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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三星認了寫手事件 強調是員工理解錯誤

假設不是上層授意
下面的人會吃飽沒事幹去作吃力不討好的事嗎??

就簡單po一些自家產品優點的文章就好了阿
幹嘛要把自己搞得這麼麻煩




這不就跟把人殺了在來道歉一樣

但更無恥的是還推給別人

公平會應該比照美國模式

若照成對方公司損失

看那家獲利公司狀況

賠對方公司損失的2~10倍

並開記者會道歉說明~
[img]http://home.pchome.com.tw/communication/toshiba530/b530.jpg[/img][img]http:
三星的員工們、寫手們、工讀生們,醒醒吧!
好啦!現在把問題全推給你們了
狡兔死,走狗烹

我一直認為糟糕的不是韓國三星,而是為了賺錢甘願昧著良心的台灣人
我個人覺得
01放任三星這樣亂搞
才真正是有問題
商場上大家互相對立是正常的
只是手段問題
可是一個第三方論壇網站
竟然放任的讓廠商在網站上實行商場手段
那就是這網站的問題了

砸自己的招牌
三星真的太惡劣,光台灣拒買不夠,應把這事件翻成英 日 西 葡 俄文 等讓全世界拒買!

jack456 wrote:
都說是員工誤解造成的嘛~ 當然跟公司沒關囉...

公司政策不是交代,要做的乾淨. 不要留下痕跡被人發現.
你看..誤解公司政策被人發現了吧...
要對資安跟方式再討論教育...不然下次再被發現就完了.

這才是正確解讀。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韓國企業都很nice的,這一定是有什摸誤會,

看吧,原來是員工理解錯誤啦.....
"Hello,我本身也是剛買S4, 使用上很滿意,至於非買不可的理由,首先就是可以換電池和插記憶卡這兩個超便利的功能,我想光這..."by deepdx21
可憐鵬泰的員工,
沒有媒體資源可以發聲,
任由公司把責任推卸給他們。
公平會開罰部分:
廣告不實罰2500萬,
惡意抹黑對方產品最高可罰5000萬,
而且沒說應合併裁罰還是...,
所以可以一篇抹黑文用一罪一罰分開罰。

HTC也可以對其做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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