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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 , 不要鬧了


Andy5x wrote:
柯P將路邊巷弄畫停...(恕刪)
非北市市民,但全家支持柯P,再不濟就支持郭董.

ltelung wrote:
我支持柯p選總統,...(恕刪)



選總統好啊 反正他說他不會辭掉市長去參選
選不上頂多繼續讓你們崩潰阿
笑死

sundorys wrote:
選總統好啊 反正他說...(恕刪)



我才笑死..柯p要專心選總統啦,不然沒選上也是掰咖市長了..
ltelung wrote:
我才笑死..柯p要專...(恕刪)


反正他選不選的的上有人還是要崩潰四年啊,笑死。
更新一下

柯文哲的台北市長寶座穩了 丁守中提告二審敗訴確定
2019-12-17 11:02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國民黨前立委丁守中去年參選台北市長選舉,以3千多票差距敗給現任市長柯文哲,他以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為被告,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一審敗訴;丁上訴,高等法院今再判丁敗訴,全案確定。

本案在一審時曾重新驗票,台北地院認為以對丁守中最有利的方式來認定,爭議選票充其量為58票,但柯、丁得票差距為3567票,就算爭議票全數算給丁,也不會影響選舉結果,今年5月10日判他敗訴。根據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為二審終結,今天高院判決後不得再上訴。

丁守中與律師團主張,台北市長選舉發生「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狀況,明顯違反憲法、行政法及選罷法所要求的選舉公平、公正原則,影響所有選民行使選舉權,當然違法。丁方認為,選委會明知公投有多案要同時投票,卻毫無作為、無法消化投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卻說投到下午4點是「慣例」,但那時中選會已在網站公布開票結果,也沒有禁止媒體報導,這影響了選舉結果。他們也批評,要在8小時內完成公職人員選舉和公投,實際上有困難,卻未調整。

中選會表示,選務瑕疵和違憲、違法是兩回事,讓4點以前抵達投票所的選民進入投票,是為了保障投票權,並沒有違法之虞;另投票所的定義不能認定為物理上建築物的概念,而是應和民法住居所概念類似。北選會則認為,選務繁雜、工作人員眾多,若因為些許疏忽或是輕微瑕疵,就推翻選舉結果,不符合比例原則,若不讓準時抵達投票所排隊的人投票,才是嚴重影響人民行使選舉權。

丁守中強調「不是為了自己而上訴」,而是關心中華民國選舉制度的公正,他開庭時也質疑「以後大家都3點50分來投票怎麼辦?」。
ivanos wrote:
他開庭時也質疑「以後大家都3點50分來投票怎麼辦?」。


丁守中沒有以後了!!!
ivanos wrote:
更新一下柯文哲的台北...(恕刪)

丁丁 退出政壇沒????
這才是重點。。。
丁丁是個人才
切八段 wrote:
丁丁是個人才...(恕刪)

打官司是個人的法律權益
跟人材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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