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談話節目的張友驊,和其他台記者報導...看來洪真可能犯了幾個軍中大忌,得罪蠻多人.1. 張友驊訪談洪的同袍後,表示 洪要其他新兵如果要和上士范某去喝酒,得先向他報備,以免事後發生酒錢分攤被凹的困惱. 這點讓范很不滿.洪某對部隊內的意見很多,士官長放話不讓他好過,洪竟回嗆,你和我都是士官,我幹嘛怕你? (不知 張 的說詞是否有被證實.) 另外,洪某在離營座談時,提及了 士官長內務不整的問題.我當年覺得連隊的上士,對一個家境富裕的傻新兵,佔的便宜越來越過火,可能會出事,我一時衝動跟志願役排長提醒,避免害連隊惹禍,結果,不知是旁邊的眼線去通報,還是官官相護,上士竟得知此事,害我被上士叫去大聲訓斥,從此我再也不想多事. 還好我算平常表現很務實,事後沒有再被刁難.2.記者找到 洪的同袍,證實 洪的確有串改 體測數據,為了早點離營休假. 事後被抓,洪求情不要被法辦,會影響退伍後的公職考試. 長官改以 罰勤七日.退伍前,罰勤還沒罰完.3.洪的同袍,證實,退伍前,輪到洪背值星,但洪以自己曾犯串改偽造文書的過錯,不足為部隊表範,拒絕背值星. 這點惱火了連長和士官長. 我當年因為連隊將要換裝裁撤,快退伍時,都沒補新兵,連上人手不足,我老兵仍得背值星,還得半夜站大門衛哨,晚上洗廚房,白天背戰備班防毒面具.4. 記者找到飲料店老闆, 老闆表示 事情發生後,憲兵隊來飲料店的 發票捐贈箱中,拿出一張,疑似被洪某搓揉丟棄的 體檢報告收執聯, 記者說,洪原以為再幾天就退伍,體檢報告來不及出來,在排長面前,就把它丟掉.5. 原先媒體報導,范某到飲料店買了很多飲料,疑似要收買護士. 事後證實,影片中人,並非范某,而是路人甲.6. 我自己再想 ,洪某被大門衛哨搜查到智慧型手機,警衛連向旅部舉報,恐影響連隊考績.引發連長不滿.我當年,下士都快退伍,帶小兵去指揮部(相當於旅部)出差,小兵只是皮帶銅環內側稍有不潔,被大門警衛連菜鳥小兵刁難,我挺身賣老希望警衛連放他一馬,他索性不罰小兵,竟舉報我衣裝不整,我是快退伍的老兵,原本也不以為意.但新來的連長,新官上任三把火,竟說我影響連隊考績,以後連上誰再被指揮部衛哨或被路上憲兵記點,禁閉三天! 我幸好只被處分,罰站悔過半天.但得大老遠去楊梅營部執行.我當天是在司令台上罰站,因為那裡比較涼快不用曬太陽,好像也只意思意思站個一小時,營部看我期數夠老,就讓我閃人回去了. 營部離我連隊,車程要三小時,我還得自行花錢坐車,去報到受處分. 當時真嘔,下士老兵被指揮部菜鳥刁難,還被罰站悔過,亂沒面子的,不過也賺一天來回車程,不用站哨不用割草,還可離營逛街透透氣.
起訴書出來了洪家人絕對不滿意他們要的真相如下:我家仲丘絕對很乖連上做人活潑可愛帶手機入營純交代偏偏大門硬是被逮全連說謊他不背帶只好送入監當活該那支上士氣極敗壞體檢報告一日出來仲丘無奈入監去待傳聞有人依靠人脈讓我家仲丘爽歪歪驗屍報告明顯他害國防部還在當我呆不說真向人民憤慨起訴書退還重寫!!!
洪仲丘生前有發簡訊給政戰主任說看到士官長去買飲料,結果最後結論,飲料是護士訂的?? 飲料店的影像裡的不是范先生...國防部真是把練笑話功力發揮到極致...往生者人不會說話,全都推給往生者就好了...R.I.P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洪仲丘生前有發簡訊給...(恕刪) 起訴書裡面不是有交代這段了嗎? 又一個連起訴書都沒看就來跳針的已經有調閱警方的路口監視系統,把范陳二員從離開營區到醫院的行車動線通通追蹤出來,兩個人的行車動線根本沒經過COCO飲料店那條路再把飲料店那條路的路口監視系統調出來看,買飲料那位後來的動線也不是去醫院這些都有警方的監視系統作證,有意見可以請律師去調閱這段影像
石梯有夢 wrote:事出必有因我是不知道...(恕刪) 是真是假看證人供詞就行啦,這些大大小小的士官兵都到法院當證人,偽證罪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問下來是真是假不就很清楚?只是法院應該不會這麼作,因為這些行為跟死因並無直接因果關係(除非引起眾怒所以聯合起來違法送洪仲丘禁閉?那軍隊還真恐怖,會搞集體違法耶,檢察官趕快查一下我看一堆人都要軍法審判了),軍檢提這種無關緊要的事居心可議,一堆疑點都不查清楚只會把問題推給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