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0

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andrewtsai7777 wrote:
他道歉都是假的啦,你(恕刪)


說實話,他至少二三次了

這種道歉,根本沒有誠意,有的話,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

我跟他互不相識,沒有必要對於累犯説道歉就接受的道理
Enter Passcode wrote:
你怎麼從頭到尾都不檢討自己?


我檢討過了啊,

我把你自己說「在美國住了25年」錯記成「在美國工作了25年」,

馬上承認錯誤,也道了歉,

何況你從大學畢業到離開美國,這段就業時間也有20年,和工作25年有差很多嗎?

所以,這樣就可以詛咒我全家?

而且你是早在這之前很久就開始詛咒我全家,我要是一篇一篇貼出來,應該可以貼上三十篇以上,

你現在全都賴到一句記錯也道歉過的話上?

你有沒有檢討過你這種缺德話的壞習慣呢?

你有沒有想過這樣對得起自己令人敬仰的祖上嗎?
turtlins wrote:
你自己做不到,就表示別人也做不到?

我哪些資料是個人、網路、Google查不到的?

你到底有沒有認真看過我貼的資料啊?

那些通通是網路擷圖欸。

發言多次、立場站邊、完全不中立,

這些就可以推論我是網軍、寫手?

你這三項標準完全可以套在你自己身上欸。

你要不要也寫個肯定句,不要加什麼推論、是否,

不要這樣躲躲藏藏的,

我也想看看某人詛咒全家的標準是不是可以套在你身上欸。

別老是「因果因果」地講啦,

你這叫「嘴禪」啦。

好不容易才剛開始有個理性討論的材料,

你就要跑了?



喔…

如果您對英文的解釋那90%,如有中立的翻譯…怎會一再修正呢??

您不是說彭P斷章取義,您這行為…又該如何解釋呢???

您根本非理性,又怎會與我理性對話呢???

從一開始我就不想跟你辯,只是您一再叫陣,又能如何呢??

還是雷同…不再回文囉!您繼續…我睡覺去…

阿彌陀佛…
Enter Passcode wrote:
說實話,他至少二三次了

這種道歉,根本沒有誠意,有的話,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

我跟他互不相識,沒有必要對於累犯説道歉就接受的道理


你和AT7777抹過我的話,也不知有多少了啦,

我有要你們道過歉嗎?

我認了錯,也道了歉,

你要不要接受,我沒意見,

但你動不動就詛咒別人全家,這件事你沒認過錯也沒道過歉,

照樓主大人的說法,這會記在你的因果上。

andrewtsai7777,少裝了,

你和一個動不動就詛咒別人全家的傢伙同流合汙,還不敢讓我看到你在講我,那就是你的人格啦。
hotonpone wrote:
喔…

如果您對英文的解釋那90%,如有中立的翻譯…怎會一再修正呢??


請問我修正了哪裡呢?

還「一再」修正咧。

樓主大人,別跑啊,

請問那句英文如果不是指整本論文的90%,而是那些頁數的90%,那麻煩算一算給大家看看哪。

鑑定者列出的頁數是378頁,如果照你解釋,雙邊對齊是378頁的90%,那就是340頁,

電子檔從封面到最後一頁是412頁,麻煩找出412 – 340=82頁的單邊對齊給大家看看哪。

我可是只找出49頁喔,

麻煩告訴我,另外那33頁單邊對齊的頁數在哪啊?而且那33頁必須是在鑑定者列出來的那些頁數裡喔。

欸,

AT7777,你不是有英文教學多年的經歷?別躲了,麻煩來示範一下吧。
andrewtsai7777 wrote:
他道歉都是假的啦,你也聰明,一開始就說你不一定要接受他的道歉。看吧,之後馬上就恢復原來的嘴臉。
如果你一開始就說接受,現在你就成了傻子。


喔,對了,

你上次那件not yet received論文的爭論,

最後證明是我的解讀對了,你錯了,

你那時也講了我不少難聽的話,

我到現在也沒聽到你為自己弄錯而道歉過喔。

所以我道歉是假的,你不道歉就是真的喔。

你們這些人,在過去這幾個月中,

誰沒講過我幾句難聽的話,抹過我不知多少次網軍、1450、拿錢辦事,甚至像EP這種詛咒不相干者的話,

現在還真有臉一副大義凜然、道德清高的樣啊。

領教了。

回來主題啦,

誰來討論那一頁鑑定報告的內容啦,要討論英翻中也可以啦,

別躲到變我是樓主啦。

這次算是不爽兄還有點格調啦。

不過,不爽兄,話先說了,我現在稱讚你,不表示我之後爭論時會客氣喔,

不要像AT7777那樣小裡小氣啦。
最後證明是我的解讀對了,你錯了,


這件事情沒有人需要道歉。因為我信任圖書館管理員key in沒有錯,所以我作出那樣的解讀。
沒有人會需要因為別人犯的錯誤而道歉的。

再說一次,你把這張圖拿去給懂英文的人看,人家會怎麼解釋?

要把「可借閱」解讀成「無法借閱」才對嗎?

當廠商誤把製造日期貼在保存期限的格子裡面,消費者誤以為這東西已經過期,拿去廠商退貨,結果發現原來是誤植,為什麼是消費者需要道歉?如果有人要道歉,那也是廠商吧。干消費者屁事?難道要說「保存期限」的中文字,字面意思就是「製造這產品的日期」,這樣才算正確,才不需要道歉嗎?

這就是為什麼我把你黑了,因為你只會鑽牛角尖,一定要爭到自己贏,為了贏可以扭曲事實,忽視別人的論證、斷章取義。結果把自己弄成小丑一個,讓人貽笑大方。
turtlins wrote:
你和AT7777抹過(恕刪)


我到底抹了你什麼?

麻煩截圖下來

不要又口説無憑,你這樣説,看到的人會以為我一直嘴你,抹你
不用吵了!
其實我們也不需要找太多資料證明什麼!(我們與T大找的都無法證明)
這事彭P教授已在做了!有系統有組織就是贊!
網友請多給彭P支持!
多看"政經關不了"!
webberc wrote:
不用吵了!其實我們也(恕刪)


很多人只是在閒聊啊

就是有人來刷存在感
  • 43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