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100 wrote:上面網友已經詳解監察院的文。
就在樓上你就看不到...(恕刪)
網協即使有瑕疪。但謝家人就完全沒有責任嗎?
我知道你想幫謝淑薇撇清惡意退賽的罵名。
也想幫謝淑薇退賽行為合理化。
沒問題,只要你能回答「謝家人為何不去詢問遴選辦法?」
若是謝家人忘了,那就是教練失職。
我說過,教練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必須要清楚賽事規則與遴選辦法(這還是教練最基本的工作)。
奧運迫在眉睫,竟然還不知遴選辦法。如此嚴重失職的教練,如何能擔任整個奧運女網隊的總教練?(奧運不是拿來讓謝家人實習用的)
謝淑薇只是想著一直要讓自已哥哥拿教練證,卻不先想想謝政瀛夠不夠資格拿教練證。
在奧運前對遴選辦法一無所知,謝政瀛犯下如此重大的疏失,有何種資格爭取如此重要的奧運教練職位?
謝家父子犯下的疏失(奧運賽前一無所知),造成謝淑薇備戰方向錯誤,那責任在誰身上?
假如謝政瀛真的擔任奧運教練,到了里約奧運。
萬一謝政瀛在賽前沒有拿到「各國選手球場練習規章」。那謝政瀛也不用去詢問,只要待在選手村裡,然後怪說里約奧運總會沒給,就可以囉?
那所有女網選手都不用練球了。
那我們要這樣的奧運教練幹麻?
那奧運結束後,體育署開檢討會,謝政瀛也可以同樣將責任外推,指責是巴西里約奧會「黑箱作業」,只將球場練習規章告知別的國家,故意沒告知我們。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