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小多 wrote:1.逃犯條例的內容其...(恕刪) 台灣是有對香港提出,但是香港政府一直未回應這也是當時台灣檢警很氣憤的地方。證據有效性,也是香港政府必須回應後同意處理的後續問題現在是卡在,香港政府對台灣一直採取不回應直到台灣說要派司法人員去香港了才做出,台灣司法人員不能在香港執法的回應(這台灣方面也知道,就是只是要逼香港政府回應罷了)其實這件事能看出,香港司法獨立的積極性,已完全被政治給壓迫了。
686crisis wrote:(恕刪)...逃犯條例內容範圍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 (沒和台灣談過就有依據把台灣寫進去)台灣一開始就提出引渡申請,但是香港處理是不回應...(恕刪) 這邊有誤解,香港本就有逃犯條例,只是當初立法的逃犯條例是排除中國及其所屬地區,這所屬地區在香港的政策裏就包括台灣及澳門. 換句話說,台灣向香港提出逃犯引渡申請是被香港立法拒絕的. 後來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移除排中條款才引起反送中運動,因為只要通過修訂,中國大陸也可以向香港申請引渡逃犯. 逃犯條例是香港基本法中規範香港政府對各國逃犯的應對, 只是對內的約束, 不用跟台灣談甚麼
686crisis wrote:台灣是有對香港提出,但是香港政府一直未回應這也是當時台灣檢警很氣憤的地方。證據有效性,也是香港政府必須回應後同意處理的後續問題現在是卡在,香港政府對台灣一直採取不回應...(恕刪) 這一塊樓主可能被媒體誤導了。1.引渡是要開引渡法庭要提出訴訟的,台灣政府沒向香港提出引渡訴訟,香港怎麼回應?2.證據是否有效不是律政司說了算,證據能力是法庭開庭後,控辯雙方攻防檢驗的,電影裡也常常有明明罪證確鑿,最後卻因為被辯護律師查出搜證沒搜索票、逮捕沒權利告知、押人取證、證人是個戀童癖....等等,導致大魔頭無罪釋放等劇情。3.搜考古新聞就會看到,案發當時香港律政司的檢控官就來函請台灣提供證據,而台灣回復一直是「以司法互助前提下」願意提供。再退萬步言,如果台灣願意,跟「中國香港」簽「司法互助協議」,至少也派個團去香港談協議內容吧。台灣政客,甚至法務部似乎一直想尋「私下」、「默契」..等法律以外的途徑去抓人,這不是一個法治、人權國家執政者該有的想法。
686crisis wrote:台灣檢警願意將蒐證交...(恕刪) 林姓電玩大亨的案子,容說明一下:1. 該案主嫌之一陳嘉雄是在澳門被逮捕,因涉及洗錢罪而在澳門受審及服刑,服刑完畢後並未自澳門引渡回台,而是潛逃大陸地區,最後是經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而由陸方移送回台。2.台灣警方於澳門對陳嘉雄曾進行偵訊,然該訊問筆錄因澳門警方的不當刑求問題而至該筆錄喪失證據能力,甚憾。3.在證據交換上,依照媒體報導,該案是由承辦檢警持資料親自前往說明及提示,經由他方檢視後而同意交換證據,此法在日後有類似案件時,或許是一個可行的模式。但在引渡嫌犯上,此案例亦未見能有突破。
686crisis wrote:其實這件事能看出,香港司法獨立的積極性,已完全被政治給壓迫了。...(恕刪) 香港的法治在反送中發生後, 早已重創崩壞不受到國際間的信任被認為泛政治的判決一大堆法官可能被赤化你隨便GOOGLE就有一大堆的文章而這也是我方政府不信任香港政府的說詞的原因之一不解釋自己去GOOGLE找資料吧
Cardan5576 wrote:香港政府竟然把這個殺人魔放掉了!這對於被害家屬是何等的心痛啊!香港的法律好像也是漏洞百出,殺人犯竟然還可以在外面扒扒走,這真的有違常理!政治的操作已經大於法律了!可憐啊! 是啊,人家香港要通過逃犯條例補漏洞,卻被政治操作成送中,蔡政府就是幕後一咖。僅從此事件就能看出:香港雖無普選制度,卻是司法高度獨立的法治社會。台灣空有民主,司法遇到特定人物、特定政黨就會拐彎,還常笑對岸人治社會,五十步笑百步。看來WEF的司法獨立性報告不是假的,香港全球排名第13名,中國排46名,台灣則在第48名,台灣司法獨立排名還輸中共,真是國際笑話!
lineon wrote:是啊,人家香港要通過逃犯條例補漏洞,卻被政治操作成送中,蔡政府就是幕後一咖。...(恕刪) 哇喔~蔡政府居然如此神通廣大能操作境外香港發起百萬人反送中??讓自己撿到槍美國情報局都要自嘆弗如看來推翻老共, 光復我大中華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