壓性不足啊挑工作啊等等。你如果看到這樣的新聞,你會覺得這些股東是在檢討公司的做法還是在幫公司護航?


milo0327 wrote:
不管討論什麼,到最後永遠是罰款繳了沒? 是工讀生。。。


遠通罰款一直沒繳是事實沒錯啊。一直沒有人能解釋為什麼跟政府簽了約,違約了不用繳違約金,合約還能繼續走下去...還是你覺得違約金不繳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budinx wrote:




我不知道 "我們" 是不是幫兇

你的理論很正確,政府也應該負責他們的工作,但要回顧整件事的時間點,1998年開始有這個計劃試辦,2003年得標,2006年轉職第一批200多人,2010年招聘的簡章很清楚合約保障至全面計程止,所以真正受害的是15年前辛苦的收費員,他們不知道工作會有變化,2003年之後招募的就應該知道這份工作沒有保障,2010年以後連簡章都有說明這工作只能有一天算一天,所以年底900多人都是10年以上年資?收費員是真的很辛苦,工作沒了也讓人難過,但是政治人物消費他們才可恥,遠通是誰讓他得標的?當初放水的政黨沒想到有這天?現在卻可以如此大動作批評,動機可想而之,等年底看申請的人數再評論也不遲,看是想領轉職金的多,還是想去大賣場工作的多
budinx wrote:



遠通罰款一直沒繳是事實沒錯啊。一

所以為什麼我說討論最後還是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所以其他所有的事也都是錯的?
應該沒人認為沒繳是對的吧!我也沒看過那個鄉民說遠通不應該繳,這跟有人自殺,我是幫兇有關嗎?你可以請蔡委員開記者會追回

小弟只是一個小小小人物,不像有些鄉民神通廣大可以知道很多我們不知道的消息,據媒體上報導大概轉述給你聽,信也好不信也罷,跟我沒什麼關係,當初遠通跟高工局簽約是用obu技術(得標過程可能有問題),使用率一直不到合約中的合格率,所以開罰總共2億多元,遠通提出改用e tag 技術並且不收裝機費(已裝機者可退費),來提高使用率換取免罰(遠通表示損失數十億),因此交通部同意延長合約的日期,大概是這樣,我覺得裝機要錢不合理,所以我拒裝obu,e tag 是我們堅持得到的勝利,所以我貼了

TimSmith wrote:
高速公路是國家的,這是獨佔市場,沒有技術,可以向民間公司購買,沒必要讓民間公司賺一手吧??
國營事業,本來就是要賺來充盈國庫的,在老蔣戒嚴時代,私自釀酒可是會被判刑的
中間為什麼還要讓遠通賺一手??這中間的利潤,是肥的很可觀的....


因為現在不是在老蔣戒嚴時代啊
你還不明白嗎??
中華電信都可以挾著國有的銅纜線路民營化了,有啥不可?
Kao0911 wrote:
中華電信都可以挾著國有的銅纜線路民營化了,有啥不可?


這件事,不是前政府,要讓財團圖利的嗎??

我的意思是說,像高速公路回數票,就根本上是獨佔高利潤的市場,

公路局可以獨立經營獲利,說實在,沒必要分遠通一杯羹,頂多跟遠通簽年約,

讓遠通負責維護工作即可,一個獨佔高利潤的市場,為什麼還把利潤分出去??

是一個單位賺,獲得利潤比較大?? 還是把紅利分成二份,獲得利潤比較大??

即然,可以不用分二份,為什麼還要讓民間公司來獲利插股??

高速公路是國器,是歸全民所有,國器淪為民間公司獲利的私器,

這還能算是公平嗎??


而且,別忘了喔,高速公路建設及維護,花的可是公帑,遠通可沒出到半毛錢喔...

TimSmith wrote:
這件事,不是前政府,...(恕刪)


2002年3月7日,也尌是在立法院第五屆第一會期期間,當天交通委員會主席、親民黨籍立委鍾紹和排定議程,要求交通部長林陵三進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公告招標產生弊端事宜」報告案;會中,立委要求暫停ETC案,並有立委建議改採BOT。

幾天後,整個政策更是出現重大轉折。當時中華電亯編列的ETC計畫預算為16億650萬元,占總投資2.75%;2002年3月18日,也尌是中華電亯決標日當天,立法院進行第五屆第一會期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國防、經濟及能源、交通五委員會,審查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
業部分)。在立委劉文雄質疑開標金額比預算金額高出將近新台幣5億元的情形下,決議:「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計畫預算未經過本聯席審查會審訂通過前,有關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招標計畫案應暫停招標程序」(立法院公報,91(27)153-156);而當時中華電亯當天也因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而導致流標,使ETC招標案再添變數。
同年4月17日,立委劉文雄等人立法院全院聯席會中提案刪除中華電亯該筆預算。親民黨籍立委謝章捷等人,更提出「為提升該計畫效益,似應交由民間辦理,以提升高速公路之營運效益,並減少政府日後之固定成本支出,建請本計劃悉數刪除。」這兩項提案經一小時協商,朝野立委仍各持己見;經表決後,贊成四十票,反對三十八票,通過ETC預算全數刪除。當時民進黨籍立委陳唐山、蔡煌瑯、張秀珍於宣讀議事錄後,針對表決過程表示疑意,故該部分議事錄未確定(立法院公報,91(41):76)。

同年6月14日立法院院會院會中,討論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營業、非營業及亯託基金部分;在預算協商破局後,展開預算表決大戰。由國民黨立院黨團、親民黨立院黨團、台聯黨團共同提案,以預算未經立院審議即發包、限制投標時間有綁標之嫌、重新發包有爭議、高速公路採BOT政策未定等理由,「在未來決定政策走向前,ETC計畫一六億○、六五○萬元,全數刪除」;經表決後,以一一九票贊成、八十票反對、七票棄權,通過刪除該筆預算(立法院公報,2391(42):324-325)。而理應團結一致反對刪除預算的執政黨籍(民進黨)立委,卻仍有周雅淑、張清芳、葉宜津、余政道「支持」,郭正亮、羅文嘉、陳宗義、
趙永清「棄權」,顯示執政黨內部,對是否由中華電亯辦理ETC都意見紛歧。

7月11日高公局與中華電亯終止契約,林陵三於8月2日決定「中華電信退出營運計畫改由高公局辦理BOT
招商規劃」,ETC由政府自辦方式改為以BOT實施。然而,從立法院刪除中華電亯採購電子收費前端系統預算,到交通部改採BOT推動,但事前高速公路局從未進行BOT規劃。據指出,高公局對於電子收費政策逆轉完全在狀況外,但在交通部高層限期完成的壓力下,政策敲定後,高公局即火速和中華電信解約(聯合報系列報導5,2006)。

原文
怎麼好像很多人都不用etc?
我自己的車有用etc,我覺得很好用,非常的方便,而且都還有打折。
只有我這樣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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