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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違建多,車亂停,火災無法救援..消防局長要受罰?

講那麼多

現場他是指揮官,叫他把民眾違停車輛拖吊我看都不敢囉

還隨機應變!!

只會看報紙下結論,請問你是在現場嗎?

都有消息傳出來,一開始到達的消防隊已經在5樓打火了

不然是還要怎樣,對面的住戶也是他們引導出來的

人家才5個人,不是報紙說的45人好嗎??

第一時間到達45人,只有台北市做得到,懂嗎
kontou_k wrote :
mo0928o1 wrote:
就說是隨機應...(恕刪)



那煩你去當指官如何

講等於白講...(恕刪)
kontou_k wrote :
mo0928o1 wrote:
就說是隨機應...(恕刪)



那煩你去當指官如何

講等於白講...(恕刪)
kontou_k wrote :
mo0928o1 wrote:
就說是隨機應...(恕刪)



那煩你去當指官如何

講等於白講...(恕刪)


那這樣還不是得有人下台
不然誰會甩一個路人甲
薪水也要付給人家
又不是當 義工
作不好沒辦法解決問題那就下台
哪有那麼多藉口
異鄉苦工 wrote:
那煩你去當指...(恕刪)


當天違停的車全部以公共危險送辦
是你的話你敢嗎?

kontou_k wrote:
當天違停的車全部以公共危險送辦
是你的話你敢嗎?


害人命都是既成事實了 以公共危險送辦

不是剛好嗎? 只是法官會考慮比例原則啦
異鄉苦工 wrote:
那這樣還不是得有人下台
不然誰會甩一個路人甲
薪水也要付給人家
又不是當 義工
作不好沒辦法解決問題那就下台
哪有那麼多藉口


人死了沒差. 以後會不會再燒死人也沒關係
找個下面的辭職以示負責就解決了
就沒我的事了
消防隊手足無措一點辦法都沒有.
自己只有15秒時間就要被燒死.
樓下放紙箱.彈簧床.還是汽車頂我都願意嘗試跳下去.
都是要死.鄉民你不跳嗎?
世間是沒完美救援.家住巷弄的就好自為之了.


左撇戎 wrote:
消防隊手足無措一點辦法都沒有.
自己只有15秒時間就要被燒死.
樓下放紙箱.彈簧床.還是汽車頂我都願意嘗試跳下去.
都是要死.鄉民你不跳嗎?
世間是沒完美救援.家住巷弄的就好自為之了.


其實這個案例裡. 那老頭只要有記得把門關上. 多爭取一兩分鐘
從樓梯上來攻火場的消防隊就能救到他了

左撇戎 wrote:
消防隊手足無措一點辦法都沒有.
自己只有15秒時間就要被燒死.
樓下放紙箱.彈簧床.還是汽車頂我都願意嘗試跳下去.
都是要死.鄉民你不跳嗎?
世間是沒完美救援.家住巷弄的就好自為之了.


你是不知道有緩降機這種東西嗎

自己注重生命安全的自己就會裝了

大囍市發生之後,緩降機生意有多好

還有照你意思說的,不需要放東西也可以跳吧
火場哪來的紙箱、彈簧床搬出來給你
還要選擇有什麼東西跳嗎
講的這麼簡單
那個老先生早就跳了


kontou_k wrote :
異鄉苦工 wrote:
那煩你去當指...(恕刪)



當天違停的車全部以公共危險送辦
是你的話你敢嗎?...(恕刪)


這有啥不敢的
當官的就是要負責任的
這都可以推托
難怪我們現在不沾鍋賣的這麼好

kontou_k wrote:
當天違停的車全部以公共危險送辦
是你的話你敢嗎?
異鄉苦工 wrote:
這有啥不敢的
當官的就是要負責任的


說的很大聲
那請你去檢舉起火那棟樓的違建

看新竹縣政府哪時候拆

要不要看看他們會拆嗎??
別說的那麼簡單

現實世界跟用嘴巴說說、鍵盤打打字是不同的

十點半多才宣布停班停課
十一點多就關下大門了
是有這麼想放假嗎
難得民眾放假可以抽空去辦事
結果放假跑第一的


你自己之前寫的文章
比照你的現在這麼守法的理論
郵局依法行政又哪裡不對了

只因為你沒辦到事情,你就不高興了
人家也是負責任阿
幹麻關門還要被轟
錯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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