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愈 wrote:
.....
這不禁令人思疑,窮人在絕望的條件下出售器官,怎可能做到真正的自願同意?
餓都快餓死了,
怎麼還有心力去想到〝器官完整〞。
阿愈 wrote:
aznt2000 ..............婆羅門嗎你? 只因為你有需求 你跟你朋友有錢 窮人跟死刑犯就該去滿足你的需求? 窮人該開放市場在肚子上畫畫給你們買賣 死刑犯**本就該捐**? 你該寫成本就該提供吧? 都說開了還客氣什麼?
現在在說的可不是眼角膜 而是維持生命健康的重要臟器... 人家被生活逼到必需賣你這麼重要的東西 你覺得一句市場法則就夠了歐...
生在偏鄉教育程度差 窮該賣器官 生在偏鄉教育程度差 走了偏路 死該提供器官...
Lightwave18 wrote:
喔,所以愛因斯坦要被鞭屍間接助長了毀滅性殺人武器的創造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