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211434 wrote:上面講的落落長我就是不懂這個"新經濟"是新在哪裡?嘆氣你自己也說這東西不是新玩意,現成也有55688那為55688能照法規下去走,UBER就是不能? 一、A.所謂,不是新玩意,指的是即時導航及app系統。B.而新經濟,指的是uber這樣的經營模式。拜託你不要看到「新」這個字,就把兩件事情混為一談,腦袋是好東西,不用很可惜。二、文章長短又如何?一個人講起話來整日不知所云,才是最可怕的事情。你到底有什麼資格嘆氣啊?
kf211434 wrote:挺好的呀,這樣相信能夠存活下來的司機一定都是品質不錯的但當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時,也請消費者別嫌貴就是了看看隔壁日本計程車的水準與車資的正比 所以,uber的成功就在這裡了。人家能讓消費者,用一樣價錢,有更好品質與服務。還有,日本食衣住行的消費高低,不同行業跟台灣都不一樣,麻煩你不要每件事都亂比一通。
小鐵子 wrote:所以,uber的成...(恕刪) 可是UBER沒用公平的條件競爭啊稅務保險監督管理都不受控啊計程車的營運成本當然比不上UBER低啊交通部明明說按照現行法令UBER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就可以合法啦可是UBER為何不去申請
小鐵子 wrote:人家能讓消費者,用一樣價錢,有更好品質與服務。(恕刪) 消費者表面上只看到"好品質與服務"但成本不會憑空消失,那猜猜那些成本去哪裡了?骨子裡就是計程車,只是規避其他同樣執業上的營運成本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卻冠上了"新經濟"的名號堂而行之而日本的計程車的價格高是眾所皆知的事情,就算食衣住行的消費高低的不同,也不會改變這一點
mikehuang wrote:我正想再問你請問,...(恕刪) UBER的確是網路資訊業呀對岸叫這種車叫做網約車也就是用網路來當做平台做運輸業..這種平台市不能跟計程車一樣的計程車能排班和隨易攔路搭乘但網約車不行..台灣問題在於沒有把網路程式APP媒介的程式寫入法規當中是沒有法律去規範他而不是UBER不守法這可是兩個概念未來UBER還要做.網路快遞:直接用UBER程式請人幫你把東西送到你家不通過物流站還有網路外送你點好所有不同餐廳的菜用UBER程式車子幫你專門送到你家那如果以後UBER還要開個快遞公司還是餐廳??說白了這個平台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他當然是一個資訊服務業啊
七七三 wrote:UBER的確是網路資訊業呀對岸叫這種車叫做網約車...(恕刪) 你自己看我116 117樓文章吧裡面大陸管理辦法連結也有網約車就是網路預約計程車在大陸就是當作計程車在管理證照保險稅務監管等等等都比照計程車業管理要提對岸來說UBER是資訊業 最好先看看大陸的管理辦法吧其他有讓UBER合法的國家如新加坡也是當作計程車業如美國也是歸類在交通類別別的國家是計程車業管理到台灣就作不到 一定只能是資訊業了??台灣人還要努力幫他找藉口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