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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人民出國是違憲吧?(嘉瑜也建議英文可發布緊急命令)

blueled wrote:
人權是國家和平安全的時候講的,不是疫情這麼緊張的時候所講的(恕刪)

那民進黨最愛說的228或是白色恐怖時期,正是老共可能打過來最緊張的時期,
防疫也只是視同作戰,那時期都要戰爭了還講什麼人權,那為啥現在還在罵KMT?
而且不是疫情不重要也不是想去那個國家,既然認同禁止高中下出國來防疫
不是應該更認同以法令方式限制全部人嗎,怎麼對這問題反倒沒有大聲疾呼要這樣咧
剛新聞報今單日暴增10人境外移入,共77人確診了
怒濤爆裂 wrote:
各級學校昨傳出第一例(恕刪)


修憲?是要修哪一條?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MING510 wrote:
剛新聞報今單日暴增10人境外移入,共77人確診了(恕刪)

所以我才認為應該趕快請政府透過立法方式來限制全國民眾
而且現在執政黨來是多數,理論上要通過這個緊急的法規應該不會太慢
如果擔心立法太慢,那跟歐盟一樣先以緊急命令方式發佈,再送立法院追認就好
很多時候,不是政策方向對就可以,方向對了,再補齊法定程序不是更無爭議嗎
mourningtw wrote:
所以我才認為應該趕快(恕刪)


緊急狀態下 這根本不是最要緊的 搶時間 堵人 搶資源 都來不及

還在堅持要先立法才能作

難道沒更要緊的事..

網路時代有沒必要這麼迂腐


就不能等事後檢討

之後再立法補上也可以 沒必要立馬調整 因為還有可能發生更多的事 也要法規因應

事情都還沒完,就在中間修這改那 說不定現在改的下個月就不行用了

這種事 有啥好論的 也能蓋100樓..
美國人日本人來臺灣散播病毒,
817都當做沒看到,
自己人出國就被罵得很難聽,
oxxx wrote:
緊急狀態下 這根本(恕刪)


那就發布緊急命令
這很困難懂嗎???

沒進入狀況
要說喔

大家在講的就是<民進黨要扛責>
mourningtw wrote:
第一、非必要都不能出...(恕刪)


去旅遊會穿防護衣n95?如果當初沒有禁止醫療人員出國,現在會怎沒樣?從這點就可以認為當初其實是有道理的。一段時間禁止部分出國對人民的損害有多大?但社會降低的風險有多少?
knightcsf wrote:

去旅遊會穿防護衣n95?如果當初沒有禁止醫療人員出國,現在會怎沒樣?從這點就可以認為當初其實是有道理的。一段時間禁止部分出國對人民的損害有多大?但社會降低的風險有多少?


也是,要真是悲慘到島內爆發,然後限制出國,不知道那些權貴們會不會出來靠腰!
總統出來發個緊急命令不是已經有多國範例了? 還是說我們不是國家所以沒辦法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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