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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底牌了!

柯皇說:朕言既是聖旨,膽敢不從,尚方寶劍伺候
大雄:柯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lovejerry999 wrote:
1.臺北市政府就要...(恕刪)


這邊要補充說明

就我個人而言,我Care這件事情是

台北市政勒令停工大巨蛋,其實真的沒有違法

那是行政法賦與台北市政府的裁量手段之一

也就是說,遠雄就算行政訴訟勝訴

那也是台北市政府行政裁罰失效被撤回

台北市政府本身沒有刑責,就算是國賠都不用柯文哲出一毛錢

遠雄有錢、有律師,被這樣惡搞除了奇蒙子不好損失不會太大

換作是一般平民小老百姓呢

覺醒青年們,你們,真的知道自己正在釋放一隻很可怕的怪獸嗎?

Tom_Deng wrote:
遠雄有錢、有律師,被這樣惡搞除了奇蒙子不好損失不會太大...(恕刪)


可是,瑞凡!您有沒有想過

也許這是一齣兩造合演的戲碼

規避遠雄無法於合約內完工

再藉機會把人力物力,移去需要趕工獲利的工地?

市府無損失,還可以弄到好名聲?

對於遠雄可是一本萬利!


larry-han wrote:
可是,瑞凡!您有沒...(恕刪)


我覺得你的假設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首先,施工延誤的問題,是否要求遲延損失
是契約當事人,有就是台北市政府的權責範圍內,
隨便拿一個理由而表達不請求的意思即可,
不用大張旗鼓地演這齣戲。

再者,依照遠雄的規模,
要說發生工程人力不足的狀況,機會渺小,
大部分的工程應都是分包出去,由他人施作...

Tom_Deng wrote:
這邊要補充說明就我...(恕刪)


你所說的不是早已長久存在的現象......
所以不應該說是"釋放",
這個怪獸一直存在於社會上
這也許就是素人從政,一開始都不懂遊戲規則就把,所有人都說是弊案,bot廠商本來就要有一定的獲利,對素人來說就覺的他是暴利,感覺工安問題是騙人的,遠雄不大可能會做虧錢的生意,被這樣搞,難怪大家問柯上台一年做了什麼,想做應該也沒人敢和他bot了。
其實柯只是在斷自已以後的後路,國際不可能和他合作,台灣本土的也不敢......四年建設=0
現在在叫郭董,投資像三創之類的建設,我想成功率是0,有錢的就是這次吃虧,但沒下次,除非換人了。

其實最可憐的,應該是遠雄下的包商,之前的備料都備好了,現在方向不明,是要認賠還是如何。我相信不是所有包商都這麼有錢的,在這樣下去應該會有廠商無辜倒閉。

lovejerry999 wrote:
你所說的不是早已長...(恕刪)


這隻怪獸一直都存在

事實上,他是必要之惡

但,以往的政府都很注重一件事情

儘可能的限縮行政裁量,以免被民意代表找麻煩

現在

越敢濫用行政裁量的滿意度越高

高雄、台中、台南、桃園

甚至國健署說謊署長邱淑媞也多次自行擴張法律解釋

這個社會變成,有公關公司幫你洗風向

就可以濫用行政裁量

大家真的要這樣嗎?

我起碼有學過公民道德知道一些自救的手段

覺醒青年們,你們有這些基本的社會常識嗎

maxplayer wrote:
我挺好奇交警怎能坐...(恕刪)


直前回你的文章

因為又一真見血,讓某些人無法辯駁

被檢舉回收了

那我只好隱晦的說幾句

你可以好好思考,

如果你收到罰單沒附照片,你要怎麼辦????,

答案是你要嘛認賠繳錢要嘛申訴

不會因為沒有證據就可以直接免罰

警察附照片給你是因為,不這麼作會被民意代表找麻煩,而不是他需要照片才能舉發

回到大巨蛋,

現在就好像

大家正在鼓勵柯文哲,開沒有照片沒有證據的交通違規罰單給遠雄

遠雄要嘛乖乖繳錢,要嘛去申訴

反正倒楣是遠雄,看起來很爽對吧

不好意思,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此例一開,恩

先前有位社會人士用Line傳了一些有公開影片可查的訊息被告毀謗

根據司法程序連起訴都不可能

但就被警察直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罰款囉

以往被綁起來害怕挨罵的怪獸

目前已經伸出他的爪牙了

相較於近幾年,過去的政府對於行政裁量的拿捏,確實比較謹慎,但會惡搞的,一直以來就是惡搞,常見的就是監理機關的違法扣照行為,就算那出類似案件的法院判決給他看,還是我行我素。近年來,這種惡行從原本的基層小案轉成矚目的大案,只能說,這是惡性循環的結果,人民能做的,只剩累積自保的能力,至於覺醒的青年們,應該不認為基本的社會常識是必要的東西。
所謂弊案一定要有人違法.至少要起訴給法官判才叫弊案吧?到底起訴了誰?遠雄違法.前任市長違法怎不去告呢?

要嘛蓋完.要嘛拆.放那拖時間這算啥?市長的決斷力和魄力到哪去了?

其實很多案子可能都是10年8年前開始洽談定案.可是這10年房來地產的暴漲不能用事後有先見之明來認定是弊案.回到那個年代行情可能也只是合理的利潤罷了.這種案子經年累月耗日費時的開發.當初沒有算好利潤誰願意來標?標到後房地產漲價也只能算他賺到吧.那萬一現在開新案子.10年8年後房價大跌.得標者也是自己要吞吧?

其實這種後遺症是台北市政建設沒有人要去標.因為萬一又換人又來清算一次民不與官鬥.乾脆不玩了.慘的是台北市就不會有啥建設.

要不就完全由市政府出錢設計發包委託建設這樣全部由市政府吞這樣就不會有啥太大的問題.只是市政府沒錢..

台北市政府的建設只有挖馬路拆平面投幣停車位人行道改建單車專用道.讓路更塞交通更爛.弄得復興南北路天天塞寸步難行.民怨四起.這是我唯一見到新市長的建設.除此外有啥建樹?誰來當市長有啥差別?最好下任把單車專用道拆了然後清查蓋這條單車道是否是弊案.圖利廠商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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