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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護孕妻勒斃賊勇夫判有罪定讞

怒濤爆裂 wrote:
人可以選擇的開車時 ...(恕刪)



殺人罪的前提,對方是人


被掃的還不夠?

"高等法院二審今上午宣判,改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一條命 判的真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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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把自己代入"正義"(勇夫)一方的角色
所以忿忿不平

何不把自己代入"邪惡"(竊賊家)一方的角色試試呢?
你的弟弟或哥哥或其他親人 當小偷 然後像本案一樣死了
你還會覺得勇夫毫無過失嗎?

我會覺得 如果是自己親人這樣
被打斷手腳 我都能接受
就這樣死了 你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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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說些"我兒子如果這樣 我自己打死他"的騙人屁話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高等法院二審今上午...(恕刪)



跟狗比嗎?






















也沒那麼輕啊

晚上回到家,進了家門,懷孕的妻子跟在後面,將近臨盆,發現有陌生人出現在自己家裡,對歹徒喝斥,不知是否有兇器,又突然衝出來,一般人正常的反應應該要怎麼辦?是要男人落跑嗎?留下跑不動的孕妻給歹徒挾持嗎?為了保護自己及自己的妻兒,面對一個可能身懷致命兇器的歹徒,用最大的勇氣跟力量來保護自己,就算奪走歹徒性命,有錯嗎?有誰知道歹徒是不是裝死趁機會脫逃對屋主做出致命攻擊,甚至是對孕婦下手?在那種驚慌與擔憂孕婦情況下誰能保持冷靜?有誰會知道入侵自己家園的陌生人他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如何,難不成在搏鬥之前還要先告知身體狀況不佳,下手要輕一點?
法官對屋主的判決真的錯的太離譜,也完全看不出公平正義在哪裡。
看了台灣很多法官的判決,法官總是站在歹徒的立場說話。總是說人權,人權是這樣子用的嗎?人權都是站在加害人的立場說話,那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總說加害人可以教化,教化之後繼續犯案,被害人怎麼辦?
總覺得犯案人一直犯案,犯案率一直據高不下,“人權,教化,恐龍法官”這三個名詞有很大的關係。
林進展 wrote:
法官對屋主的判決真的錯的太離譜,也完全看不出公平正義在哪裡。
看了台灣很多法官的判決,法官總是站在歹徒的立場說話。總是說人權,人權是這樣子用的嗎?人權都是站在加害人的立場說話,那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總說加害人可以教化,教化之後繼續犯案,被害人怎麼辦?
總覺得犯案人一直犯案,犯案率一直據高不下,“人權,教化,恐龍法官”這三個名詞有很大的關係。...(恕刪)


所以請支持司法改革,若不改變,台灣會繼續往下沉淪不可能進步。
多數人認同的事才會制定法律,法律必須與多數人的生活結合,不能背道而馳。
如果法律不被85%的人認同,那要這套法律幹嘛?應該是要廢掉重新訂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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