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君子 wrote:
這是好現象
更好的發展是談論也不再是一面倒的一面之詞
更多的真相被發現, 比如這個:
"此外, 台人混水摸魚, 藉機掠奪或報私仇者, 亦有所聞:
戰鬥沒有勝利的希望,被包圍之下,自己人開始對自己人動手。這不但發生在俄烏之戰,其實二二八事件中也有類似的事情。
「宋斐如遭著便衣的不明人士帶走時,宋妻區嚴華非常機警地記下了車牌號碼及車上的特別通行證號,分別是〇二〇三九號的小型汽車,及特別通行證號七十三號,並據此向各單位陳情,當時的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回覆「本部並無予以逮捕且通緝,事變禍首名單亦無該員姓名」,而〇二〇三九號小汽車,經查為「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用車」,特別通行證七十三號則是發給土地銀行用,且應該是一輛廠牌為哈德遜、車牌〇〇〇一六號的車子。
這位「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是誰呢?答案是協志商號的林煶灶,字尚志,即今大同集團創辦人。
而林煶灶的兒子林挺生,則出現在一九四七年四月保密局的《台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的〈二二八事變叛逆名冊〉中,任職欄記「大同鐵工廠」,罪行「勾結日人堀內金城率流氓數十人圖劫臺南化學工廠」。堀內金城亦名列〈辦理人犯姓名調查表〉中,罪名是「策動台人叛亂、組織日本底下間諜網偵探我軍政情報」,在事變當中失蹤,其妻子從日本透過盟軍總部轉外交系統要求查明下落,僅知堀內金城在一九四七年三月上船前被捕,被捕時曾表明啟航前將釋放,惟一去不回。但無論所載罪行是否為真,同案的林挺生毫髮無傷,堀內金城則完全沒有機會留下隻字片語即失蹤。」
———節錄自《原來228》〈大同老董林煶灶的車〉
這一段「士紳派督率流氓派恢復秩序」的經過,記載於國民政府內部對二二八事件的總檢討報告,直到大溪檔案公開後,才呈現在世人的眼前。此一內部檢討,迥異於國民政府將二二八事變歸罪於共黨與日本餘孽的公開說法。 "
其實 228的水還是很深的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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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Jack wrote:
六藝君子 wrote:
這是好現象
更好的發展是談論也不再是一面倒的一面之詞
更多的真相被發現, 比如這個:
"此外, 台人混水摸魚, 藉機掠奪或報私仇者, 亦有所聞:
戰鬥沒有勝利的希望,被包圍之下,自己人開始對自己人動手。這不但發生在俄烏之戰,其實二二八事件中也有類似的事情。
「宋斐如遭著便衣的不明人士帶走時,宋妻區嚴華非常機警地記下了車牌號碼及車上的特別通行證號,分別是〇二〇三九號的小型汽車,及特別通行證號七十三號,並據此向各單位陳情,當時的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回覆「本部並無予以逮捕且通緝,事變禍首名單亦無該員姓名」,而〇二〇三九號小汽車,經查為「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用車」,特別通行證七十三號則是發給土地銀行用,且應該是一輛廠牌為哈德遜、車牌〇〇〇一六號的車子。
這位「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是誰呢?答案是協志商號的林煶灶,字尚志,即今大同集團創辦人。
而林煶灶的兒子林挺生,則出現在一九四七年四月保密局的《台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的〈二二八事變叛逆名冊〉中,任職欄記「大同鐵工廠」,罪行「勾結日人堀內金城率流氓數十人圖劫臺南化學工廠」。堀內金城亦名列〈辦理人犯姓名調查表〉中,罪名是「策動台人叛亂、組織日本底下間諜網偵探我軍政情報」,在事變當中失蹤,其妻子從日本透過盟軍總部轉外交系統要求查明下落,僅知堀內金城在一九四七年三月上船前被捕,被捕時曾表明啟航前將釋放,惟一去不回。但無論所載罪行是否為真,同案的林挺生毫髮無傷,堀內金城則完全沒有機會留下隻字片語即失蹤。」
———節錄自《原來228》〈大同老董林煶灶的車〉
這一段「士紳派督率流氓派恢復秩序」的經過,記載於國民政府內部對二二八事件的總檢討報告,直到大溪檔案公開後,才呈現在世人的眼前。此一內部檢討,迥異於國民政府將二二八事變歸罪於共黨與日本餘孽的公開說法。 "
其實 228的水還是很深的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這是後來的林挺生:
林挺生曾任工總理事長,立委、台北市議會議長、以及國民黨中常委
你說, 228國民黨怎麼敢公布真相 ?
DandelionJack wrote:
六藝君子 wrote:
這是好現象
更好的發展是談論也不再是一面倒的一面之詞
更多的真相被發現, 比如這個:
"此外, 台人混水摸魚, 藉機掠奪或報私仇者, 亦有所聞:
戰鬥沒有勝利的希望,被包圍之下,自己人開始對自己人動手。這不但發生在俄烏之戰,其實二二八事件中也有類似的事情。
「宋斐如遭著便衣的不明人士帶走時,宋妻區嚴華非常機警地記下了車牌號碼及車上的特別通行證號,分別是〇二〇三九號的小型汽車,及特別通行證號七十三號,並據此向各單位陳情,當時的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回覆「本部並無予以逮捕且通緝,事變禍首名單亦無該員姓名」,而〇二〇三九號小汽車,經查為「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用車」,特別通行證七十三號則是發給土地銀行用,且應該是一輛廠牌為哈德遜、車牌〇〇〇一六號的車子。
這位「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是誰呢?答案是協志商號的林煶灶,字尚志,即今大同集團創辦人。
而林煶灶的兒子林挺生,則出現在一九四七年四月保密局的《台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的〈二二八事變叛逆名冊〉中,任職欄記「大同鐵工廠」,罪行「勾結日人堀內金城率流氓數十人圖劫臺南化學工廠」。堀內金城亦名列〈辦理人犯姓名調查表〉中,罪名是「策動台人叛亂、組織日本底下間諜網偵探我軍政情報」,在事變當中失蹤,其妻子從日本透過盟軍總部轉外交系統要求查明下落,僅知堀內金城在一九四七年三月上船前被捕,被捕時曾表明啟航前將釋放,惟一去不回。但無論所載罪行是否為真,同案的林挺生毫髮無傷,堀內金城則完全沒有機會留下隻字片語即失蹤。」
———節錄自《原來228》〈大同老董林煶灶的車〉
這一段「士紳派督率流氓派恢復秩序」的經過,記載於國民政府內部對二二八事件的總檢討報告,直到大溪檔案公開後,才呈現在世人的眼前。此一內部檢討,迥異於國民政府將二二八事變歸罪於共黨與日本餘孽的公開說法。 "
其實 228的水還是很深的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不只這個.
有一個台灣人叫做 何鑾旗, 名列二二八受難者名單,並以「因二二八事件死亡」受政府賠償
何鑾旗根本不是死於二二八事件。
根據目前已經解密的政府資料,何鑾旗是在1949年8月22日被槍決。在二二八事件因罪證不足無罪獲釋後,何即被情報員吸收,率兄弟多人協助政府偵防匪情,但指揮他的情報員操守不端,何鑾旗自己也拿著地下工作的證件到處作威作福,東窗事發被捕後,罪證確鑿的案件竟達四十件,何鑾旗這才因此被槍決。(資料來源:「據呈何君不法行為係受國防部諜報員所指使終遭中部防守司令部鎗決伏法一案」,〈三十八年請願保安〉,《臺灣省諮議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86000000A/0038/7/3-1/4/051)
二二八事件 中,何鑾旗涉嫌殺害外省受難者專賣局職員劉青山,何鑾旗在解嚴後由地方人士共同作證力保脫離事變責任,與共黨份子 謝雪紅 參與事變的經驗,使得他在事變後被情報人員吸收,參與肅清匪諜工作,卻藉工作之便恐嚇勒索鄉民無惡不作凡四十案,東窗事發後被軍方緝獲槍決,槍決當時是1949年,此時二二八事件已經過了兩年。
並非死於二二八事件的 何鑾旗,目前名列二二八受難者,受難事由是「事變中死亡」,沒有意外的話應該是獲賠六百萬。
正牌的二二八受難者外省公務員 劉青山,則無人聞問,在近年的官方總結報告中,甚至淡化、河蟹、否認他在事件中,先受重傷、復在醫院被闖入的暴徒 割去耳鼻虐殺 的經過。
而劉青山,一個在二二八事件中被暴民虐殺的外省公務員,他的正義呢?因為這不算「國家公權力侵害」,所以可以不用管?不但賠償無份,連「事實」這個基本的公道也都可以不用給?
不該殺的卻殺了,應該還人家正義與公道。
但不該放的卻放了、不該賠的卻賠了,算不算是「國家不法」?
二二八事件的處理、轉型正義的工程,可以違背基本史實?
最後,連基本的事實都要大小眼,強調這個、淡化那個,還以正義為名,算不算今日的國家不法?
被刻意淡化的受難者
有多少台灣人是死於自己人之手呢?
(誣告或直接殺?)

看到這樣的言論
很怕228事件重演
來源:
尋人~台南阿翰~請出面領賞喔 - Mobile01
你要說有二戰生還的台籍日本兵參加台共謝雪紅的27部隊,那是事實,但那也只能代表228事件在台灣中部發生的反抗武裝衝突事件。 跟本不能拿來代表228事件的全貌,更不能和在北部由 警備總司令部主導的「忠義服務隊」相提並論。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5%BF%A0%E7%BE%A9%E6%9C%8D%E5%8B%99%E9%9A%8A
kengo69 wrote:
我在幾年前已經在YouTube...(恕刪)
21萬的台灣人日本兵約戰死3萬人
剩下來的有18萬以上復員回到台灣。
其中影片的論述,是指出228之前
日本拋棄了台灣以及台灣人日本兵。
這一點是共通無礙的。
NHK取材也證實有這個講法。
針對228事件為主的論述,可以去看調查報告。
參與暴動的人,有含這個台灣人日本兵,
以及當時的地痞流氓,也就是靠日本政府的
憲警制度,以及恐嚇威脅一般民眾維生。
另外學生及共產黨的27部隊,嘉義高雄的部隊
都有類似的上述身份,武器來源及操作經驗。
因此,要推翻別人的論述,應當是調查
當時暴動分子,不存在台灣人日本兵,
18萬人中,雖有分批復員回台灣,但是完全沒參與
有歷史記載,以李登輝的例子,他有幾重身份
1.皇民化家族
2.台灣人日本兵家族
3.共產黨身份
4.但是他並未參與228,或者被排除在228黑名單之外
您說,否定別人的調查,不是應該客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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