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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動不動叫軍人下跪,台灣完了

yunka wrote: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近...(恕刪)


跟那些人 說不清的啦

那些人認為 打仗就是打武器
按個按鈕就決定勝負了

所以老美一定贏

太平島太遠了 所以不用守
死守台灣是笨蛋 要學美軍機動撤退集結後再反擊

永遠都有退路
投降是人道精神的表現
至於下跪 這比投降還輕鬆 有何不可

just4funtw wrote:
不論是軍人或非軍人,自由意志之行使與兩造間的妥協,本來就會有種種顧慮。
軍人犯錯會面對社會輿論或上司刁難,其他行業同樣也會有這些顧忌阿!


所以這是被迫還是自願?


just4funtw wrote:
單就此事,我個人認為受害者家屬或社會輿論並非特意打壓軍人。


家屬也許非特意打壓軍人,但家屬以外的人呢?

現在仇視軍人福利的沒少過,軍人目前可說是動輒得咎、如履薄冰,

你同意嗎?

just4funtw wrote:
試想,今日我最親愛的家人突然被飛彈誤擊慘死,面對屍首,我肯定也會悲憤莫名,管你甚麼行業或黨派!
當悲慟的家屬要求所謂的「兇手」爬跪到靈前道歉時,是不管對方是不是軍人的!


情緒的直接宣洩與表示可以理解,但這樣做,對嗎?請理性看待之

algerno2 wrote:
不要無腦...會有下跪的事情發生麼?


看似沒錯

但現在的兵、小官受教否?

當兵搞得跟夏令營一樣,【無腦】是不會消失的

況且,現在軍人福利被搬上檯面批鬥,

若是你,你願意去當兵嗎?

algerno2 wrote:
怎麼不去討論如何把國軍螺絲旋緊一點???


說看看你有甚麼想法可以讓國軍螺絲旋緊一點
軍人自己沒要求自己
誤射這種事情都給你發生
不是小槍
是一枚飛彈
可不是食指扣扣就可以打出去的

發射流程整個環節流程的動作都可以出包
卻還在這邊要求軍人的尊嚴

真的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真的很棒棒

瓦斯槍 wrote:
看似沒錯但現在的兵...(恕刪)


現在都不會下部隊了

4個月而已
劉屏專欄-美軍誤射無罪

我海軍在演訓中誤射「雄三」飛彈,造成高雄籍「翔利昇」號漁船船長黃文忠不幸喪生,至為不幸。這類誤射事件,美、俄、丹麥等國都曾發生,不同的是,美軍誤射可以無罪,國軍誤射被迫下跪。

不到1年前,俄羅斯巡防艦Ladny號在克里米亞誤射飛彈。最糗的是,當天是海軍節,港口正舉行閱兵大典,碼頭上,萬頭攢動,一齊目睹此一事件。還好,飛彈朝外海飛去,未聞傷亡。

俄艦誤射的是防空飛彈,射程數十公里。相形之下,美國潛艦誤射飛彈可就嚴重太多了。那是一枚「三叉戟」,射程達1萬2千公里,是用以裝置核武彈頭的洲際彈道飛彈。還好美軍即時啟動自毀裝置。

冷戰年代,蘇聯海軍誤射,飛彈飛越挪威,落在芬蘭。蘇聯向二國致歉,挪威答曰,雷達幕上發現有異物進入領空,然後逸出領空,沒事了。芬蘭答曰,地廣人稀,不知你家飛彈落於我家何處,幸未聞傷亡。

丹麥海軍也曾誤射「魚叉」飛彈,在林間爆炸並引起大火,燒毀多間度假小屋。所幸當時非假期,無人居住。

最不幸的誤射事件發生在1989年,美國萬噸巡洋艦「文森」(Vincennes)號誤把伊朗民航機當作是有敵意的伊朗戰機,發射飛彈將之擊落,機上290人全數喪生。這起事件的肇因,有謂美艦艦長羅傑斯(William Rogers)過於尋釁,有謂當時美伊關係不睦,美艦又在伊朗水域內,官兵壓力太大,致研判失誤。

美國政府對此「深表遺憾」,但不道歉,唯支付美金1億3千餘萬元(約合台幣40餘億)給死難者的家屬及航空公司等。

美國還有一次誤射魚雷事件,二戰期間,驅逐艦「波特」(William Porter)號誤射,魚雷直衝主力艦「愛荷華」號而去。情急之下,「波特」官兵違反禁令,以無線電呼叫「愛荷華」號閃避。「愛荷華」號幸而躲過,否則世界歷史可能改寫,因為當時美國總統羅斯福正在艦上。傳說「愛荷華」號閃避太急,以致安全人員必須抱住羅斯福,免得他在甲板上隨著輪椅滑入海中。其實是他聽說有魚雷來襲,立刻要求安全人員把他推到弦邊,他要親眼看看。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真大英雄也。

「波特」號的魚雷操作員後來判處徒刑14年,但羅斯福特赦他。艦長在軍中的發展未受影響,當時階級是少校,退伍時是將軍。沒聽說他們向羅斯福下跪。

「文森」號全艦官兵無人受處分,且全艦隔年獲頒「戰鬥榮譽緞帶」,表彰其在中東險惡環境中值勤數年的辛勞。授勳證書沒提空難事件。羅傑斯艦長繼續指揮「文森」號,先後部署在太平洋、印度洋等地,他本人後來還獲得功績勳章。未聞他或全艦任何一位官兵被迫下跪。

美國海軍有下跪者,就在今年初,那是被伊朗劫持後,遭到伊朗水兵羞辱。也就是說,美軍下跪,是被敵人所迫;國軍下跪,是被同胞所迫。

將門之後、戰略暨兵棋研究協會理事長黃介正說,軍人「不跪官長,跪袍澤!不跪民眾,跪國家!」讀過官校、做過軍人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說,「軍人犯再大的錯,寧可自殺或被殺,也不可以下跪」誠哉斯言。

200多年前,英軍中尉莫瑞(Alexander Murray)被控聚眾滋事,國會判他入獄且要他在議會中下跪接受判決。他拒絕道:「我請求處死;除了上帝,我從不對任何人下跪。」多年後莫瑞獲授公爵之位;但英國人更記得的是他拒絕下跪時的凜然正氣。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07000417-260109

papasi wrote:
他是活在平行時空嗎...(恕刪)


我當兵時 就有看過 士官 被玩 下跪了

papasi wrote:
那道歉的軍人會保家衛國嗎??


知錯認錯與被羞辱是兩件事

papasi wrote:
會升官跟領退休俸是確定的


是嗎?佔不到缺能升官?

現在檯面上檢討軍人福利,你確定軍人未來

一定有退休俸?

papasi wrote:
之前有部吳奇隆,蘇友朋,金城武演的號角響起
被停播的原因就是->太真實了


這的確是,因為義務役都自稱是不願役了嘛

papasi wrote:
國軍都不敢面對了,現在發生事情當然也不會面對..


兩碼子事,現在的不面對是為了不讓火燒到老菜,僅止於靈犬

papasi wrote:
現在怕操申訴的一堆,本來就沒堅強意志
叫他跪他當然就跪, 要進軍營當然就讓對方進來阿


甚麼情況造成如此現狀的?

papasi wrote:
要說風骨尊嚴,被遺棄的老榮民都沒說話了


羅紹和夠資格吧,他說了些甚麼?

tsaixiaolang wrote:
劉屏專欄-美軍誤射...(恕刪)


他還漏了解放軍擊落國泰航空公司客機事件和攻擊友邦元首專機事件。
這兩件闖的禍比雄三誤射大多了。
瓦斯槍 wrote:
所以這是被迫還是自...(恕刪)


強迫者,強制脅迫也,刑法304條規範以強暴脅迫妨害他人行使權力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妥協者,退讓也,乃當事人基於多方考量後之抉擇,屬行使自由意志之範疇。

施明德先生寧死而不妥協,高嘉駿中士屈膝以修懺悔,皆因各人理念不同之所為,此先前已多有討論,故不再贅述。惟外來壓力一事,除軍人外,各行業亦皆有之,君不見公務員、警員、服務業、甚或食品加工業,多有承受各方壓力之情事乎?其怨念不可云小於軍人也!

值此各方炮火加諸軍人之際,自不宜以軍方本位思想之辨述而還之於大眾。敝人以為,支持軍方之道理,非不能闡也,但宜適時適所而收發,或可免為助長星火燎原之種矣!

此間時有持軍方立場之覆文,其或出自現役官兵、退伍軍士,榮民眷屬等,豈可因一時據理力爭之意氣,而自毀所謂「妥協」之餘地?洪案殷鑑不遠,觀其影響之巨,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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