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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推動電競替代役唐鳳:感謝「專業的五樓們」


b108463 wrote:
+1 ...我也看...(恕刪)


說真的

不了解別亂評論好嗎?

http://www.businessinsider.com/pro-gamers-explain-the-insane-training-regimen-they-use-to-stay-on-top-2015-5

職業選手每周訓練時間的最低時間是50小時

這是北美的戰隊 特別弱的戰隊

頂級的韓國選手

每天訓練時間達10~12小時

職業電競



電玩

是兩個世界

google了解一下很難?
someonepoor wrote:
不能因為這些人的職...(恕刪)


我重複一次

我對這政策不評論

可是我發覺這棟樓的很多人

對電競似乎一點都不了解

試問 不了解的人的評論有何意義?

幾百萬美金是一個比賽冠軍的獎金

一個遊戲有很多比賽

有贊助商

有聯賽

當然

因為我對台灣電競產業了解不深

就不多評論這點了

-----------------

以英雄聯盟為例

比賽有LMS(台灣)聯賽 (分兩個賽季)

http://lms.garena.tw/about

IEM國際比賽由intel舉辦

MSI季中賽

世界冠軍賽

贊助商若干



他身上的標誌 都是AHQ職業戰隊的贊助商

有直播平台

有觀眾

還缺甚麼?
jack1593544 wrote:
...(恕刪)...
他身上的標誌 都是AHQ職業戰隊的贊助商

有直播平台

有觀眾

還缺甚麼?

若有國民應盡的義務,則應盡之

而不是繞了一大圈之後

就享有特權,免盡國民應盡的義務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jack1593544 wrote:
我重複一次
我對這政策不評論...
...
因為我對台灣電競產業了解不深
就不多評論這點了...

還缺甚麼?...(恕刪)

傑克大,

在這大家就是在討論電競替代役的「政策」,你不評論,前面的長篇大論是在說什麼?

您又說您對電競產業不瞭解,不多評論這點,那您前面的長篇大論引經據典又是在幹什麼?

大家不認同的重點在於「電競替代役」對國家社會毫無貢獻(me too)。就是缺這個

誰管你一天訓練幾小時,哪一項「專業」賽事的人員不是需要長時間訓練!

每個人都能發表自己的看法,平心靜氣去想想別人的觀點,

而無需一味打壓與您不同觀點的人...

我要練刀背 wrote:
傑克大,

在這大家就是在討論電競替代役的「政策」,你不評論,前面的長篇大論是在說什麼?不知

您又說您對電競產業不瞭解,不多評論這點,那您前面的長篇大論引經據典又是在幹什麼?大笑

大家不認同的重點在於電競替代役對國家社會毫無貢獻(me too)

誰管你一天訓練幾小時,哪一項「專業」賽事的人員不是需要長時間訓練!

每個人都能發表自己的看法,平心靜氣去想想別人的觀點,

而無需一味打壓與您不同觀點的人...幫不了你


為什麼我說我不評論

因為我不夠了解

我不夠了解替代役的種類及規定

其他運動是否有替代役? 我不知道

我也不夠了解台灣的電競產業

台灣是否有滑鼠/鍵盤代工廠或品牌? 我不知道

電競是附屬在電子遊戲上的相關產業 跟其他運動差別不大

所以這是個專業競技 這我倒是能證明 我也給出資料了

台灣圍繞著電子遊戲的軟硬體產業有哪些? 我也不知道

這些我都不了解

所以我不評論

您呢?

畢竟有沒有幫助不是憑直覺說的吧?

----------------------------------------

我不是打壓

我也沒啥資格打壓

但是某些樓層中我認為錯誤的說法

我給出我的想法並附上證明

這不是一個成熟論壇該有的方式?

你認為我不對

該是你提出證據來反駁我的說法了
jack1593544 wrote:
所以我不評論
您呢?
畢竟有沒有幫助不是憑直覺說的吧?


如果有一點年紀應該都知道台灣國產遊戲一路走來的脈絡,前幾樓其實就有人不少人提出相當具體的疑問,我不覺得這些人不懂遊戲產業。

但是你的論述有一半是明顯有問題的,因為你不能用選手練得很辛苦而且職業生涯會中斷這個理由來支持他們應該享有替代役的特權,這兩者是沒有辦法有關連的,照這樣比較很多職業都應該享有同等權利。

簡單來說這件事和政策目標比較有關, 假設今天政府就是說好吧我們來扶植這個產業看看,這才是開這種替代役的正當理由。
jack1593544 wrote:
為什麼我說我不評論...(恕刪)


所以你指的電競只有LOL?

電競不會這麼狹隘吧?

其它競技難道不用花大量時間不斷練習就能贏得國際賽事?

VICCHEN2006 wrote:
所以你指的電競只有LOL?

電競不會這麼狹隘吧?

其它競技難道不用花大量時間不斷練習就能贏得國際賽事?


因為我比較了解lol

所以用他來舉例子

其他競技當然要啊?

我上面說了

某些樓層的觀點是電子競技只要動動手指

所以我在反駁他的說法

someonepoor wrote:
如果有一點年紀應該...(恕刪)


"但是你的論述有一半是明顯有問題的,因為你不能用選手練得很辛苦而且職業生涯會中斷這個理由來支持他們應該享有替代役的特權,這兩者是沒有辦法有關連的,照這樣比較很多職業都應該享有同等權利。"

這是問題的根本!


每一個義務役男在入伍之前都有自己的生涯規劃、求學規劃或是就業規劃,替代役是考量到對某些產業、職業或是專業人士來說,服替代役對國家的幫助大於服兵役,才會衍生出來的規劃。

電競選手的職業生涯會中斷,同樣的其他義務役男也會有相同的狀況,為何電競職業選手可以用替代役取代?


況且,若25歲是電競選手的平均年齡上限,兼顧的方法也可以讓對方延役,26歲再入伍服兵役。何必專開一個替代役讓少數10人可以享有新的免兵役管道?

水云 wrote:
若有國民應盡的義務,則應盡之

而不是繞了一大圈之後

就享有特權,免盡國民應盡的義務


義務

義務是誰規定的? 政府

台灣人為甚麼要服兵役

政府規定的

現在政府要修法

那對適用的群體來講

這就不是他們的義務了

公平?

社會中哪裡有真正的公平

現在要討論的是

在現行已經有替代役制度下

加入電子競技合不合理

為什麼合理

為什麼不合理

而不是空泛的"義務"

如果說義務

那女子不服兵役

是不是開戰後不用保護女國民?

沒有義務就沒有福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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